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R(1999-2000)26

財務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9年6月25日

貸款基金
總目262 - 漁農鑛產
新分目「魚類統營處貸款基金 - 給予漁民的貸款」
    請各委員批准在貸款基金總目262「漁農鑛產」項下開立一個新分目,
    承擔額為6,500萬元,以便向魚類統營處貸款基金提供款項,用以為受
    南海休漁期影響的漁民提供貸款。
問題

受南海休漁期影響的漁民,需要魚類統營處貸款基金的貸款援助,以保養及維修漁船
,以便在休漁期結束後,恢復捕魚作業。然而,魚類統營處貸款基金沒有足夠款項,
應付這項需求。

建議

2.我們建議在貸款基金總目262「漁農鑛產」項下開立一個新分目,承擔額為6,500萬元
,以便向魚類統營處貸款基金提供款項,用以為受影響的漁民提供低息貸款。

理由

休漁措施

3.今年3月,內地農業部漁政漁港監督管理局宣布在今年6月和7月,以及以後每年6月和
7 月,實施伏季休漁措施,禁止所有以拖網、圍網及摻繒捕魚的漁船在北緯12度以北的
南海水域捕魚,以保育漁業資源,促進漁業的持續發展。

4.約有1350艘同時領有香港和內地船隻牌照的香港漁船,一向在南海作業,這些漁船均
會受休漁措施影響。要受影響漁民到其他水域捕魚,並不切實可行,因為這些水域若不
是太遠、非漁民所熟悉,就是屬於別國的管轄範圍。雖然內地當局已答允發出若干許可
證,讓本港漁船在南沙水域捕魚,但由於路程遙遠,我們預料在這項安排下受惠的漁民
數目有限。因此,大多數受影響的漁民將須停止捕魚作業,並把漁船留在港內。由於漁
船在港內緊靠停泊,一經在泊位停船後,便難以進出,致令船隻在休漁期間的大部分時
間均須停在泊位內,因而導致漁船的結構和機器出現問題。

5.因此,在兩個月的休漁期內,漁民除損失捕魚收入外,更要負擔額外開支,以便進行
基本的保養及維修工序,包括防止蠔殼粘附、船身接縫填補油灰、清理及檢驗螺旋槳和
機器,以及保養甲板、設備和漁具,使漁船繼續適宜航行,並且作好準備,在休漁期結
束後恢復作業。漁農處根據本港船廠所提供的資料,估計在額外的維修及保養開支方面
,長度不足20米的漁船每艘約需3萬元、長度介乎20至25米的漁船每艘約需4萬元、長度
超過25米的漁船每艘約需5萬元。

6.由於實施休漁措施的通知期甚短,加上是首次在南海實施休漁措施,所以大多數漁民
均未能在財政上作出充分準備,應付這個情況。

7.漁農處估計,在受影響的1 350艘漁船中,長度不足20米的約有250艘、長度介乎20至
25米的約有350艘,而長度超過25米的約共 750艘。

魚類統營處貸款基金的貸款援助

8.根據現行安排,受影響的漁民可向魚類統營處所設立的魚類統營處貸款基金申請貸款
,以維修及保養漁船。魚類統營處是根據《海魚( 統營 )條例》(第 291 章)成立的法定機
構。

9.魚類統營處負責經營七個魚類批發市場,現時從經批發市場批銷的漁獲收取 7% 的佣
金。統營處以自負盈虧方式運作,並已由其累積盈餘撥款1,900 萬元給魚類統營處貸款
基金作為貸款資本,以便為漁民(同時是統營處的客戶)提供貸款。貸款是用於修理、更
換及添置漁船、漁具和設備,以及購置其他所需物品以維持和改良其捕魚作業。今年魚
類統營處提供了一筆為數 700萬元的貸款予魚類統營處貸款基金。由於貸款需求增加,
魚類統營處貸款基金現時只剩下490萬元現金,但未處理的貸款申請所涉及的款額則超
過340萬元。去年,魚類統營處虧損了 800 萬元。鑑於經濟不景,統營處無法再撥出款
項,以貸款給受休漁期影響的漁民。因此,我們建議在貸款基金總目262「漁農鑛產」
項下開立一個新分目,承擔額為6,500萬元,以便向魚類統營處貸款基金提供款項,用
以為受影響的漁民提供低息貸款。

10.漁農處處長在徵詢根據上述條例成立的魚類統營顧問委員會的意見後,會按照附件
所載的準則管理擬議貸款。

11. 擬議貸款的主要特點如下-

    申請資格 有關漁民須同時領有香港和內地船隻牌照,一向在南海以
    拖網、圍網和摻繒捕魚,並受休漁措施影響;以及每艘漁
    船只限貸款一次;
    貸款額 每艘漁船的實際保養維修費用,最高為50,000元,但須視
    乎船隻的長度而定;
    利息由提取貸款日起計,年率3厘;
    還款安排 可採用一次過還款或按季還款方式,但必須在提取貸款後
    一年內全部清還。
    申請貸款的截止日期-1999年7月31日。
12.在貸款基金項下新承擔額撥出的擬議貸款只提供給今年受影響的漁民,因為漁民應
有足夠時間編排其船隻的作業期和例行保養期,可配合以後各年的休漁期。

對財政的影響

13. 建議的承擔額是一筆過的款項,故不會帶來經常開支。

14.若以3厘的優惠利率貸款,每年所損失的利息將為210萬元。計算這項利息時,我們
假設該6,500萬元在首天全數支取,並在第12個月的月底全部清還,而按政府「無所損
益」原則計算的年率6.25厘 (較發鈔銀行的平均最優惠貸款利率低2厘)在整段期間也維
持不變。如獲委員批准,我們會運用獲轉授的權力提供1999-2000年度所需的款項。其
後償還的貸款會撥入貸款基金內。

背景資料

15.一個由漁農處人員擔任主席,成員包括有關政府部門和漁民代表的工作小組已經成
立,以處理與休漁期有關的事宜,包括提供低息貸款給受影響的漁民這項建議。當局
已就這項建議諮詢代表超過90%漁民團體的漁民代表,他們認為建議合理和可接受。

16. 除了為額外保養工作而提供擬議的低息貸款外,受影響漁民如符合資格,可在綜合
社會保障援助計劃(下稱「綜援」)下申請經濟援助。鑑於情況特殊,社會福利署已同意
在進行綜援的資產審查時,不把漁船的價值計算在內,使受休漁措施影響的漁民符合資
格申領綜援,條件是他們仍須符合申領綜援的其他規定。

17.部分受影響漁民,特別是那些擁有長度超過25米的漁船的漁民,曾要求政府提供超
過 20萬元的低息貸款,以支付保養船隻的費用。另一些漁民則要求政府協助他們清還
其欠下銀行或財務機構的個人貸款。漁農處認為,個別漁民要求超過5萬元的貸款,當
中所涉及的船隻維修和保養工作很可能與休漁期沒有直接關係。因此,這類貸款申請
應由魚類統營處貸款基金按照現行準則處理,並取決於是否有可供動用的款項。至於
漁民的個人財務事宜,則是漁民與銀行或財務機構之間的貸款安排。政府不宜介入這
類私人財務事宜或使用公帑協助漁民償還個人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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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局
1999年6月

FCR(1999-2000)26附件

從魚類統營處貸款基金
發放特別貸款給
受1999年6月1日至7月31日休漁措施影響的漁民的建議準則

1.貸款用途供保養及維修漁船船身、機器和漁具。
2.申請資格 必須同時領有香港和內地船隻牌照,並受南海休漁措施影響漁船
的船東/經營者;這些漁民必須是使用下列漁具捕魚-拖網(包括
雙拖、單拖及蝦拖);圍網;摻繒。
3.貸款次數和最
高貸款額
每艘漁船只限貸款一次。申請人的漁船長度若不足20米,他可獲
的最高貸款額為3萬元;船隻長度若在 20至25米之間,其最高貸
款額為4萬元;船隻長度若超過 25米,則其最高貸款額為5萬元。
4.抵押/保証 無須抵押,但申請人須提供一位擔保人或把漁船牌照呈交海事處
簽註,作為還款保証。
5. 利息年息3厘,按月以單息計算。
6. 貸款期最長一年。
7. 還款 在提取貸款 12個月後一次過還款;或在提取貸款後以按季還款
方式,分4期攤還,最後一期包括累算利息。
8. 審批人員 由高級漁業管理主任根據獲轉授的權力審批這項計劃的貸款。
9. 遞交申請 須於1999年7月31日或以前遞交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