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R(98-99)59

財務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8年12月18日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的建議


在1998年12月16日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上,委員通過多個議程項目,其中包括
有關在經濟局設立旅遊事務專員辦事處的議程項目[EC(98-99)16]。根據原定計劃,
財務委員會會在1999年1月15日的會議上審議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1998年12月16日
會議上所提出的各項建議。為了讓政府可以盡快展開旅遊事務專員的招聘工作,人
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委員遂建議把這項目當作遲呈提的項目,以供財務委員會在1998
年12月18日的會議上審議。財務委員會主席已同意上述安排。

2. 請各委員批准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下列建議 -

EC
文件編號
開支總目 建議
EC(98-99)16 總目145-
政府總部:
經濟局
向財務委員會建議批准下列事項,藉以促進本港旅遊業
的發展 -

  1. 開設一個新職級 -

    旅遊事務專員
    (首長級薪級第5點)
    (154,150元);

  2. 開設三個常額職位 -

    1個旅遊事務專員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5點)
    (154,150元)

    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2點)
    (116,650元至123,850元)

    1個首席行政主任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1點)
    (98,250元至104,250元);以及

  3. 把1998-99年度編制的年薪值上限提高1,980,960元
    ,即由28,310,000元增至30,290,960元,以開設七
    個非首長級職位。

有關的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文件夾附於附件

3.在討論上述項目時,部分委員對於需要增設七名非首長級人員為旅遊事務專員辦
事處提供支援表示關注。在諮詢經濟局局長後,我們現補加下述資料 -

  1. 按薪級中點計算,開設七個非首長級職位所需增加的年薪約為200萬元。這
    筆費用會由經濟局局長在其整體資源分配中節省所得的款項悉數支付;

  2. 把按薪級中點估計的年薪總值上限提高1,980,960元,這個建議增幅是申請批
    撥的最高款額。事實上,開設這七個非首長級職位是需經由部門編制委員會
    批准,並需經過嚴格審批。經濟局局長承諾在開設這些職位前會諮詢公務員
    事務局和庫務局,而上述兩個局當會考慮政府向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委員所
    作出的總體承諾,即鑑於當前的經濟氣候,政府在決定是否支持增設職位的
    建議時會非常謹慎。

  3. 經濟局局長考慮委員的意見後,決定不會在旅遊事務專員辦事處設立初期開
    設一個二級私人秘書職位。他會因應工作量和運作需要檢討是否需要開設這
    個職位。


------------------------------



庫務局
1998年12月



FCR(98-99)59 附件
EC(98-99)16


財務委員會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8年12月16日

總目145-政府總部:經濟局
分目001薪金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 -

  1. 在經濟局開設下述新職級和常額職位 -

    旅遊事務專員
    (首長級薪級第5點)(154,150元)

  2. 在經濟局開設下述常額職位 -

    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2點)(116,650元至123,850元)

    1個首席行政主任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1點)(98,250元至104,250元)

  3. 把1998-99年度總目145「政府總部:經濟局」的常額編制內所有非
    首長級職位按薪級中點估計的年薪總值上限提高1,980,960元,即由
    28,310,000元增至30,290,960元,以便在該局開設七個非首長級職位

問題

政府有需要委派一名高級人員,在各項推動旅遊業的發展工作上加強內部的協調,
以及在發展本港旅遊業方面,代表政府在政策上給予更大的支持,並領導有關工作。

建議

2. 經濟局局長建議在經濟局開設下述職位 -

  1. 一個屬「旅遊事務專員」新職級的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5點);

  2. 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 第2點);以及

  3. 一個首席行政主任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

和所需的輔助人員職位。出任人員負責促進本港旅遊業的發展,以期維持香港作為
亞洲僅次於內地的最受歡迎旅遊地點的地位。

理由

3.旅遊業是香港經濟重要的一環。在1996年,旅遊業佔本地生產總值的8%。當年的
訪港旅客人數達1 170萬人次,而旅遊業的收益則為 1,020 億元。然而,一如許多鄰
近經濟體系,本港旅遊業自1997年年中開始倒退。與1996年的數字比較,1997年的
訪港旅客總數和旅遊業的總收益均下降11%。儘管我們察覺到過去數月訪港旅客人
數略見回升,但若以此為根據,認為本地旅遊業已全面復甦,則未免言之過早。

4.我們急需復甦旅遊業。政府在考慮業內人士和香港旅遊協會 (下稱「旅協」) 的意
見後,制定了一套三管齊下的策略,包括推介及宣傳香港、加強香港作為旅遊目的
地的吸引力和方便旅客出入境。有關策略的重點工作撮列於附件1

5.1997年10月,當局成立旅遊業專責小組,成員包括政府、旅協和旅遊業各界的代
表。小組的工作目標是要找出旅遊業所面對的問題、提出解決方法,並就復甦旅遊
業所應採取的策略向政府提供意見。

旅遊事務專員

6.經濟局負責訪港旅遊業的決策事宜,同時亦監督旅協的工作。旅協是一個法定機
構,負責在香港和海外進行旅遊業推廣活動,以及就旅遊業的發展向政府提供意見。

7.目前,經濟局副局長(1) (職級屬首長級乙一級政務官) 負責八個政策範疇,旅遊業
是其中之一。該名副局長由局內 A 部的人員協助處理旅遊業政策和局內行政的工作
。A部原設有一個首席助理局長 (職級屬首長級丙級政務官) 和一個助理局長(職級屬
高級政務主任 ) 職位。在1997年10月和12月,該部分別開設一個政務主任常額職位
和一個總行政主任編外職位,由出任人員協助處理不斷增加的工作量。該編外職位
將於1999年1月到期撤銷。由1998年3月起, A 部已不再負責制定民航政策方面的職
務。

8.然而,由於與旅遊業有關的工作不斷急劇擴展,儘管 A 部人手有所增加,而所負
責政策範圍又已減少,現時的人手編制已明顯地不足以應付這方面的需求:

    - 政府有需要採取一個較全面的策略部署,為旅遊業的發展制定長遠目標
    和更周詳的策略,以及確定須優先處理的工作。

    - 政府有需要更加關注與旅遊業有關的顧問研究,並安排實施研究所提出
    的建議。這類研究正不斷增加,現時已有20多項,還有多項研究正在籌劃
    或進行中。

    - 政府有需要因應推行旅遊業新措施所帶來的額外工作量提供額外人手資
    源。這些措施包括與廣東省當局合作,聯手推廣旅遊業;發展文物旅遊;
    預期與世界旅遊業組織等國際旅遊機構會有更趨頻密的聯絡;以及為旅遊
    業專責小組和其轄下各小組提供支援。該專責小組和其轄下各小組迄今共
    提出約75項建議和46項較具體的提議,須由經濟局跟進。

    9.與此同時,旅遊業人士強烈要求開設一個旅遊局局長職位,藉以加強協調,並由
    政府提供所需專責領導,以發展旅遊業。我們同意為復甦旅遊業,應委任一名屬部
    門首長級別的高級公務員專職推展旅遊業,使整個行業得到更佳的發展。

    10.目前,經濟局副局長(1)除負責監督旅遊業的發展外,還執掌其他主要政策範疇,
    包括漁農、能源、能源公司的財務監察、郵務、氣象服務、資源管理和經濟局的行
    政工作。他實在無法專注處理旅遊業方面的工作。另一方面,正如上文所述,與旅
    遊業有關的工作,無論工作量和複雜程度均不斷增加,令經濟局副局長(1)難以分配
    時間和精力,對轄下其他政策範疇的工作予以應有的關注。

    11.鑑於這種情況有欠理想,我們建議在經濟局開設一個旅遊事務專員的新職位:

      - 在政府內部加強領導和策導工作,以制定旅遊業的發展政策和策略;

      - 擔任與旅遊業和國際旅遊當局聯絡的專責人員;以及

      - 在推動旅遊業的發展方面加強協調。

    擬設的旅遊事務專員職位的職責說明載於附件2

    12.我們曾考慮由業內人士或旅協擔當擬設旅遊事務專員職位的領導角色是否可行和
    適當。不過,我們最終認為旅遊事務專員的多項建議職務,由高級公務員來執掌是
    最為適合。舉例來說,只有政府才比較適合就下述工作擔當領導的角色,包括檢討
    、制定和推行旅遊業策略;協調各決策局和部門在推展旅遊業新措施方面的工作;
    處理有關這些措施的資源申請;在政府層面與內地商討合作事宜;以及參與國際間
    的官方場合。

    13.旅遊事務專員必須具備相當資歷,以便能就旅遊業日後的發展和有待探索的新措
    施提供所需的策略性指導。旅遊業發展有別於其他政策工作,這個範疇會牽涉多個
    不同的主要政策範疇,並需要政府各局和部門與非政府機構三者互相有充分的協調
    。我們需由一名具有相當資歷的人員出任旅遊事務專員職位,以確保能迅速解決部
    門之間和機構之間的分歧和問題。旅遊事務專員的職級高於決策局副局長的級別(首
    長級薪級第3或第4點),可確保他具備所需的資歷,以推動促進旅遊業發展的工作,
    並能直接與主要的決策者接觸。因此,我們建議旅遊事務專員職位的職級應定為首
    長級薪級第 5 點。就業界提出委派一名局長級的高級人員,專責掌管旅遊業的要求
    ,我們認為所擬的職級安排亦是對有關要求作出的積極回應。

    經濟局副局長(1)的職位

    14.隨着旅遊事務專員辦事處的成立,我們曾考慮可否刪除經濟局副局長(1)的職位,
    並把他的餘下職務重新分配,由經濟局內其餘兩名副局長(經濟局副局長(2)和經濟局
    副局長 (3)) (職級屬首長級乙級政務官)分擔。不過,鑑於經濟局副局長(1)餘下職務的
    工作量大和職責繁重,上述建議並不可行。再者,其餘兩名副局長所負責的民航、
    民用航空運輸、港口發展和航運服務等政策範疇,工作十分繁重,已無餘力應付額
    外的工作。上述範疇的工作詳情載於附件3

    15.經濟局副局長(1)不再負責與旅遊業有關的工作後,便能更專注處理轄下其他現有
    職務。在過去數年,他在能源、能源公司的財政監察和漁農方面的工作量急劇增加
    。這是因為公眾對有關能源和食物安全的事宜越來越關注所致。經濟局副局長(1)的
    工作量說明載於附件 4 。經濟局副局長(1)卸下與旅遊業有關的工作後,所騰出的工
    作時間會被上述繁重兼且不斷增加的工作量完全佔據。然而,在設立旅遊事務專員
    辦事處和根據建議把制定漁農政策方面的職責移交另一決策局後,我們會在一年後
    檢討經濟局的工作量,以確定可否削減該局的人手。

    需要增設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和一個首席行政主任職位

    16.為了應付上文第 9 段所述與旅遊業有關的工作急劇擴展的需求,以及為新設旅遊
    事務專員提供充足的支援,我們需要為擬設的旅遊事務專員辦事處提供更多人手。

    17.我們預期旅遊方面的工作量會進一步增加,例如:現時所進行有關旅協角色和組
    織架構的顧問研究,會為政府帶來多項跟進工作,包括研究和推行各項建議。此外
    , A 部與旅遊業人士和傳媒的聯絡亦越見頻繁,藉此蒐集業內人士對發展旅遊業的
    意見,以及向市民解釋政府的措施。隨着旅遊業專責小組於去年10月成立和其轄下
    各小組相繼組成, A 部既要支援這些小組,又要處理跟進工作,工作量因而大幅增
    加。專責小組和其轄下各小組迄今已舉行16次會議。即使按現時的水平來看, A 部
    所承擔的工作之多,從 A 部人員每月須出席超過30次旅遊事務會議已可見一斑。至
    於會前準備和會後跟進所耗用的大量時間和人力,則尚未包括在內。

    18.因此,我們建議增設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以支援旅遊事務專員。連同A
    部現有的一名首長級丙級政務官,旅遊事務專員之下共有兩名首長級丙級政務官,
    職銜分別定為旅遊事務助理專員(1)和旅遊事務助理專員(2),負責輔助專員。旅遊事
    務助理專員(1)會協助專員擬定一套發展旅遊業的周詳策略,從而制定長遠的發展目
    標。此舉有助當局定出實施多項旅遊業新措施的先後次序,並使各項措施配合得宜
    ,發揮更佳效果。這名助理專員也會協助專員處理策略性的工作,確定並研究旅遊
    業政策的主要事項 (例如旅行社和導遊的規管事宜) ,以及跟進旅協的長遠發展策略
    研究的結果。此外,他也須尋求辦法,提高旅遊從業員的服務質素。目前,內地是
    本港最大的旅客來源市場。旅遊事務助理專員(1)及其屬下人員會協助專員與內地和
    其他國際機構聯絡,商討旅遊事宜。旅遊事務助理專員(1)在執行職務時,特別在擬
    定策略、定出實施工作的先後次序和制訂政策時,必須與旅遊業各界保持密切聯絡
    和協商,以確定及解釋問題,並調停分歧;此外,他也須諮詢其他有關的局和部門
    ,解決工作上的配合問題。為此,他亦須進行廣泛的背景資料研究。他會由 A 部現
    行編制內的一名助理局長 (職級屬高級政務主任) 輔助。旅遊事務助理專員(1)的職責
    說明載於附件5

    19.旅遊事務助理專員(2)會負責審議各項旅遊業發展計劃的建議,並安排推行這些計
    劃。這方面的工作包括:審議建議;諮詢政府各局和部門及非政府機構;消除各方
    在評審擬議計劃時出現的分歧;探討其他可行方案;考慮和擬定推行計劃的機制和
    時間表;以及申撥所需資源。他須積極參與一些對本港經濟有極大幫助的旅遊業重
    點計劃,以及與其他決策局互相配合。旅遊事務助理專員(2)也負責向旅遊業專責小
    組和其轄下各小組提供支援;管理旅協的日常工作,包括處理旅協的資源申請和監
    察其工作表現;處理有關酒店的事宜;以及審研方便旅客入境的措施。他須向專員
    提供所需支援,以便專員出席多個組織的管理會議,包括旅協的理事會、國際盛事
    基金策導委員會和旅遊發展基金策劃委員會等。他會由 A 部現行編制內一名助理局
    長( 職級屬政務主任 ),以及一名首席行政主任輔助。有關建議開設首席行政主任職
    位的資料詳述於下。旅遊事務助理專員(2)的職責說明載於附件6

    20.我們建議開設一個首席行政主任職位,以支援旅遊事務助理專員(2),輔助他協調
    有關審議和推行增設旅遊景點、設施和新措施的工作,並向旅遊業專責小組和其轄
    下各小組提供服務。首席行政主任會參與各項有關新旅遊景點和設施研究的督導委
    員會,並審研這些研究的結果和報告,以及制定推行方案。我們需要一名屬首席行
    政主任級別的人員,是因為具備這樣資歷的人員能獨立地審議各項建議。他需與政
    府各局和部門及非政府機構的高級人員聯絡。此外,他亦需監督為旅遊業專責小組
    和其轄下各小組所提供的服務,專責小組和其轄下小組每一至兩個月開會一次。這
    項工作不但包括監督秘書處的服務,還需親自處理許多問題,並在有需要時聯絡有
    關部門跟進。到目前為止,旅遊業專責小組和其轄下各小組已提出約 120 項建議供
    有關方面跟進。安排一名職級屬首長級薪級第 1 點的行政主任職系人員處理協調工
    作,是十分合適的。首席行政主任的職責說明載於附件7

    21.我們已研究經濟局現有其他首席助理局長和助理局長的工作量,結果認為沒有剩
    餘人手可分擔擬增設的首長級丙級政務官和首席行政主任的職務。

    非首長級職位

    22.為了向旅遊事務專員和其首長級人員提供支援,我們會開設七個非首長級職位,
    包括一個高級行政主任、一個助理文書主任、一個高級私人秘書、一個一級私人秘
    書、兩個二級私人秘書和一個汽車司機職位。為了開設這些職位,我們需把經濟局
    1998-99年度按薪級中點估計的年薪值上限提高1,980,960元,即由28,310,000元增至
    30,290,960 元。高級行政主任負責支援首席行政主任,處理日常的協調工作,包括
    要求有關部門和決策局就新措施作出評估,並整理這些評估意見;澄清問題;監察
    業內人士所提出的新措施或建議的推行情況;就各項新措施和其進展情況撰寫報告
    和簡介;安排會議和為旅遊業專責小組和其轄下各小組提供支援。至於其他職位,
    任職者均屬輔助人員,以支援新開設的旅遊事務專員和助理專員職位。我們會透過
    部門編制委員會的一般審理機制,開設這些非首長級職位。上述七個新設的非首長
    級職位詳載於附件8

    23. 經濟局現行和修訂組織圖分別載於附件9和附件10。

    時間表

    24.如獲委員批准這建議,我們預計旅遊事務專員可於1999年年中前履新,這已計及
    需預留時間進行招聘工作。

    對財政的影響

    25. 按薪級中點估計,實施這項建議所需增加的年薪開支如下 -

    新設常額職位 職位數目
    旅遊事務專員
    (首長級薪級第5點)
    1,849,800 1
    首長級丙級政務官
    (首長級薪級第2點)
    1,443,000 1
    首席行政主任
    (首長級薪級第1點)
    1,213,200 1

    _________ _________
    增加的開支 4,506,000 3

    ========= =========

    實施上述建議所需增加的每年平均員工開支總額(包括薪金和員工間接費用)為
    7,931,000元。

    26.此外,實施這項建議亦需增設七個非首長級職位(詳情請參閱上文第22段)。按薪
    級中點估計,這些職位的年薪開支為 2,097,300 元,而每年平均員工開支總額則為
    3,308,000元。

    27.我們沒有在1998-99年度的預算內預留款項,支付這項建議所需的開支,估計本
    財政年度餘下數月所需費用為 869,800 元。如獲委員批准,我們會運用獲轉授的權
    力,提供所需的追加撥款。我們會在 1999-2000 年度的預算草案內預留額外款項,
    支付這項建議的開支。

    背景資料

    28.旅遊業向來是本港經濟的一大重要支柱。香港是亞洲區內僅次於內地的最受歡迎
    旅遊地點。現在遊客所追求的是品味更高的旅遊樂趣和水準更高的服務。我們的競
    爭對手正不斷改進旅遊設施( 例如日本的新主題公園及新加坡的新會議和展覽設施 )
    ,務求吸引更多遊客。香港必須作出相應的策略性部署,推陳出新,務使遊客絡繹
    不絕。我們需要增加香港對遊客的吸引力,為此,我們訂定了一個更遠大的目標,
    就是為香港建立亞洲文化藝術中心和娛樂體育中心的形象。為了令推展旅遊業的新
    目標更加清晰明確,行政長官在1998年10月 7 日發表的施政報告中宣布委任一名旅
    遊事務專員,專責推動本港旅遊業的發展。

    公務員事務局的意見

    29.公務員事務局支持開設一個旅遊事務專員和多個輔助人員職位,負責與旅遊業有
    關的工作。該局考慮出任上述建議常額職位的人員各自的職責範圍和工作的複雜程
    度後,認為建議職位的職系和職級均屬恰當。

    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的意見

    30.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表示,如開設上述職位,建議的職級是恰當的。


    -----------



    經濟局
    1998年12月


    附件1
    請參閱英文版


    附件2
    請參閱英文版


    附件3
    請參閱英文版


    附件4
    請參閱英文版


    附件5
    請參閱英文版


    附件6
    請參閱英文版


    附件7
    請參閱英文版


    附件8
    請參閱
    英文版


    附件9
    請參閱英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