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

立法會CB(1)825/98-99號文件
(此份會議紀要業經政府當局審閱)

檔 號: CB1/PL/TP/EA

交通事務委員會
及環境事務委員會聯席會議紀要

日 期 :1998年11月6日(星期五)
時 間 :上午九時
地 點 :立法會會議廳

出席委員 :

環境事務委員會委員

陸恭蕙議員(主席)
許長青議員(副主席)
吳清輝議員
梁智鴻議員
梁劉柔芬議員
黃容根議員
楊耀忠議員

交通事務委員會委員

*劉健儀議員(主席)
*劉江華議員(副主席)
何承天議員
李永達議員
李啟明議員
*陳榮燦議員
陳鑑林議員
鄭家富議員
譚耀宗議員

其他出席議員:

劉慧卿議員

缺席委員 :

環境事務委員會委員

陳智思議員
蔡素玉議員
羅致光議員

交通事務委員會委員

何俊仁議員
*何鍾泰議員
周梁淑怡議員
黃宏發議員
劉千石議員
馮志堅議員
鄧兆棠議員

* 亦為環境事務委員會委員

出席公職人員:

署理規劃環境地政局副局長(環境)
栢嘉禮先生

規劃環境地政局首席助理局長(環境)
陳偉基先生

環境保護署助理署長(空氣質素)
謝展寰先生

環境保護署首席環境保護主任
莫偉全先生

機電工程署總工程師(氣體生產及供應)
王贊浦先生

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
利敏貞女士

運輸署助理署長
李胡韋珞女士

運輸署總運輸主任
張世文先生
應邀出席人士:
石油氣的士試驗計劃監察委員會成員

聯友的士同業聯會有限公司
歐陽根先生

九龍的士車主聯會有限公司
任太平先生

新界的士司機協會
陳樹生先生

石油氣的士車隊主管
呂柏有先生

市區的士商聯會
梁平寬先生

市區的士商聯會
梁紹昌先生

西北區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
黃永忠先生

環宇的士有限公司
林添來先生

忠誠車行有限公司
鄭克和先生

環保人士及組織
香港公開大學環境學系助理教授
麥士維博士

地球之友環境事務主任
鄭睦奇先生

John JARMAN先生

爭氣行動
馮建蓮小姐

爭氣行動
金珍麗小姐
列席秘書 :
總主任(1)6
劉國昌先生
列席職員 :
總主任(1)1
梁慶儀小姐

高級主任(1)5
許兆廣先生
I. 選舉主席

陸恭蕙議員獲選為聯席會議的主席。

II. 引進石油氣的士的建議

與代表團體進行討論

九龍的士車主聯會有限公司

2.九龍的士車主聯會有限公司主席任太平先生表示,其聯會支持政府當局改善本港空
氣質素的政策,並曾積極參與石油氣的士試驗計劃(該試驗計劃)。但他認為,為使的
士順利轉用石油氣,政府當局應實施具體的措施,以確保石油氣的士的整體經營成本
不高於柴油的士。有關這方面的問題,其聯會特別關注下列各項:

  1. 汽車用石油氣的價格應予調低,使石油氣的士每公里的燃油成本低
    於柴油的士每公里的燃油成本;

  2. 應提供充足的石油氣的士維修工場及維修技工,以避免石油氣的士
    的維修成本激增;及

  3. 石油氣車輛供應商應保證石油氣的士有較長的運作壽命年期。
聯友的士同業聯會有限公司
(意見書已隨立法會CB(1)453/98-99(01)號文件發出)

3.聯友的士同業聯會有限公司副主席歐陽根先生表示,其聯會雖支持政府當局致力改
善本港空氣質素的政策,但認為當局應提供足夠的經濟獎勵方案(包括稅務優惠),以
協助的士業轉用石油氣的士。另一方面,該聯會認為石油氣的士試驗計劃可能未能反
映石油氣的士在維修方面的需要,因為試驗計劃採用的石油氣的士,其車齡均較新。
關於汽車用石油氣的價格,他指出,燃油公司在石油氣試驗計劃期間提供每公升0.8元
的折扣,可能只是一項短暫的措施。因此,當石油氣的士計劃全面實施時,的士業的
整體經營成本將會大大提高。為了使轉用石油氣的過程得以順利進行,他認為政府應
在多個不同地點設置數量充足的石油氣加氣站。

忠誠車行有限公司
(意見書已隨立法會CB(1)412/98-99(02)號文件發出)

4.忠誠車行有限公司鄭克和先生表示,的士業雖大致上支持政府當局的環境保護政策
,但他認為當局在大量引進石油氣的士前,應先提供更多石油氣加氣站。

環宇的士有限公司
(意見書已隨立法會CB(1)412/98-99(03)號文件發出)

5.環宇的士有限公司林添來先生表示,為使的士業順利轉用石油氣,石油氣的士的售
價必須低廉,以及在不同地點提供數量充足的石油氣加氣站。

西北區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
(意見書已隨立法會CB(1)412/98-99(04)號文件發出)

6.西北區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黃永忠先生表示,其總會認為持有的士牌的車主應組成
車隊制,從而提高他們的議價能力,藉以爭取以較廉宜的價格購買石油氣的士及汽車
用石油氣。此等公司亦可自行組織其維修部,及為其轄下的士司機提供更妥善的培訓。

市區的士商聯會
(意見書已隨立法會CB(1)434/98-99(01)號文件發出)

7.市區的士商聯會梁紹昌先生表示,他本人是其中一支石油氣的士車隊的主管,其車
隊曾參與石油氣試驗計劃。他認為採用石油氣的士會有下列問題:

  1. 石油氣的士的運作壽命較柴油的士為短,其車隊轄下一輛石油氣的士在行
    車約300 000公里時便已需進行大修。相比之下,柴油的士一般會在行車
    800 000公里後才需進行大修;

  2. 倘若例行的維修工程亦需要在車輛供應商的維修工場進行(一如試驗計劃時
    那樣),日後維修費用將會遠較現時昂貴,維修工程亦會需時較久。鑑於維
    修工場須投資達200,000元至300,000元添置器材,才能為石油氣的士提供維
    修服務,因此即使維修工程在規模較細的工場進行,石油氣的士的維修費
    用仍會較昂貴;及

  3. 必須降低石油氣車輛的售價,政府當局亦應考慮豁免石油氣的士新車首次
    登記稅。
呂柏有先生

8.作為試驗計劃的車隊其中一名主管,呂柏有先生表示,石油氣的士雖已證實在技術
上為合用的車輛,但大量使用將需視乎石油氣的價格,以及石油氣加氣站與維修技工
的供應是否足夠而定。另一方面,他要求政府當局考慮另一方案,即容許石油氣的士
與柴油的士在市面上同時存在。

新界的士司機協會
(意見書已隨立法會CB(1)412/98-99(01)號文件發出)

9.新界的士司機協會陳樹生先生告知議員,他提交的意見書已載列該會對引進石油氣
的士的關注。他促請政府當局採取下列措施,以協助的士業轉用石油氣的士:

  1. 豁免石油氣的士的新車首次登記稅;

  2. 豁免石油氣的燃料稅;

  3. 豁免石油氣的士的行車證費用;

  4. 降低石油氣的售價至每公升2.5元;

  5. 在石油氣車輛供應市場引進更多競爭,以期令石油氣車輛的售價下調;

  6. 確保有足夠的石油氣車輛維修技工分布各區;及

  7. 確保有足夠的石油氣加氣站分布各區。
地球之友
(意見書已隨立法會CB(1)412/98-99(06)號文件發出)

10.地球之友鄭睦奇先生表示,早在1992年,地球之友已向政府當局建議引進石油氣的
士,並對政府當局拖延了這麼久才實施此項計劃表示遺憾。他又表示,本港的空氣污
染問題已十分嚴重,進一步推延引進石油氣的士,將會在過早的死亡及與空氣污染有
關疾病所引致的額外費用兩方面,使本港社會付出沉重的代價。地球之友歡迎的士商
支持引進石油氣的士的建議,該建議可救回578條生命,每輛的士每年並可節省60,000
元。他又促請政府當局實施措施,以協助的士業順利轉用石油氣的士。他補充謂,政
府當局應採用懲罰性的措施,藉以令司機不再使用柴油等污染空氣的燃料。

John JARMAN先生
(意見書已隨立法會CB(1)412/98-99(07)號文件發出)

11.John JARMAN先生認為政府當局就空氣污染實施的現行政策並非預防性質,因為當
警方發現排放黑煙的汽車時,其排放的過量黑煙已污染了空氣。此外,警方向排放黑
煙的車主發出450元的定額罰款,該罰款額實在太低,無法產生阻嚇作用。排放黑煙的
車主往往寧願繳付定額罰款,或在接受驗車前才修理汽車的引擎。上述兩個方法的費
用,均比定期維修其排放黑煙的汽車的成本為低。因此,他認為應把定額罰款增至
10,000元;而排放黑煙的汽車倘若未能通過查驗,亦須罰款10,000元。

爭氣行動
(意見書已隨立法會CB(1)412/98-99(08)號文件發出)

12. 主席申報利益,表示她是爭氣行動的成員。

13. 爭氣行動金珍麗小姐對下列各項表示關注;

  1. 一如爭氣行動的意見書所述,空氣污染對公眾的健康構成負面影響;

  2. 政府當局不應再進一步延遲實施石油氣的士計劃,並應為的士商提供經
    濟方面的獎勵與稅務優惠,以加速的士轉用石油氣的過程;
  3. 有必要訂定一個更容易發現排放黑煙的查驗方法,以可靠的方式確定車
    輛是否真正維修妥當。此舉將可強制提高汽車維修水準,並免除警方被
    蒙騙的可能性;

  4. 應把車輛排放黑煙的定額罰款提高至10,000元,警方亦應加強在道路上
    進行路邊即場黑煙測試;及

  5. 把石油氣的應用擴展至其他類別的車輛,而非只限於的士。
麥士維博士
(意見書已隨立法會CB(1)412/98-99(05)號文件發出)

14.香港公開大學麥士維博士認為在推廣使用石油氣車輛方面,香港應借用新西蘭的經
驗。他表示,不但的士需採用石油氣,市區內的一般汽車及小巴均應轉用另類燃料。
他承認柴油的士通常是最易備受抨擊的對象,其實使用汽油的車輛亦會產生看不見的
危險氣體。他又認為,若干名人(例如電影明星)帶頭把汽車改裝為使用石油氣的車輛
,便可帶動一股保護環境的時尚熱潮。

15.在提及石油氣及柴油的零售價格時,劉健儀議員詢問為何的士業認為石油氣及柴油
的價格分別為每公升3.88元及每公升5.69元(載列於諮詢文件附件D)是有誤導成分。聯
友的士同業聯會有限公司歐陽根先生及九龍的士車主聯會有限公司任太平先生回應時
表示,石油氣加氣站及柴油油站的入油表所顯示的價格分別為每公升4.68元及每公升
5.69元。不過,燃油公司為石油氣及柴油的士提供了折扣,分別為每公升0.8元及每公
升0.6至1元。的士業並不清楚燃油公司提供是項折扣是否屬永久性質。西北區的士司
機從業員總會黃永忠先生補充謂,當石油氣的士試驗計劃監察委員會討論石油氣的價
格時,燃油公司曾同意在1998年6月政府實施削減燃油稅後,將會調低石油氣價格,
因此有關折扣的安排只是反映上述改變的方法。

16.在回答有關石油氣加氣站不足所引起問題的程度時,市區的士商聯會的梁紹昌先生
表示,倘若的士司機為了加氣,而需要駕駛一段長路程,將會耗用了的士司機大量營
業時間。因此,應設置足夠的石油氣加氣站,而該等加氣站應分布於不同地區。

17.在提及地球之友提交的意見書時,劉江華議員指出,地球之友估計香港每年因治療
與現時可吸入懸浮粒子水平有關的疾病的醫療開支可能高達125億元,以及以汽油驅動
引擎的車輛取代所有小型柴油車輛的計劃並未成功,本港可能因此在1995年至1997年
期間喪失2 800條性命。他詢問該組織作出以上估計的依據。地球之友鄭睦奇先生回應
時解釋,不少在本港及海外國家進行的研究均顯示,空氣污染與呼吸系統疾病有所增
加及一般死亡率有所提高有莫大的關連。地球之友根據此等研究結果及本港現時可吸
入懸浮粒子水平,估計本港的空氣污染水平導致每年約有1 900宗過早死亡的個案。倘
若藉實施柴油轉汽油計劃把可吸入懸浮粒子水平減少半數,估計將可每年減少約950宗
過早死亡的個案,或在3年內減少約2 800宗此等個案。至於有關治療疾病的醫療開支
的估計數字,地球之友是根據可能因可吸入懸浮粒子的高水平而患上呼吸系統疾病的
人數,以及估計此等病人所需治療的成本而推算。

18.劉慧卿議員認為提高車輛排放黑煙的車主的罰款,將可產生阻嚇作用,她對此表示
支持。她又詢問,車輛排放黑煙的車主在其汽車須接受驗車前調校車輛引擎是否普遍
的做法。市區的士商聯會梁紹昌先生回答時表示,他並未發覺車主在進行黑煙測試前
調校車輛引擎此一做法。九龍的士車主聯會有限公司任太平先生補充謂,黑煙驗車中
心的儀器可偵測到車輛引擎曾否被調校,因此,車輛排放黑煙的車主此舉亦是無補於
事。新界的士司機協會陳樹生先生更表示,車輛排放黑煙的車主在其汽車接受黑煙測
試前把車輛進行維修是順理成章的做法,不應被視作調校車輛引擎的行為。另一方面
,Jarman先生認為政府當局應實施措施,以確保車主進行預防性質的定期車輛維修。

19.至於據稱歐洲國家生產的石油氣車輛的售價較為廉宜,的士業會否考慮從歐洲國家
購入石油氣的士此一問題,忠誠車行有限公司鄭克和先生表示,雖然石油氣車輛的售
價比柴油車輛低約30,000元,但的士業更關注的問題,是石油氣車輛的可用壽命年期
及其維修成本,因為此等項目是的士商在計算經營成本時的主要計算的項目。聯友的
士同業聯會有限公司歐陽根先生補充謂,車輛供應商至今仍未能確定石油氣車輛的零
售價格。

與政府當局會晤

20.應主席的邀請,規劃環境地政局首席助理局長(環境)回應的士商提出的關注事項。
有關汽車用石油氣的價格問題,他解釋現時的石油氣在入油表上的價格只屬暫時性,
燃油公司須考慮提供石油氣時要作出的長遠投資,然後才可訂出石油氣的市場價格。
在試驗期間,石油氣並不須繳付稅項,而價格為每公升4.68元。不過,由於在1998年
6 月時政府削減燃油稅30%,而燃油公司為了讓石油氣維持價格上的優勢,因此向的
士商提供每公升8角的折扣。至於日後會否繼續提供折扣,規劃環境地政局首席助理
局長(環境)表示此一問題須由燃油公司作出決定。可是,由於燃油公司支持石油氣的
士計劃,他們日後很可能會繼續讓石油氣在價格上維持優勢。為協助燃油公司訂定石
油氣的長期價格,當局已向這些公司提供了所需的數據,包括日後可能設置石油氣加
氣站的地點、石油氣加氣站的安全規定等。

21.就石油氣車輛的售價及可用壽命年期,規劃環境地政局首席助理局長(環境)表示,
雖然供應商現階段尚未能提供石油氣車輛的確實售價,但他們曾表示石油氣車輛的售
價會較柴油汽車為低。環境保護署助理署長(空氣質素)補充謂,為了方便石油氣車輛
確立市場價格,政府當局已向的士業作出鼓勵,希望更多石油氣的士取代柴油的士。
如供應商能訂購大批石油氣車輛,將可有助他們釐定石油氣車輛的市場價格。至於有
人獲悉石油氣車輛在日本的可用壽命年期僅為4年,他表示這是因為日本政府的稅務
及財務政策鼓勵人們使用新車輛。因此,購買全新的石油氣車輛,取代已使用超過4
年的石油氣車輛,是較符合成本效益的做法。車輛供應商已證實,在設計上,石油氣
車輛的可用壽命年期至少與柴油車輛相若。

22.的士業擔心有關石油氣的士每年維修費用的資料(載列於諮詢文件附件D)並不準確
,因為參與石油氣的士試驗計劃的石油氣的士都是新車;規劃環境地政局首席助理局
長(環境)表示,參與試驗的30輛石油氣的士中,有10輛屬二手車輛,因此諮詢文件中
的數據亦有反映二手石油氣車輛的維修費用。他並進一步透露,日後石油氣的士的維
修工作中,只有燃料系統部分一定須由指定的維修工場進行,石油氣的士的其他維修
工作可交由一般汽車維修工場進行。的士業曾憂慮石油氣的士必須交由大規模汽車維
修工場進行維修工作,因而須繳付較高昂的維修費用;此點應可釋除該行業人士此方
面的疑慮。

23.劉健儀議員認為現時的士業多使用柴油車輛的情況,其實是政府的政策直接引致的
後果,因為的士業在過去根本沒有其他選擇。的士業並不反對採用石油氣的士,但現
時他們正期望當局提出協助他們轉用石油氣的士的具體措施。她進一步建議,當局應
不要對柴油的士車主採用懲罰性措施,因為這樣做只會令該行業更加抗拒石油氣的士
,相反地,政府當局應引進一些積極的措施,鼓勵該行業轉用石油氣車輛。

24.部分議員詢問,當局有何措施確保有足夠的維修技工為石油氣車輛提供維修服務,
並確保石油氣的士的整體維修費用低於柴油的士。在回應時,規劃環境地政局首席助
理局長(環境)表示,政府當局在推行石油氣的士試驗計劃前,早已明白提供足夠的維
修服務至為重要。就此,職業訓練局已就訓練維修石油氣車輛的維修技工舉辦了首個
課程。職業訓練局的目標是每年就訓練維修石油氣車輛的維修技工提供100個學額。他
強調,此等訓練課程旨在訓練一批能夠維修石油氣車輛燃料系統部分的維修技工,因
為石油氣車輛的其他部分可由一般車輛維修技工進行維修。就石油氣車輛維修工場的
開辦成本方面,政府當局曾與試驗計劃中的指定維修站營辦商進行商談,亦曾與業內
其他維修服務營辦商進行討論,據了解開辦成本並不過於高昂。政府當局有信心石油
氣的士的最終維修費用不會較柴油的士為高。機電工程署總工程師(氣體生產及供應)
補充謂,據的士業估計,未來本港約需300名車輛維修技工為石油氣的士提供維修服
務。故此,按職業訓練局每年培訓100名車輛維修技工的數字而論,應可應付的士業
的需要,而有關訓練課程已在1998年10月開辦。

25.李永達議員認為,以醫療開支而論,污染問題已令社會付出大量金錢。用在減低污
染的資源,應可藉減少醫療支出而取得經濟方面的回報。他指出,可確保石油氣的士
計劃取得成功的一個要素,就是汽車用石油氣的價格須大幅調低。他詢問政府有何措
施,確保燃油公司不會組成同業聯盟,把汽車用石油氣維持在高水平。在回答時,規
劃環境地政局首席助理局長(環境)表示,香港在供應燃油產品方面的市場是開放的,
而政府會繼續確保市場中存在競爭,以期令燃油產品的價格能具競爭性。不過,他強
調汽車用石油氣的價格仍須由市場決定。政府當局會在燃油公司訂定了汽車用石油氣
的長期價格後,評估石油氣價格對擬議的石油氣的士計劃的影響。

26.李永達議員建議邀請經濟事務局的官員出席下次聯席會議,向議員簡介政府當局在
燃油產品價格方面的政策。

27.應主席的邀請,政府當局會就各代表團體提交的意見書以及是次會議提及的各論點
,以書面作出回應。

28. 政府當局亦同意提供書面回應,以回答議員提出的以下問題:

鼓勵有關人士使用石油氣的士的措施

  1. 政府當局將採取的具體措施,以確保:

    1. 燃油公司不會組成同業聯盟,把汽車用石油氣維持在高水平;

    2. 燃油公司繼續讓汽車用石油氣在價格上較汽車用柴油維持優勢;

    3. 石油氣的士的經營成本應與柴油的士相若;

  2. 假如石油氣的士的經營成本較柴油的士為高,政府當局會否打算承擔該
    等額外成本;

  3. 政府會否打算豁免石油氣的士的首次登記稅及每年行車證的費用,以加
    快的士業轉用石油氣的士的過程;

  4. 雖然職業訓練局設有訓練車輛維修技工的課程,政府是否還有其他措施
    ,確保能及時提供足夠的車輛維修技工及維修工場為石油氣的士提供維
    修服務;

石油氣加氣站是否足夠

  1. 政府是否打算在市區設置更多石油氣加氣站,此外,如有打算這樣做的
    話,有關的問題可以怎樣解決;

  2. 政府是否打算對"風險指引"中不容許在住宅區55米範圍內設置石油氣加
    氣站的規定作出修訂;
外國在使用石油氣車輛/的士方面的經驗
  1. 其他海外國家在使用石油氣車輛/的士方面的經驗,包括此等車輛的可
    用壽命年期;
黑煙車輛管制計劃
  1. 黑煙車輛管制計劃在減低空氣污染方面是否有效;

  2. 車主是否可以在被檢舉以至其後驗車的相隔時間中,對其車輛作出改善
    維修工程;若此一情況確實存在,政府是否打算加強有關檢控行動及刑
    罰,以堵塞此一漏洞;
石油氣車輛/的士及柴油車輛/的士同時存在
  1. 就石油氣車輛/的士及柴油車輛/的士同時存在的問題,政府的觀點為
    何,而政府是否有特定的政策處理此一情況;
更廣泛層面的環境問題
  1. 由於柴油車輛一直受到香港政府的准許行駛,政府是否須對本港的空氣
    污染問題承擔責任;

  2. 政府在把石油氣科技推廣至其他種類的車輛(例如小巴、貨車及巴士)方
    面有何計劃;及

  3. 政府預料各類柴油車輛在未來5年所產生的主要空氣污染物的排放水平為何。
(會後補註:政府當局對議員提出的問題所作回應已隨立法會CB(1)521/98-99(03)號
文件發給各議員。)

III. 其他事項

29.議員商定,兩個事務委員會下次會在1998年11月27日(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舉行聯席
會議。議員並同意邀請經濟局官員及麥士維博士出席下次聯席會議。

30. 議事完畢,會議於上午10時50分結束。 立法會秘書處
1999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