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R(98-99)21


財務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8年7月31日

工務小組委員會有關工務計劃和以非經常資助金進行的工程計劃的建議

本文附件載有工務小組委員會在1998年7月22日會議上所提建議的摘要。有關文件先前
已送交各委員,以便工務小組委員會考慮,故此不再附上。

2.工務小組委員會委員要求當局就27LJ「粉嶺裁判法院大樓」[PWSC(98-99)2]和67MC
「公共衞生化驗大樓」[PWSC(98-99)10]兩項工程計劃提供補充資料。這些資料會另
行提交各委員。

3. 請各委員批准工務小組委員會的建議。

庫務局
1998年7月


FCR(98-99)21附件


工務小組委員會
1998年7月22日會議上所提建議的摘要

工程計劃編號工程計劃說明建議
27LJ
PWSC(98-99)2
(總目703)
粉嶺裁判法院大樓 向財務委員會建議,把27LJ號工程計劃提
升為甲級;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
用為4億9,160萬元,用以興建新的粉嶺
裁判法院大樓。

210DS
PWSC(98-99)5
(總目704)
川龍污水收集系統 向財務委員會建議-
  1. 把210DS號工程計劃的一部分提升為
    甲級,編定為216DS號工程計劃,稱
    為「川龍污水收集系統第1階段工程」
    ;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
    2,440萬元;以及

  2. 把210DS號工程計劃的餘下部分保留
    為乙級。


577TH
PWSC(98-99)7
(總目706)
薄扶林道與沙宣道交界
的交匯處
向財務委員會建議,把577TH號工程計
劃提升為甲級;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
,估計費用為4億9,160萬元,用以在
薄扶林道與沙宣道交界進行改善工程。

67MC
PWSC(98-99)10
(總目703)
公共衞生化驗大樓 向財務委員會建議,把67MC號工程計
劃提升為甲級;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
,估計費用為13億1,300萬元,用以
在九龍石硤尾興建一座公共衞生化驗
大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