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

立法會AS 405/98-99號文件

1999年9月24日內務委員會會議文件

1999至2000年度立法會議員與記者同樂日

目的

本文件旨在就應否於1999至2000年度,為立法會議員及報道立法會新聞的記者舉辦同樂日,徵詢議員的意見。

背景

2. 第一屆議員與記者同樂日是於1987年12月在沙田的香港體育學院(前身為銀禧體育中心)舉行。這項活動提供了一個機會,讓議員及報道立法會新聞的記者,以及彼此的家屬可以聚首一堂,參與遊戲競技,共度歡樂時光。自此之後,同樂日便每年舉辦一次,由議員隊及記者隊於當日下午透過參與各項體育及文娛康樂活動,互相比賽競技,晚上則參加卡拉O K及聚餐聯歡。

3. 到目前為止,同樂日已舉辦了十一屆。為檢討及評估這項活動的成效,同樂日籌備委員會主席梁智鴻議員及委員會四位記者代表,於1999年2月12日舉行了一次會議,討論未來同樂日的舉辦形式及方法。根據記者代表們的反映,不少參與同樂日的記者均認為現時同樂日以運動日的形式舉行已有一段相當的日子,希望能夠採用新的形式舉辦。總括而言,他們主要的意見及提議如下:

(一) 現時的同樂日為時太長

一般來說,同樂日會由中午十二時開始直至晚上八時才結束。記者代表們認為為時太長,若能改為半日會較為適當,並建議於星期五下午內務委員會會議後舉行。

(二) 舉辦同樂日的地點太遠

自1987年的第一屆開始,同樂日便一直在沙田的香港體育學院舉行。雖然秘書處會為參加同樂日的記者提供交通接載服務,但他們仍感到舉辦的地點太遠,對他們返回報館工作構成不方便。因此,他們表示傾向選擇一處較為接近市區的地點舉辦同樂日,例如立法會大樓。

(三) 每年的遊戲競技項目太相似

每年同樂日都設有十一至十三個遊戲競技項目供議員隊及記者隊參加,包括叠叠樂、足球賽、籃球賽、羽毛球賽、乒乓球賽、尋寶遊戲、競技遊戲、猜燈謎遊戲及歌唱比賽等等。記者代表們指這些遊戲項目每年都大同小異,已不再令人感到刺激,故建議把一些新的項目,例如象棋、橋牌及猜字遊戲等,加入同樂日的活動程序表內。

建議

4. 現建議於1999至2000年度應繼續舉行立法會議員與記者同樂日,但是用新的形式進行。

5. 現亦建議成立一個由議員、記者代表及秘書處職員組成的籌備委員會,以決定同樂日活動的各項細節。

徵詢意見

6. 謹請議員就下述四項問題提供意見:

(一) 應否於1999至2000年度舉行立法會議員與記者同樂日;若然,

(二) 同樂日應於星期五下午內務委員會會議後在立法會大樓舉行,或是應於星期六在香港體育學院舉行;以及

(三) 應否按第5段所述成立籌備委員會。


立法會秘書處
199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