FCR(98-99)81
財務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9年3月12日
總目46-公務員一般開支
分目014自置居所津貼
分目033居所資助計劃
總目190-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
分目529居所資助計劃
- 批准在分目033「居所資助計劃」項下追加撥款1億1,100萬元;
- 批准削減居所資助津貼額和自置居所津貼額各13.7%,由1999年4月1日
起生效;以及
- 留意釐定政府購屋貸款利率的新公式。
問題
總目46分目033「居所資助計劃」項下的核准撥款,不足以應付1998-99年度增加的
開支。
2.根據每年調整津貼額的既定機制,在物業售價指數上升時,居所資助津貼和自置
居所津貼的增幅不得超逾甲類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動幅度。鑑於去年物業市場有所調
整,我們需要考慮由1999年4月1日起調低上述兩項津貼至適當的水平。
建議
3.庫務署署長要求在分目033「居所資助計劃」項下追加撥款1億1,100萬元。
4.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建議削減居所資助津貼額和自置居所津貼額各13.7%,由1999年
4月1日起生效。經修訂的津貼額亦適用於為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下稱「教資會」)資
助院校合資格教職員而設的居所資助計劃。
理由
追加撥款
5.庫務署署長根據1998年4月至1999年1月十個月期間的實際開支,估計1998-99年度
支付居所資助津貼的開支會超出核准撥款1億1,100萬元左右,計算如下-
|
| 百萬元
|
---|
(a)
| 1998年4月1日至1999年1月31日的實際開支
| 1,857.02
|
(b)
| 1999年2月1日至3月31日的預算開支
| 412.00
|
_________
|
---|
(c)
| 1998-99年度的預算開支總額[(a)+(b)]
| 2,269.02
|
減去
|
---|
(d)
| 1998-99年度的核准撥款
| 2,158.00
|
_________
|
---|
(e)
| 不足額[(c)-(d)]
| 111.02
|
即約1億1,100萬元
|
---|
________________
|
---|
6. 需要追加撥款的主要原因是-
- 1998-99年度新參加居所資助計劃的人數較預期為多,需申請追加撥款
4,700萬元。在編製1998-99年度的預算時,庫務署署長估計全年參加居所資
助計劃的人數平均為8 730人。不過,由於新參加居所資助計劃的人數較預
期為多,因此,根據本年度首十個月的實際情況,庫務署署長現估計本財
政年度全年參加居所資助計劃的人數平均為8 920人;以及
-
支付予每名參加居所資助計劃的公務員的津貼額較估計為高,需申請追加大
約6,400萬元的撥款。在編製1998-99年度的預算時,庫務署署長假定全年支付
予每名參加者的津貼額每月平均為20,600元。根據本年度首十個月的實際情況
,庫務署署長現估計支付予每名參加者的津貼額每月平均為21,200元,主要原
因是參加計劃的公務員的概況有所改變,例如升職,因而領取較高的津貼額,
以及首次參加計劃的公務員的居所資助津貼額由1998年4月1日起按既定機制作
出調整,增加5.7%。
調低居所資助津貼額和自置居所津貼額
7.目前,居所資助津貼額和自置居所津貼額會在每年4月1日根據截至12月31日的過
去12個月內的物業價格變動作出調整。物業價格的變動是以差餉物業估價署制定的
物業售價指數為基準,惟津貼額的增幅不得超逾同期甲類消費物價指數的增幅,藉
以控制公帑開支。這個調整機制是財務委員會批准,並由1994年沿用至今(詳見下文
第18至21段)。財務委員會並授權庫務局局長按上述基準調整津貼額。
8.差餉物業估價署表示,199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12個月期間的平均每季物業售
價指數,與1997年同期比較,下跌了29%。按此分析,1998年的平均物業價格已下
跌至接近1994年的水平。財務委員會是在該年通過調整居所資助津貼額和每年作出
調整的機制。
9.鑑於物業價格大幅下調,我們須相應調低居所資助津貼額和自置居所津貼額。不
過,由於在物業價格上升時,津貼額的增幅受到甲類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動幅度所限
制,因此,我們認為不適宜完全按照物業價格的跌幅來調整現時的居所資助津貼額
和自置居所津貼額。鑑於上文第 8 段的分析,我們建議在維持資助津貼在物業市場
的購買力大致不變的前提下,調低津貼額。因此,在居所資助津貼方面,津貼額會
調整至1994年檢討後所定的水平,即把現行的居所資助津貼額削減13.7%。由於自
置居所津貼額也是根據相同方法在每年4月1日調整,我們建議自置居所津貼額也應
削減 13.7% 。由1999年4月1日起生效的擬議居所資助津貼額和自置居所津貼額載於
附件。新津貼額適用於在1999年4月1日或以後開始領取居所資助津貼或自置居所津
貼的公務員,以及在該日期或以後選擇換購價格較高物業的公務員。經調低的居所
資助津貼額,也適用於為教資會資助院校合資格教職員而設的居所資助計劃的新參
加者。
對財政的影響
追加撥款
10.如委員批准這項建議,我們會在同一總目項下分目013「個人津貼」刪除2,300萬
元,在分目022「旅費」刪除500萬元,以及在分目023「宿舍」刪除500萬元,以抵
銷需追加的撥款,原因是這幾方面的開支較原先預期為少。此外,我們會在總目
106「雜項服務」分目251「額外承擔」項下刪除 7,800 萬元,以抵銷其餘需追加的
撥款。
調低居所資助津貼額和自置居所津貼額
11.假如居所資助津貼額和自置居所津貼額各下調13.7%的建議獲得批准,當局可在
1999-2000年度分別省回大約2,500萬元和1,400萬元。至於教資會資助院校方面,假
如居所資助津貼額按建議下調13.7%,則可省回大約1,400萬元。這個數額是根據我
們在去年9月呈請財務委員會批准教資會資助院校居所資助計劃時所假定的參與率
計算得出。
員工諮詢
12.我們已就調低居所資助津貼額和自置居所津貼額的建議,諮詢四個中央評議會
員方的意見。由於教資會資助院校教職員所領取的居所資助津貼額會跟隨公務員
居所資助計劃的津貼額調整,因此,我們已將擬議調整津貼額一事知會教資會和
各教資會資助院校。
政府購屋貸款利率
13.合資格的公務員倘獲發放政府購屋貸款 ( 即居所資助計劃和自置居所資助計劃
的首期貸款及購屋貸款計劃的購屋貸款 ) ,須繳納利息;利息的計算方法是以對
政府「無所損益」的原則為依歸。目前,這個利率是根據外匯基金18個月的時間
加權平均回報來釐定,且每六個月更新一次,下次的調整日期是1999年4月1日。
鑑於現有公式所釐定的利率可能出現大幅波動,並且會與貸款市場利率的變動脫
節,我們認為適當的長遠解決方法,是轉用一個以貸款市場為本的公式。由於在
1989至1998年的十年期間,最優惠貸款利率與政府購屋貸款計劃利率的平均差距
為兩厘,我們在1999年 1 月諮詢四個中央評議會員方的意見,並在1999年2月1日
諮詢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後,將由1999年4月1日起,把這些貸款的利率定在較
發鈔銀行平均最優惠貸款利率低兩厘的水平。新公式有助確保所釐定的利率與市
場貸款利率的變動一致。按照新公式釐定的利率,無論對政府或借款人而言,都
是合理、具透明度和公平的。按照新公式計算,由1999年4月1日起,政府購屋貸
款的年息率將為 6.75% 。利率會按月予以檢討;倘最新計算出來的利率與當時的
利率出現一個百分點或以上的差距,又或當時的利率在過去六個月一直維持不變
,利率便會作出調整。
背景資料
居所資助計劃
14.居所資助計劃是在1990年10月 1 日開始推行,目的是為薪級在總薪級第34點或以
上( 或同等薪級 )的公務員提供居所資助,以鼓勵公務員自置居所,長遠而言,則可
節省政府在公務員房屋福利方面的開支。參加這項計劃的公務員,每月可獲發一筆
居所資助津貼,為期最長 120 個月,並可獲得一筆首期貸款,以協助他們在本港購
買住宅樓宇。在1990年10月 1 日前受聘而具資格領取自行租屋津貼或入住高級公務
員宿舍的公務員,可在選擇參加居所資助計劃截止日期前,選擇放棄自行租屋津貼
和高級公務員宿舍,改為參加居所資助計劃。假如他們在截止日期後才選擇參加居
所資助計劃,則享有津貼的時間會相應縮減。在1990年10月 1 日或該日以後受聘的
本地公務員,均具資格享有居所資助津貼,作為服務條件之一,但並無資格領取自
行租屋津貼或入住高級公務員宿舍。
15.在整段享有津貼期內,參加居所資助計劃的公務員均須按照他們參加這項計劃時
有效的津貼表領取津貼。他們可藉着薪金遞增或晉升而領取同一津貼表內適用於其
薪點的較高津貼額。不過,那些在1994年11月 1 日前參加計劃並於其後換購價格較
高物業的公務員,則可選擇按換購物業時有效的特別津貼額領取津貼。
自置居所資助計劃
16.自置居所資助計劃在1981年推出,目的是協助薪級在總薪級第34點以下的公務員
在本港購置永久居所。這項福利須視乎財政資源是否許可而酌情給與,每年配額
1 800個。參加這項計劃的公務員每月可獲發一筆津貼,為期最長120個月,並可獲
得一筆首期貸款,以協助他們在本港購買住宅樓宇。
17.與居所資助計劃一樣,在整段享有津貼期間,參加自置居所資助計劃的公務員須
按照他們參加這項計劃時有效的津貼表領取津貼。他們可藉着薪金遞增或晉升而領
取同一津貼表內適用於其薪點的較高津貼額。不過,假如他們隨後換購價格較高的
物業,則可選擇按更換物業時有效的自置居所津貼額領取津貼。
按年調整
18.1993年11月,財務委員會批准修訂自置居所津貼額的機制[見FCR(93-94)98號文件]
。津貼額會根據截至9月的過去12個月內的物業價格變動,在每年1月1日作出調整,
但增幅不能超過同期甲類消費物價指數的增幅。
19.1994年10月,在政府全面檢討居所資助津貼後,財務委員會批准把新參加居所資
助計劃的公務員的津貼額提高35%,以及把1994年11月1日前參加居所資助計劃並於
其後選擇換購價格較高的物業的公務員的特別津貼額提高8.5%[見FCR(94-95)58號文
件]。財務委員會也批准調整津貼額的機制,根據截至12月的過去12個月內的物業價
格變動,每年調整津貼額,但一如自置居所津貼,津貼額的增幅不能超逾甲類消費
物價指數的增幅。
20.1997年12月,財務委員會進一步批准把自置居所津貼和居所資助津貼每年的調整
日期劃一為每年的4月1日,而兩項津貼的調整率亦予以劃一[見FCR(97-98)78號文件]。
21.庫務局局長根據財務委員會所轉授的權力,並按照自1994年以來核准和修訂的調
整機制,每年批准調整居所資助津貼額和自置居所津貼額。
22.鑑於市況反覆不定,我們暫不建議設立新的每年調整機制。下次在2000年進行每
年的調整時,倘物業價格上升,我們會沿用財務委員會核准的現有機制作出調整;
倘津貼額須進一步下調,我們會呈請財務委員會批核。
23.1998年9月18日,委員接納由1998年10月1日起為教資會資助院校合資格教職員推
行居所資助計劃(與公務員的居所資助計劃相同)所帶來的財政負擔[見FCR(98-99)30號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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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事務局
1999年3月
FCR(98-99)81 附件
(第1頁共4頁)
居所資助津貼額
(適用於新領取津貼的公務員)
首長級薪級/總薪級或
同等薪級的薪點
| 現行的每月津貼額
(由1998年4月1日起生效)
(元)
| 建議的每月津貼額
(由1999年4月1日起生效)
(元)
|
---|
首長級薪級第6至10點
| 56,310
| 48,600
|
---|
首長級薪級第2至5點
| 42,230
| 36,450
|
---|
總薪級第45點至首長級
薪級第1點
| 37,530
| 32,400
|
---|
總薪級第41至44點
| 26,580
| 22,950
|
---|
總薪級第38至40點
| 23,470
| 20,250
|
---|
總薪級第34至37點
| 20,340
| 17,550
|
---|
FCR(98-99)81 附件
(第2頁共4頁)
居所資助津貼的特別津貼額
(適用於現時領取津貼、在1994年11月1日前參加居所資助計劃並
在1999年4月1日後換購價格較高物業的公務員)
首長級薪級/總薪級或
同等薪級的薪點
| 現行的每月津貼額
(由1998年4月1日起生效)
(元)
| 建議的每月津貼額
(由1999年4月1日起生效)
(元)
|
---|
首長級薪級第6至10點
| 45,250
| 39,060
|
---|
首長級薪級第2至5點
| 33,950
| 29,300
|
---|
總薪級第45點至首長級
薪級第1點
| 30,180
| 26,040
|
---|
總薪級第41至44點
| 21,380
| 18,450
|
---|
總薪級第38至40點
| 18,860
| 16,280
|
---|
總薪級第34至37點
| 16,350
| 14,110
|
---|
註:
在1994年11月 1 日前參加居所資助計劃並於其後換購價格較高物業的公務員,可按
照他們換購物業時有效的特別津貼額領取津貼。擬議由1999年4月1日起生效的特別
津貼額,也會同樣回復1994年檢討後實施的津貼額的水平。
自置居所津貼額首長級薪級/總薪級或
同等薪級的薪點
| 現行的每月津貼額
(由1998年4月1日起生效)
(元)
| 建議的每月津貼額
(由1999年4月1日起生效)
(元)
|
---|
首長級薪級第10點
| 25,660
| 22,140
|
首長級薪級第9點
| 24,390
| 21,050
|
首長級薪級第7和8點
| 23,300
| 20,110
|
首長級薪級第6點
| 22,140
| 19,110
|
首長級薪級第4和5點
| 20,870
| 18,010
|
首長級薪級第3點
| 19,840
| 17,120
|
首長級薪級第2點
| 18,620
| 16,070
|
首長級薪級第1點
| 18,050
| 15,580
|
總薪級第48和49點
| 17,760
| 15,330
|
總薪級第47點
| 17,350
| 14,970
|
總薪級第46點
| 17,070
| 14,730
|
總薪級第45點
| 16,660
| 14,380
|
總薪級第43、44、44A和
44B點
| 16,150
| 13,940
|
總薪級第42點
| 15,800
| 13,640
|
總薪級第41點
| 15,390
| 13,280
|
總薪級第40點
| 14,530
| 12,540
|
總薪級第39點
| 13,550
| 11,690
|
總薪級第38點
| 12,690
| 10,950
|
總薪級第37點
| 12,280
| 10,600
|
總薪級第36點
| 11,590
| 10,000
|
總薪級第35點
| 11,250
| 9,710
|
總薪級第34點
| 10,550
| 9,100
|
總薪級第33、33A、33B和
33C點
| 9,860
| 8,510
|
總薪級第32點
| 9,280
| 8,010
|
總薪級第31點
| 8,590
| 7,410
|
總薪級第30點
| 8,070
| 6,960
|
總薪級第29點
| 7,730
| 6,670
|
總薪級第28點
| 7,490
| 6,460
|
總薪級第27點
| 7,210
| 6,220
|
總薪級第26點
| 7,040
| 6,080
|
總薪級第25點
| 6,630
| 5,720
|
總薪級第24點
| 6,510
| 5,620
|
總薪級第23點
| 6,170
| 5,320
|
總薪級第22點
| 5,940
| 5,130
|
總薪級第21點
| 5,770
| 4,980
|
總薪級第20點
| 5,650
| 4,880
|
總薪級第19點
| 5,480
| 4,730
|
總薪級第18點
| 5,310
| 4,580
|
總薪級第17點
| 5,240
| 4,520
|
總薪級第16點
| 5,070
| 4,380
|
總薪級第15點
| 5,020
| 4,330
|
總薪級第14點
| 4,900
| 4,230
|
總薪級第13點
| 4,790
| 4,130
|
總薪級第12點
| 4,550
| 3,930
|
總薪級第11點
| 4,450
| 3,840
|
總薪級第10點
| 4,380
| 3,780
|
總薪級第9點
| 4,210
| 3,630
|
總薪級第8點
| 4,040
| 3,490
|
總薪級第7點
| 3,860
| 3,330
|
總薪級第6點
| 3,520
| 3,040
|
總薪級第5點
| 3,350
| 2,890
|
總薪級第4點
| 3,110
| 2,680
|
總薪級第3點
| 3,000
| 2,590
|
總薪級第2點
| 2,820
| 2,430
|
總薪級第1點
| 2,650
| 2,2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