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WSC(98-99)40

財務委員會
工務小組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8年11月11日

總目708-非經常資助金及主要系統設備
大學
香港中文大學
26EF-科學大樓第I期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把26EF號工程計劃的核准預算費提高19,247,000
    元,即由62,080,000元增至81,327,000元(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
問題

26EF號工程計劃的核准預算費不足以支付工程計劃下的工程費用。

建議

2.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下稱「教資會」)秘書長按作為教資會技術顧問的建築署署
長的意見,建議把26EF號工程計劃的核准預算費提高19,247,000元,即由62,080,000
元增至81,327,000元(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教育統籌局局長支持這項建議。

工程計劃的範圍和性質

3.26EF號工程計劃是香港中文大學(下稱「中大」)科學大樓的第I期建造工程。這期
工程會建造一幢八層高的大樓,建築面積為7 079平方米。工程完成後,會提供
4 000平方米可用淨面積的地方,作實驗室、演講堂、課室和辦公室用途。

理由

4.26EF號工程計劃的核准預算費為62,080,000元(按1992年6月價格計算)。計及多年
的通脹,預算費實不足以支付完成工程計劃所需的工程費用、專業人員費用與家具
和設備費用。預算費不足的理由詳述如下-

需要額外款項的理由千元
(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
(a)由釐定原來預算費的日期至
接納承投各份合約的標書的日期
,建造工程與家具和設備的價格
上升
17,39490.4
(b)由於建造價格上升,以致專
業人員費用亦相應增加
1,8539.6
______________
總計19,247100.0
______________


26EF號工程計劃的核准預算費與擬議修訂預算費較詳細的比較,連同有關費用的款
額出現差別的理由,載於附件

對財政的影響

5. 如獲委員批准,我們會作出分期開支安排如下-

年度千元
(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
直至1998年3月31日58,510
1998-9918,017
1999-20004,800
________
總計81,327
________


6. 提高工程計劃預算費的建議不會引致每年的經常開支增加。

公眾諮詢

7. 我們認為無須就提高工程計劃預算費的建議諮詢公眾。

對環境的影響

8.這項工程計劃不會對環境造成長遠影響,而提高工程計劃預算費的建議也不
會造成其他影響。

土地徵用

9. 這項建議無須徵用額外土地。

背景資料

10.26EF號工程計劃是中大發展計劃的一部分,目的是提供足夠的教學設施,以配
合該校的核准學生增長數量。1992年3月,立法局轄下的財務委員會批准撥款1,160,000
元,以便進行地盤勘測和初步設計工作。其後,財務委員會在1993年5月把工程計
劃預算費總額修訂為62,080,000元(按1992年6月價格計算),以進行建造工程[見
FCR(93-94)19號文件]。

11.這項工程計劃項下的地盤整理和斜坡改善工程已在1995年年底展開。中大在1996
年2月為上層結構建造工程招標,並在1996年5月批出主要合約。有關的建造工程現已
接近完工。

12.由1995年4月1日起,所有新核准獲教資會資助的基本工程計劃,均已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工程計劃預算費,以計及由批准有關工程計劃預算費至接納承投有關工程
的主要標書期間預期的通脹。教資會資助院校須以不超過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的核
准工程計劃預算款額完成工程計劃。

13.不過,根據現行的安排,教資會資助院校可向政府申請撥款,以應付在1995年4
月前獲批准的工程計劃增加的開支(由該日期起,工程計劃的預算費均按付款當日價
格計算)。所申請的撥款款額,不得超過預算費獲批准的日期至收回主要標書的日期
期間,投標價格指數的升幅。按照同一原則,如投標價格指數下降,工程計劃的核
准預算費便會相應削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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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統籌局
1998年11月

PWSC(98-99)40附件

26EF-科學大樓第I期

26EF號工程計劃的核准預算費與擬議修訂預算費的差別表列如下-

核准的工程
計劃預算費
千元
修訂的工程
計劃預算費
千元
差額
千元
(a)地盤勘測工作和地盤
開拓工程
7,2009,4462,246
(b)建築工程24,95035,14910,199
(c)屋宇裝備工程18,68021,6762,996
(d)專業人員費用6,1007,9531,853
(e)家具和設備5,1507,1031,95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計62,080
(按1992年6月
價格計算)
81,327
(按付款當日價
格計算)
19,247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上文(a)項的費用增加2,246,000元,原因是由1992年第二季制定原來的預算,至
1995年第二季與1996年第一季之間收到承投各項工程的標書這段期間內,建築工
程的投標價格指數上升(建築工程的投標價格指數由548分別上升至712和772)。

3.上文(b)項的費用增加10,199,000元,原因是由1992年第二季制定原來的預算,
至1996年第一季收到承投各份合約/轉包合約的標書這段期間內,建築工程的投
標價格指數上升(在這段期間,建築工程的投標價格指數由548上升至772)。

4.上文(c)項的費用增加2,996,000元,原因是由1992年第二季制定原來的預算,至
1996年第一季與第三季之間收到承投各份合約/轉包合約的標書這段期間內,屋
宇裝備工程的投標價格指數上升(屋宇裝備工程的投標價格指數由111分別上升至
127和129)。

5.上文(d)項的費用增加1,853,000元,反映出專業人員費用因建造費用上升而增加。

6.上文(e)項的費用增加1,953,000元,增加的費用反映出原來的預算在1992年第二
季制定後,家具和設備的費用因應通脹調整的幅度(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