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內務委員會

1998年9月25日舉行的第9次會議
議 程
(於1998年9月24日修訂)

  1. 通過1998年9月18日第8次會議的紀要

  2. (立法會CB(2)308/98-99號文件)

  3. 續議事項


  4. 內務委員會主席匯報與政務司司長會面的情況

  5. 立法會先前會議的續議事項


    1. 法律事務部就根據《議事規則》第54(4)條交付內務委員會處理的
      法案所擬備的報告

      《1998年證券(內幕交易)(修訂)條例草案》
      (立法會LS26/98-99號文件)

    2. 1998年9月23日提交立法會會議席上省覽的附屬法例法律事務
      部報告(該等附屬法例於1998年9月18日在憲報刊登)
      (立法會LS35/98-99號文件)


  6. 法律事務部就尚未處理的法案進一步擬備的報告

  7. 《1998年漁業保護(修訂)條例草案》
    (立法會LS36/98-99號文件)

  8. 將於1998年9月30日立法會會議席上處理的其他事項


    1. 將於1998年9月30日提交立法會會議席上省覽的附屬法例法律事
      務部報告(該等附屬法例將於1998年9月25日在憲報刊登)

    2. 質詢
      (立法會CB(3)308/98-99號文件)

      由法律顧問口頭匯報。


  9. 將於1998年10月14日立法會會議席上處理的事項


    1. 質詢
      (立法會CB(3)309/98-99號文件)

    2. 法案 -- 首讀及二讀

      1. 《1998年法律適應化修改條例草案》

      2. 《1998年法律適應化修改(第2號)條例草案》


    3. 政府議案

      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第59章)第7條提出的決議案 -- 由教育
      統籌局局長動議

      決議案內容隨附於後。

    4. 議員議案

      1. 將由吳清輝議員動議的議案

        吳清輝議員已獲分配辯論時段。

      2. 有關"器官捐贈"的議案

        劉千石議員已作出預告,表示擬動議上述議案。

  10. 將於1998年10月21及22日立法會會議席上處理的事項


    1. 質詢
      (立法會CB(3)310/98-99號文件)

    2. "本會感謝行政長官發表施政報告"議案辯論

      按照過往的慣例,是項議案將由內務委員會主席動議。議員將有兩天時間
      發言。每位議員的發言時間上限為15分鐘。議員如欲在某指定之日發言,
      應就此通知助理秘書長3,否則便須待立法會主席在辯論進行期間以慣常
      方式叫喚其發言。

    3. 由一個事務委員會負責與香港整體經濟發展有關的事項
      (立法會CB(1)227/98-99號文件)

    4. 報告
      1. 法案委員會/小組委員會情況報告
        (立法會CB(2)312/98-99號文件)

      2. 《1998年香港大學規程(修訂)規程》小組委員會報告

        由小組委員會主席口頭匯報。


  11. 選舉議員加入議事規則委員會


  12. 由於李永達議員已辭去議事規則委員會的委員職務,故須提名另一議員
    由立法會主席任命為該委員會的委員。

  13. 其他事項
立法會秘書處
199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