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R(98-99)32

財務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8年10月16日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的建議

本文附件載有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所提建議的摘要。

2.在1998年 9 月16日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上,委員通過向財務委員會建議批准
議程文件EC(98-99)1至6所載的建議。有關文件先前已送交各委員考慮,故此不再附
上。

3. 請各委員批准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的建議。

4. 政府首長級職位編制的最新情況如下-


常額職位編外職位總數
把1998年4月3日委員批准的職位
計算在內的情況

1 482 91 1 573
文件編號EC(98-99)1 2 - 2

文件編號EC(98-99)2 - - -

文件編號EC(98-99)3 - 1 1

文件編號EC(98-99)4 - - -

文件編號EC(98-99)5 2 - 2

文件編號EC(98-99)6 - - -

已撤銷/將撤銷的編外
職位

- -18
(註)
-18
在1998年 3 月27日批准的職位
(見FCR(97-98)115號文件)

3 - 3
按任職於醫院管理局的公務員
的有關職位作出調整
-2 - -2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總數 1 487 74 1 561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註: (a) 路政署的一個政府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和兩個總工程師職位(首
長級薪級第1點)已於1998年4月1日到期撤銷。

(b) 管理參議署的一個首席管理參議主任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已於1998年
6月1日到期撤銷。

(c) 政府總部轄下工務局的兩個總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已於1998年
7月1日到期撤銷。

(d) 運輸署的一個首席運輸主任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已於1998年7月7日到
期撤銷。

(e) 民航處的一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3點) 已於1998年9月
1日到期撤銷。

(f) 政府總部轄下工務局的七個首長級職位,包括一個首長級甲級政務官職
位(首長級薪級第6點)、兩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一
個首席政府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3點)、一個首席政府律師職位(首長級
(律政人員)薪級第3點)、一個總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以及一個副
首席政府律師職位(首長級(律政人員)薪級第2點),將於1998年10月1日到期
撤銷。

(g) 運輸署的一個政府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和一個總工程師職位(首
長級薪級第1點)將於1998年10月1日到期撤銷。

(h) 水務署的一個總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將於1998年10月1日到期撤
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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庫務局
1998年9月



FCR(98-99)32附件


1998年9月16日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所討論的建議摘要
EC
文件編號
開支總目 建議
EC(98-99)1總目186-
運輸署
向財務委員會建議,在新成立的基礎建設科開設下述常額
職位,由1998年9月30日起生效-

1個政府工程師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2點)
(116,650元至123,850元)

1個總工程師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1點)
(98,250元至104,250元)

EC(98-99)2總目60-
路政署
向財務委員會建議,保留下述編外職位六個月,直至1999年
3 月31日為止,出任人員負責監督解決一宗與汀九橋工程計
劃有關的巨額合約索償個案-

1個政府工程師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2點)
(116,650元至123,850元)

EC(98-99)3總目152-
政府總部:
工商局
向財務委員會建議,開設下述編外職位,開設期至2001年
3 月31日為止,以便借調一名公務員到香港工業邨公司擔
任總裁一職-

1個首長級乙一級政務官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4點)
(145,150元至149,600元)

EC(98-99)4總目73-
工業署
向財務委員會建議,在科技發展部開設下述新職級和常額
職位,以協助提高香港的工業和科技水平-

1個技術秘書(工業)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1點)
(98,250元至104,250元)

並在品質事務部刪除下述職級和職位,以作抵銷-

1個品質統籌主任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1點)
(98,250元至104,250元)

EC(98-99)5總目47-
資訊科技署
向財務委員會建議在資訊科技署-

  1. 開設一個資訊科技署副署長的新 職級和常額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 3點)(127,900元至135,550元);

  2. 開設兩個總系統經理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
    (98,250元至104,250元);

  3. 刪除一個總系統經理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
    (98,250元至104,250元);以及

  4. 把資訊科技署1998-99年度編制的年薪值上限提高
    11,834,160元,即由447,048,540元增至458,882,700元
    ,以開設18個非首長級職位

    藉此加強人手支援,應付該署因香港推廣和發展資訊
    科技而需肩負的新職務和工作。

EC(98-99)6總目146-
政府總部:
教育統籌局
向財務委員會建議,在政府總部教育統籌局以非按公務員
條款聘用方式,聘請一名語文研究專家作為合約人員,出
任語文教育及研究常務委員會辦事處主任的職位 ( 職級相
等於首長級薪級第2點)(116,650元至123,850元),由1998年
10月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