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內務委員會

1998年7月24日擧行的第5次會議
議 程

  1. 通過1998年7月17日第4次會議的紀要


  2. (立法會CB(2)70/98-99號文件)

  3. 續議事項


  4. 內務委員會主席匯報與政務司司長會面的情況

  5. 立法會先前會議的續議事項


    1. 法律事務部就根據《議事規則》第54(4)條交付內務委員會處理的
      法案所擬備的報告

      《1998年漁業保護(修訂)條例草案》
      (立法會LS11/98-99號文件)

    2. 1998年7月22日提交立法會會議席上省覽的附屬法例法律事務部報
      告(該等附屬法例於1998年7月17日在憲報刊登)
      (立法會LS16/98-99號文件)


  6. 將於1998年7月29日立法會會議席上處理的其他事項


    1. 法案 ---- 首讀及二讀

      《1998年證券(修訂)條例草案》

    2. 法案 ---- 恢復二讀辯論、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1998年追加撥款(1997-98年度)條例草案》

    3. 政府議案

      根據《進出口條例》(第60章)第31(4)條提出的決議案 ---- 由工商局局
      長動議

      由法律顧問口頭匯報。

    4. 議員議案

      有關"立法會會徽決議案"的議案

      上述議案將由梁智鴻議員動議。議案措辭隨附於後。


  7. 報告


  8. 《1998年假期(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立法會CB(2)88/98-99號文件)

  9. 在立法會主席及立法會代理主席缺席時選擧議員主
    持立法會會議的程序

  10. (立法會CB(3)97/98-99號文件)

  11. 選擧調查有關赤鱲角新機場啟用事宜專責委員會13
    名委員的程序
  12. (立法會CB(3)109/98-99號文件)

  13. 成立議會聯絡小組委員會


  14. (立法會CB(3)62/98-99號文件已於1998年7月15日隨立法會CB(2)44/98-99號
    文件送交議員參閱)

  15. 有關立法會議員與臨時區議會議員擧行會議及午餐聚會的安排


  16. (立法會CB(2)56/98-99號文件)

  17. 其他事項


    1. 《基本法》第七十四條所規定處理議員提出的法律草案的程序及《基
      本法》第四十八(十)條的詮釋(議事規則委員會提交的參考文件)

      (立法會CB(1)45/98-99號文件)

    2. 在立法會申訴制度下成立工作小組處理申訴團體就特定問題(例如反對
      西鐵路綫安排)所提出的投訴

      將由李柱銘議員提出討論。

    3. 行政長官答問會及與政務司司長的會議

      將由李永達議員提出討論。隨附李議員提交的函件,以供參閱。

    4. 1998至99年度立法會議員與記者同樂日

      (立法會AS33/98-99號文件)
立法會秘書處
199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