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入境條例》提出的決議案 小組委員會會議

日 期1999年7月6日(星期二)
時 間下午4時30分
地 點立法會大樓會議廳

議程

  1. 與團體/人士及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2. (下午4時30分至6時30分)

    團體/人士名單

    1.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
      陳弘毅教授

    2. 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
      林峰博士

  3. 下次會議日期
立法會秘書處
199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