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文)

(香港廢物管理學會用箋)

香港廢物管理學會對減少廢物綱要計劃的意見


背景

香港廢物管理學會(廢管學會)的成員包括廢物管理專家、學者、學生及關注廢物
管理事宜的工商界代表。本會的宗旨主要是推動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有效的廢物
管理,促進有關工作的水平及發展。

廢管學會很高興能有機會就減少廢物綱要計劃(綱要計劃)表達意見。為此,本會
已邀請140多名成員就該計劃發表意見。

一般意見

本會完全支持綱要計劃的宗旨,亦贊同必須確定廢物管理的真正成本。找出過往
在廢物管理方面的隱蔽成本,將有助實施更佳的廢物管理,以及推行全新及在經
濟上切實可行的措施,藉以減少需要處置的廢物。

綱要計劃的宗旨值得稱許,但卻必須透過大眾傳媒宣揚開去,當局亦必須經常匯
報有關各項措施的進度的最新資料。綱要計劃必須充滿活力,而且在這方面廣為
巿民大眾及各行各業人士所認識。

本會現謹提出若干和綱要計劃部分細則有關的意見,政府當局在進一步發展該計
劃時,或許可對此加以考慮。

盡量減少廢物

本會明白到綱要計劃內所有目標,均需要巿民大眾及工商界的大力支持才可實現
。教育巿民及各行各業人士,讓他們了解進行廢物管理的財政支出及環境成本,
以及香港必須在此方面作出改革,對於獲取人們對該計劃的支持及從而令該計劃
取得成功,實在有相當關鍵的作用。如情況許可,本會願意協助當局進行此項富
挑戰性的工作。

然而,及早推行公平合理的收費政策將極有可能迅速取得成果,而不用即時改變
人們的一貫態度及在製造廢物方面的習慣。根據其他國家所得的經驗,對廢物製
造者直接施以經濟上的壓力,將較有可能促使他們盡力減少製造廢物。為了配合
其他有關環境政策的規定(例如對隨地丟棄垃圾、車輛排放黑煙、非法排放污水等
行為採取執法行動及施以重罰),當局必須制定法律文件及提供進行執法工作的資
源,以便對非法棄置廢物作出有效的管制。

提供協助予廢物回收業

綱要計劃中訂有土地分配政策及在本港設立物料回收設施的計劃,目的是提高將
物料循環再造的比率。香港理工大學土木及結構工程系進行的一項研究的結果顯
示,本港廢物回收業面對的主要困難在於廢料的價值低,但運輸費用卻相當高昂
(請參閱鍾姍姍及潘智生在1998年撰寫的論文)。

實施土地分配政策及設立物料回收設施可提高經營物料回收業務的經濟效益,並
為業內人士提供他們負擔得來的土地以供經營業務。然而,這些措施並不能解決
導致該行業萎縮的各種主要問題。在《減少廢物計劃(初稿)》中,給予再造獎勵
是當局建議實行的措施之一。香港理工大學進行的研究顯示,再造獎勵被視為協
助本港現正不斷萎縮的廢物回收業的最有用措施,因為此舉可即時減輕廢物回收
商在財政上的負擔。然而,綱要計劃並無提到這些被認為在提高本港日後的廢物
循環再造比率方面具有關鍵作用的措施,尤其是在缺乏渠道處置已分類回收物料
的情況下。

參考資料:

鍾姍姍及潘智生在1998年撰寫的〈香港廢品回收業及中港廢品進出口的法案和政策對兩
地廢品貿易的影響〉。

In Proc. on Hong Kong - Guangzhou Waste Reduction Workshop, 9 - 11th September, Guangzhou
(in Chinese).


提高需求的措施

除給予再造獎勵外,當局亦可利用巿場機制,增加人們對本地回收物料的需求,
從而振興廢物回收業。最近本港其中一間大型廢紙加工處理廠(捷眾造紙有限公
司)結業,正好說明本港廢物再造業不景的主要原因在於缺乏提高需求的措施。
當局可藉著以下方法推行有關的措施:

    --優先採購含有本地再造物料的產品;

    ---為使用本地再造物料作原料的行業提供經濟誘因,從而鼓勵他們在
    本港發展業務;

    --推行環保標籤計劃,使消費者可輕易辨別何者是循環再造產品,尤
    其是利用本地再造物料製成的產品;及

    --修改工程規格,容許使用由再造物料製成或含有再造物料的土木工
    程產品。


堆肥

綱要計劃闡述了多項有關利用有機廢物來堆肥的實況。沙嶺堆肥廠現時僅處理未
經混合的禽畜糞便,最後製成的肥料將出售予負責園境事宜的承辦商。這種產品
在香港的巿場相當有限。

不過,根據本港以往所得的經驗,利用家居廢物來堆肥有各種不足之處,這些不
足之處現時依然存在。即使實行廢物分類措施並在這方面取得較高的成功率,但
不論是在廢物產生的源頭或事後收集所得的廢物,以都巿固體廢物製成的原料均
含有各種無機物料,需要花費大量金錢將之除去。塑膠袋、玻璃及電池是不受歡
迎的污染物,而且根本沒可能完全除去。直接從街巿、餐廳及酒店收集廢物,可
能會因為廢物的污染程度較低而得以製成質素較佳的原料,但卻需花費額外的成
本。

再者,就目前形勢而言,並無證據顯示本港的堆肥巿場將會有所擴大。

廢物焚化能源回收

焚化似乎是減低剩餘廢物的體積的最實際方法。然而,為確定在棄置廢物方面的
"真正成本",當局必須徹底研究焚化爐所燃燒物料的來源,亦即各式各樣的廢物


本港廢物的濕氣較高,在夏季尤以為然。改善收集廢物的方法或許可降低廢物的
濕氣。去除廢物中的濕氣所需的能量,或會大大影響焚化過程中各種能量的均衡
,並會使淨供生產電力的能量有所減少。將廢物中的廢紙及可循環再造物料分隔
開來,亦會影響廢物本身的熱量。

對現在以至將來可能產生的各式各樣廢物進行仔細的研究,將有助對能源的均衡
作出更準確的預測。可供出售的能源為數多少或焚化過程中需要多少能量,亦因
而可得以確定。上述兩者任何一方面所得的結果,都可對焚化計劃的選址造成影
響。

彌補支出

綱要計劃指出,實施能源回收計劃可產生能源,而更重要的是這些能源可以出售
。據估計,現時的電力供應管制計劃將會有所改變。雖然與綱要計劃並無直接關
係,但如批准出售由堆填區沼氣產生的電力,則有可能影響在堆填區棄置廢物的
費用。利用堆填區產生的沼氣生產能源並將能源出售,而非以密封方式將之焚化
,將有助彌補以堆填方式處理廢物的成本,並可盡量利用某種在使用堆填方式處
理都巿固體廢物的情況下難免會產生的資源。

計劃將來

除縮減大部分廢物的體積外,當局亦就各類型廢物訂立多種不同的處置途經,藉
以達到綱要計劃的目標。對個別種類的廢物單獨作出考慮,將有可能對處置另一
類廢物造成嚴重的影響。共同處置某些廢物,將可鞏固若干類別廢物互相依存的
特性。所以,改變在處理任何一類廢物方面的協調情況,將會嚴重影響另一類廢
物的處置方法及將之處置的可行性。較具體的例子是:

    --減少在堆填區棄置廢物,對共同處置污水及其他淤泥的影響;

    --將廢物焚化,使送往堆填區的固體廢物數量減少,會對堆填區造成
    甚麼影響;

    --原料熱量可能減少對焚化爐有何影響,以及是否需要額外能量(例如
    燃油、氣體燃料或堆填區沼氣)。這些問題可能會影響焚化爐的選址;


    --任何一項建議中的廢物處理設施(廢物分類、循環再造或焚化)遇上部
    分或全面故障的情況時,廢物管理系統有何應變能力。

以堆填區處置各類經處理廢物的剩餘物,是相當重要的安排,綱要計劃已提及這
點。計劃中亦指出,在成功推行綱要計劃後,有關方面將較原先所需更早開始物
色新的堆填區。提早尋找適合闢作堆填區的地點是謹慎的做法,原因是循環再造
物料的巿場可能不穩定、建議中的系統是否健全仍有待證明、其中一種廢物管理
方法的接收能力及成效亦有可能出現間歇性或短期的下降現象。

本會期盼當局重新制訂綜合的廢物管理計劃,同時顧及日後出現而需要棄置的各
類新的廢物,以及網羅建議中的所有廢物管理措施,和考慮各種措施之間的相互
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