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R(1999-2000)1

財務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9年4月23日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
總目710-電腦化計劃
香港警務處
新分目「香港警務處辦公室自動化計劃」


    請各委員批准開立為數179,174,000元的新承擔額,用以為香港警務處提供辦公
    室自動化設施。

問題

由於香港警務處(下稱「警務處」)未有裝設辦公室自動化網絡系統,該處內部的通
訊,以及該處與各決策局、其他部門、外地執法機關和公眾的通訊,均未能迅速而
有效地進行。

建議

2.警務處處長根據資訊科技署署長的意見,建議開立為數179,174,000元的承擔額,
用以為警務處裝設辦公室自動化系統。保安局局長和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均支持
這項建議。

理由

3.政府在1993年 9 月提出一項計劃,為各決策局和部門逐一裝設辦公室自動化網絡
系統,以提高政府辦公室的效率和生產力。行政長官在《一九九七年施政報告》中
,承諾在2000年12月前把辦公室自動化計劃推展至整個政府。目前,已有22個決策
局和29個部門裝妥並使用辦公室自動化系統。警務處現亦打算裝設辦公室自化網絡。

4.電子數據傳送已成為現代的辦公室通訊方式,但警務處現時所採用的,主要仍限
於傳統的文書往來或面對面接觸,職員未能享有辦公室自動化網絡系統所帶來的便
利,與各決策局和其他部門通訊,即不能把一個信息同時傳送給多個對象和彼此作
出回應等。現時警務處使用互聯網服務的人數十分有限,只有約50名人員可使用這
項服務,以致警務處未能有效地與公眾溝通及與外地執法機關互相交換資料。

擬設的辦公室自動化系統

5. 具體而言,警務處擬裝設的辦公室自動化系統包括-

  1. 在警察總部、各總區、區和分區警署及辦公室等 136 個地方裝設局部區域網
    絡(下稱「局域網」);

  2. 提升現有294部個人電腦的功能,並增設1 346部個人電腦,以便提供共1 640
    個工作站(附連123個新增的伺服器),供所有薪級屬總薪級第45點或以上又或
    對等薪點的高級人員、這些人員的私人秘書,以及總務組、人事組和會計組
    等專責組別的主管使用;

  3. 透過局域網接達政府通訊網絡,以便警務處與其他決策局和部門以電子郵遞
    方式通訊和互相交換或共用資料;

  4. 接達政府通用應用系統,方便共用數據,以及檢索常用的資料和文件;以及

  5. 提供互聯網瀏覽和電子郵遞設施,方便找尋資料和與外界通訊。

6.擬設的局域網備有標準的辦公室自動化設施,會把警務處1 640個工作站連接到辦
公室自動化網絡的基本設施。使用者可使用網絡的軟件進行電子郵遞通訊、文字處
理、試算表運算、數據庫管理、圖形演示和互聯網瀏覽。

擬設辦公室自動化系統的效益

7. 擬設系統會帶來的效益如下-

  1. 使警務處內部和警務處與外地能更迅速而有效地通訊和交換資料,以便制定
    決策;

  2. 透過連接政府通訊網絡,改善警務處各單位與各決策局和部門之間的通訊;

  3. 使資料管理工作更全面、準確和有效率,例如有關人員可透過政府通用應用
    系統取閱政府規例等常用文件;

  4. 免除利用人手以重複而費時的方式複製記錄,並減省其後派送文件所需的時
    間;以及

  5. 處理市民的查詢、要求和舉報時,能更方便快捷地傳遞信息和提供服務,例
    如可透過電子郵遞加強公眾與警察公共關係科的溝通。

成本效益分析

8.雖然一般都認為辦公室自動化系統可提高工作效率和生產力,但通常卻難以準確
計算該系統直接增加的生產力或節省的開支額。一般把估計還本期計算在內的成本
效益分析,在這情況並不完全適用。然而,改善效率和提高生產力名義上每年可節
省1%員工開支,即每年約1,950萬元。此外,該處在用紙方面每年約可節省229,000
元。更廣泛地採用資訊科技也有助該處達致「資源增值計劃」提高生產力的目標。

9.財務委員會委員在1999年3月12月的會議上,審議FCR(98-99)83號文件所載這項建
議時,曾問及這個系統將如何改善對市民的服務。關於這一點,辦公室自動化網絡
旨在提高警務處的內部效率,也是維持警隊現代化的重要一環,警隊現代化才可為
市民提供優質服務。

辦公室自動化系統與資訊科技策略的配合

10.委員所提出的問題,許多均與預定在1999年 9 月完成的資訊科技策略有關。根據
該策略,警務處會裝設合共26個新電腦系統,對於促進警隊在維持治安方面的工作
起關鍵作用,市民也可因而直接受惠。由於辦公室自動化計劃是另一項在整個政府
推行的計劃,故此沒有納入資訊科技策略的範圍。

11.推行現階段的資訊科技策略後,警隊各項程序得以簡化,且能更有效地共用資訊
,從而提高效率,對市民的服務也見改善,例如透過改善核對指紋的過程和加快翻
查刑事記錄的工作,以提高破案率;騰出更多處理辦事處/警署職務的警務人員以
執行前線職務;縮短處理牌照申請、進行交通意外偵訊,以及整理交通意外統計數
字的時間。該策略的推行工作完成後,將可減省585個職位,省回款項達2億1,000萬
元。迄今已減省的職位有584個。

12.隨着資訊科技策略的推行,警隊已設有警察資訊網絡,這個基礎網絡設施,用以
連接現有和新設的資訊科技系統,並透過用戶的桌上工作站,為這些重要系統提供
單一的接達點。警察資訊網絡可讓警隊在網絡和通訊方面以較低的成本設立辦公室
自動化網絡系統,並透過共用硬件和軟件平台方便管理,以及為用戶提供更可靠的
服務。此外,在系統互連的環境下,這1 640個用戶可以更易取閱貯存在警隊電腦系
統的資料。

對財政的影響

非經常費用


13.估計設置辦公室自動化系統所需的非經常費用總額為202,601,000元,分項數字如
下-


1999-2000
千元
2000-2001
千元
2001-2002
千元
總計
千元
(a) 電腦硬件、軟件和網絡設備 41,755 41,754 - 83,509
(b) 系統推行服務 1,190 1,189 - 2,379
(c) 合約員工 13,453 9,171 - 22,624
(d) 電腦場地準備工程、空氣調
節設備和電源插座
23,553 23,552 - 47,105
(e) 敷設數據通訊線路和導線 3,300 3,299 - 6,599
(f) 消耗品(首批供應) 2,016 2,015 - 4,031
(g) 為使用者和系統管理人員提
供培訓
2,198 2,197 - 4,395
(h) 應急費用(上述(a)項至(g)項
的5%)
4,373 4,159 - 8,532
小計 91,838 87,336 - 179,174
其他非經常費用
(i) 警務處員工開支(包括附帶
福利開支)
5,945 9,856 738 16,539
(j) 資訊科技署員工開支(包括
附帶福利開支)
4,002 2,827 59 6,888
小計 9,947 12,683 797 23,427
總計 101,785 100,019 797 202,601


現申請批准開立為數179,174,000元的承擔額,用以支付(a)項至(h)項的費用。

14.關於第13段(a)項,83,509,000元的預算費是用以購置硬件,供增設1 346個工作站
和提升現有294部個人電腦的功能,以及添置123個伺服器、網絡設備、周邊設備和
軟件。這筆費用已考慮到這個系統與現有的警察資訊網絡共用部分網絡設備。

15.關於第13段(b)項,2,379,000元的預算費是用以安裝和按所需規格製備伺服器與工
作站層次的通用應用系統;進行詳細網絡設計,以及把辦公室自動化設施與現有網
絡合併。

16.關於第13段(c)項,22,624,000元的預算費是用以聘用19名合約員工(包括警務處3
名計劃經理、9名系統分析員和4名系統程式編製員,以及資訊科技署3名系統分析
員,合共提供計劃經理62個人工作月、系統分析員263個人工作月和系統程式編製
員72個人工作月的服務),以輔助警務處的內部人員統籌、推行和支援辦公室自動
化計劃。

17.關於第13段(d)項,47,105,000元的預算費是用以準備電腦場地,以便裝設局域網
,包括加設空氣調節系統和電源插座,以及安裝設備架與管道設施。

18.關於第13段(e)項,6,599,000元的預算費是用以為數據通訊線路進行安裝、敷設導
線和測試工作。

19.關於第13段(f)項,4,031,000元的預算費是用以購置初期所需的消耗品,如供作系
統備份用途的盒式磁帶和打印機色粉等,供推行系統期間使用。

20.關於第13段(g)項,4,395,000元的預算費是用以為系統和終端使用者提供培訓,協
助他們使用獲編配的設施和軟件,以及進行初期的網絡管理工作。

21.關於第13段(i)項,警務處會承付16,539,000元的非經常員工開支,用以在系統推行
期間管理整體計劃;聯絡使用者和供應商;進行系統和設備的品質審核,以及提供
技術支援,包括高級系統經理18個人工作月、系統經理63個人工作月、一級系統分
析/程序編製主任 109 個人工作月,以及二級系統分析/程序編製主任48個人工作
月的開支。1999-2000年度所需的職位合共7個(1個高級系統經理、2個系統經理、3個
一級系統分析/程序編製主任和1個二級系統分析/程序編製主任);2000-01年度所
需的職位合共13個(1個高級系統經理、 3個系統經理、6個一級系統分析/程序編製
主任和3個二級系統分 析/程序編製主任);2001-02年度所需的職位合共3個(1個系統
經理、1個一級系統分析/程序編製主任和1個二級系統分析/程序編製主任)。我們
已在警務處1999-2000年度的預算內預留足夠資源作此用途。

22.關於第13段(j)項,資訊科技署會承付6,888,000元的非經常員工開支,用以在系統
推行期間統籌部門主幹網絡基本設施的裝設(以支援警務處的辦公室自動化系統與政
府通訊網絡連接);協助推行政府通用應用系統,以及協助警務處進行品質審核,包
括系統經理39個人工作月和一級系統分析/程序編製主任55個人工作月的開支。
1999-2000年度所需的職位合共5個(2個系統經理和3個一級系統分析/程序編製主任)
;2000-01年度所需的職位合共4個(2個系統經理和2個一級系統分析/程序編製主任)
;2001-02年度則需要1個一級系統分析/程序編製主任職位。我們已在資訊科技署
1999-2000年度的預算內預留足夠資源作此用途。

每年經常費用

23.估計在2000-01年度維修保養和支援辦公室自動化設施所需的經常開支為3,959,000
元,由2001-02年度起會增至24,624,000元,分項數字如下-


2000-01
千元
2001-02
和以後每年
千元
(a) 系統維修保養 3,959 7,918
(b) 數據線路租用費 - 1,799
(c) 消耗品 - 3,234
(d) 警務處維修保養人員 - 11,673

______ ______
總計 3,959 24,624

______ ______


24.關於第23段(a)項,7,918,000元的費用是用以支付硬件和軟件的維修保養費,以及
上門支援服務費。

25.關於第23段(b)項,1,799,000元的費用是用以支付辦公室自動化系統數據通訊線路
的租用費。

26.關於第23段(c)項,3,234,000元的費用是用以購置消耗品,例如供作系統備份用途
的盒式磁帶和打印機色粉等。

27.關於第23段(d)項,11,673,000元的費用是用以支付維修保養人員開支,包括合約
員工和內部人員。系統維修保養主要聘用合約員工負責進行。員工開支主要用於聘
用10名合約員工(包括警務處計劃經理11個人工作月、5名系統分析員和2名系統程式
編製員,以及資訊科技署1名計劃經理和一級電腦操作員2個人工作月)。至於內部人
員方面,警務處處長須增設7個職位(包括1個高級系統經理、1個系統經理、1個一級
系統分析/程序編製主任、3個二級系統分析/程序編製主任和1個高級電腦操作員)
,所需的每年員工開支(包括附帶福利開支)為5,369,000元。警務處處長會把內部人員
的數目減至最低,並盡量聘用合約員工執行所需的工作。

推行計劃

28. 警務處處長擬按照下述時間表推行這項計劃-

工作 時間/預定完成日期
(a) 批准和撥出款項 第0個月
(b) 購置硬件和軟件(基本辦公室自動化局
域網和保密電子郵件)
第2至12個月
(c) 安裝數據通訊線路 第5至15個月
(d) 準備電腦場地和敷設導線 第3至16個月
(e) 安裝硬件和軟件(只限於基本辦公室自
動化局域網)
第5至19個月
(f) 首批設備供使用者使用 第11個月
(g) 第二批設備供使用者使用 第14個月
(h) 第三批設備供使用者使用 第17個月
(i) 第四批設備供使用者使用 第20個月
(j) 安裝硬件和軟件(只限於保密電子郵件) 第20至22個月
(k) 保密電子郵件供使用者使用 第24個月


29.關於第28段(i)項,隨着第四批設備在第20個月供使用者使用,基本辦公室自動化
局域網即全面投入服務。假定在1999年4月批出撥款,基本辦公室自動化系統會在
2000年12月底或以前完成。

背景資料

30.我們曾在1999年3月12日向財務委員會提交這項建議。由於各委員對建議表示關
注,政府答允向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作簡介。我們已在1999年 3 月31日向立法會
保安事務委員會闡述建議的詳細資料。該委員會大致上支持這項建議。在該委員會
會議上,政府也就上次財務委員會會議上委員所提出的問題,作出回應。政府所作
回應的撮要載於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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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
1999年4月



FCR(1999-2000)1附件


政府就委員在1999年3月12日財務委員會會議上
提出的問題作出的回應撮要



委員的問題 政府的回應
(a) 裝設擬議辦公室自動化系統後,直接
提供予市民的服務會否改善?(例如加
快簽發無犯罪紀錄證明書和保安人員
許可證的程序)
縮短簽發無犯罪紀錄證明書和保安人員
許可證所需時間的措施是分開推行的。
在保安人員許可證方面,警務處牌照課
已推出多項措施,縮短處理許可證的時
間。有關措施包括加強人手支援;簡化
行政和會計程序;以及改善電腦系統。
在無犯罪紀錄證明書方面,當局已制定
措施縮短處理時間,例如裝設自動電話
預約系統,以縮短到場輪候的時間。此
外,當局計劃把簽發無犯罪紀錄證明書
的辦事處遷往新建的警政大樓第III期,
以縮短往來上述辦事處和指模課送遞指
模的時間。
(b) 警察總部進行重建,會否令當局在擬
議辦公室自動化系統方面有所損失?
我們估計,擬議辦公室自動化系統計劃
中,約 900 萬元的電腦場地準備工程裝
置最低限度可供使用五年,直至新警察
總部在2004年落成啟用。在這 900 萬元
當中,估計最少有 120 萬元的工程裝置
可保留繼續使用。由於餘下款項會用於
警察總部以外各辦事處的工程裝置,而
我們在現階段又尚未知道在這些辦事處
遷往新警察總部後,騰出的辦公地方會
否作其他用途,故未能估計損失的數目
(如有的話)。
(c) 高級人員是否已準備就緒,有能力使
用電腦?
警務處決意在各級人員之間推動資訊科
技文化。在警務處 455 名薪級屬總薪級
第45點或以上的人員當中,約有 300 人
懂得操作電腦。此外,在這項裝設辦公
室自動化網絡系統的計劃中,有部分撥
款會用作訓練終端用戶使用電腦設施和
軟件。
(d) 有沒有措施防止濫用互聯網? 當局會以防火牆、密碼和審核程序來管
制員工接達互聯網並監察使用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