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WSC(1999-2000)5
財務委員會
工務小組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9年4月14日
總目703-建築物
社會福利及社區建設-社區中心及會堂
173SC-青年發展中心
-
把173SC號工程計劃的一部分提升為甲級,稱為「青年發展中心-合約
前的顧問工作」;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5,150萬元;以及
- 把173SC號工程計劃的餘下部分保留為乙級。
問題
我們需要建造青年發展中心,作為專供推動青年發展的中央設施。然而,建築署內沒
有足夠人手,未能就擬議工程計劃進行合約前的準備工作。
建議
2.建築署署長建議把173SC號工程計劃的一部分提升為甲級;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
估計費用為5,150萬元,用以在工程計劃的合約前階段,委聘顧問為擬建的青年發展
中心擬定大綱草圖、制定詳細設計和擬備合約文件。民政事務局局長支持這項建議。
工程計劃的範圍和性質
3.173SC號工程計劃的範圍,包括拆卸現時位於柴灣柴灣道與環翠道交界,樓高五層
的柴灣社區中心,並在原址興建一幢樓高24層,總樓面面積估計為35 000平方米的青
年發展中心。新建的中心除會提供地方重置現有的社區會堂、日間幼兒園、社會福利
署小組工作部的辦公地方/提供服務的地方和各項支援設施外,還會提供以下新設施
,以推動青年發展-
- 設有150個雙人客房的青年旅舍,每個客房均連浴室,而房間面積約為
20 平方米,另每個樓層均設有公用茶水房和休息室/電視室。青年旅
舍還設有會議室、活動/會客室、一個圖書館、洗衣房、員工休息室
、更衣室和辦公室;
- 設有多用途活動室和展覽廳的青年會議中心;
- 青年發展活動場地,用以舉辦各項青年發展計劃/服務,以推廣文化
藝術和資訊科技,並推動領袖訓練;
- 為推動青年發展的非政府機構和政府部門(包括社會福利署和民政事
務總署)提供的辦公地方,惟前者須繳付租金;以及
- 由年青企業家和有意推動青年發展的商業機構經營的咖啡室和商店。
4.現建議提升為甲級的173SC號工程計劃部分項目包括委聘顧問就擬建的青年發展中
心擬定大綱草圖、制定詳細設計和擬備合約文件。
理由
5.過去年間,社會人士日益關注青年的發展,認為需要加緊推動這方面的工作,尤其
是加強青年的公民意識和道德觀念。1997年11月,青年事務委員會進行一項研究,探
討青少年的角色。研究結果發現,時下青少年缺乏參與社區事務和承擔責任的動力。
研究結果與不少《青年約章》簽署者所關注的問題脗合,他們曾促請政府為青少年提
供更多訓練和發展機會,讓他們作好準備,迎接未來新世紀的挑戰。我們與青年事務
委員會根據上述研究結果,制定一個雙管齊下的方法,透過進行連串的長期和短期計
劃,一方面著重培訓青少年的領導才能,另一方面鼓勵他們主動參與社區事務。在長
遠策略方面,其中一項建議措施是在柴灣社區中心現址興建一個青年發展中心,提供
上文第3段所述的各項設施,作為推動青年發展的中央設施。
6.現有的柴灣社區中心樓高五層,總樓面面積為2808平方米。這幢建築物在七十年代
興建,在1975年啟用。按照現今標準,上址顯然未有地盡其用。重建現有的社區中心
,並一併在該處設置建議用以推動青年發展的設施,可使該址的地積比率達致9,令
該幅土地得以地盡其用。
對財政的影響
7.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合約前的準備工作所需的顧問費為5,150萬元(見下文第8
段),分項數字如下-
按人工作月數估計的顧問費分項數字載於
附件。
8. 如獲批准,我們會作出分期開支安排如下-
年度 | 百萬元
(按1998年12月
價格計算)
| 價格調整
因數 | 百萬元
(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
---|
1999-2000 | 8.0 | 1.02625 | 8.2
|
2000-01 | 32.1 | 1.06217 | 34.1
|
2001-02 | 8.4 | 1.09934 | 9.2
|
| _________ | | _________
|
| 48.5 | | 51.5
|
| _________ | | _________
|
9.我們按政府對1999至2002年期間工資和建造價格趨勢所作的最新預測,制定按付款
當日價格計算的預算。我們會以總價合約形式,為建議的顧問工作招標。由於合約期
超過12個月,合約會定有可調整價格的條文。
10. 建議的顧問工作不會引致每年有經常開支。
公眾諮詢
11. 我們在1998年4月就173SC號工程計劃徵詢東區臨時區議會的意見,該區的區議員
支持進行這項工程計劃。待擬議工程計劃的詳細圖則備妥後,我們會再徵詢東區臨時
區議會的意見。
對環境的影響
12.建築署署長在 1998年3月完成這項工程計劃的初步環境檢討。檢討所得的結論是,
在擬建的青年發展中心安裝中央空氣調節系統,可控制毗鄰道路的交通噪音影響,使
影響程度不會超出既定標準的規限。環境保護署署長已審核檢討結果,並同意無須進
行環境影響評估。建議的顧問工作不會對環境造成影響。
土地徵用
13. 建議的顧問工作無須徵用土地。
背景資料
14.我們在1998年9月把173SC號工程計劃提升為乙級。我們計劃在1999年6月展開建議
的顧問工作,到2001年3月完成有關工作。另外,我們計劃分別在2000年年中和2001
年4月展開打樁工程和建造工程,到2003年6月完成所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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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務局
1999年4月
PWSC(1999-2000)5附件
173SC-青年發展中心
顧問費詳情
估計顧問費的分項數字
工程/項目類別 | | 預計的人
工作月數 | 總薪級
平均薪點 | 倍數 | 估計費用
(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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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擬定大綱草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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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1.採用倍數2.4乘以總薪級平均薪點,以計算員工開支總額(包括顧問間接費用和利潤)
,是因為有關人員會受聘在顧問的辦事處工作。(在1998年4月1日,總薪級第40點的
月薪為62,780元,總薪級第16點的月薪為21,010元。)
2.上述數字是根據建築署署長擬定的預算計算得出。我們須待透過一貫的競投方式選
定顧問後,才能知道實際的人工作月數和實際所需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