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

立法會CB(2)2244/98-99號文件

檔號:CB2/SS/7/98

1999年6月11日
內務委員會會議文件

與區議會選舉有關的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第2次報告


目的

本文件旨在匯報與區議會選舉有關的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商議《1999年選區(區
議會)宣布令》的工作。

小組委員會

2.小組委員會由黃宏發議員出任主席,負責研究與1999年區議會選舉有關的所
有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的委員名單載於附錄

3.小組委員會在1999年5月28日提交首次報告,匯報其商議《區議會(提名所需
的選舉按金及簽署人)規例》、《1999年選舉開支最高限額(區議會)令》及《選
舉管理委員會(提名顧問委員會(區議會))規例》的工作。

4.小組委員會在1999年6月7日與政府當局舉行了一次會議,討論《1999年選區
(區議會)宣布令》。

《1999年選區(區議會)宣布令》

5.該命令(1999年第131號法律公告)根據《區議會條例》第6(1)條訂立,旨在宣
布在各地方行政區內的地區為選區,以舉行選舉選出為該等地方行政區而設立
的區議會的議員。此外,該命令亦為該等選區命名。

小組委員會的商議過程

6.小組委員會商議的要點綜述於下文各段。

7.議員察悉多項事宜,其中包括選舉管理委員會(選管會)就區議會選舉選區的劃
定作出臨時建議時,基本的考慮因素是要確保遵守人口準則,而1994年的區議
會選區分界應作為是次劃界工作的基礎。選管會在1999年3月22日至4月17日就
其臨時建議進行公眾諮詢,並在1999年5月15日向行政長官提交載述其最終建
議的報告。該報告已在1999年6月2日提交立法會省覽。

8.據政府當局所述,選管會所作的最終建議全部獲得接納。在18個地方行政區
共390個選區中,204個選區的分界與1994年的區議會選區相同。選管會經諮
詢公眾後,調整了49個選區的分界及5個選區的名稱。

建議

9.小組委員會建議議員支持《1999年選區(區議會)宣布令》。

徵詢意見

10.謹請議員支持上文第9段所載小組委員會的建議。


立法會秘書處
1999年6月8日

附錄
Appendix


與區議會選擧有關的附屬法例
小組委員會

Subcommittee on
subsidiary legislation relating to District Councils election

Membership List



黃宏發議員(主席)Hon Andrew WONG Wang-fat, JP (Chairman)
何秀蘭議員Hon Cyd HO Sau-lan
李永達議員Hon LEE Wing-tat
夏佳理議員Hon Ronald ARCULLI, JP
張永森議員Hon Ambrose CHEUNG Wing-sum, JP
劉江華議員Hon LAU Kong-wah
蔡素玉議員

Hon CHOY So-yuk

合共 :7位議員
Total :7 Members
日期 : 1999年5月24日
Date :24 May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