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

立法會CB(1)90/98-99號文件

檔 號: CB1/PL/FA/1

立法會
財經事務委員會
會議紀要

日 期 :1998年7月14日(星期二)
時 間 :上午9時20分
地 點 :立法會大樓會議室B


出席委員:

劉漢銓議員(主席)
李家祥議員(副主席)
朱幼麟議員
何秀蘭議員
何俊仁議員
吳亮星議員
夏佳理議員
涂謹申議員
張文光議員
張永森議員
許長青議員
陳智思議員
單仲偕議員
黃宜弘議員
曾鈺成議員

缺席委員:

丁午壽議員
田北俊議員
李國寶議員
吳靄儀議員
詹培忠議員
霍震霆議員

列席秘書:

總主任(1)4
陳慶菱女士

列席職員:

助理秘書長1
吳文華女士

高級主任(1)5
許兆廣先生

高級主任(1)6
劉國昌先生


I 選舉正副主席

根據已隨1998年7月11日發出的立法會CB(1)13/98-99號文件送交議員參閱的選舉
程序,秘書請議員提名主持選舉的議員人選。

2.曾鈺成議員提名涂謹申議員,並獲朱幼麟議員附議。涂謹申議員接受提名。由於
並無其他提名,秘書宣布涂謹申議員當選為主持選舉的議員。

選舉主席

3.涂謹申議員接手主持選舉主席的程序,並請議員提名事務委員會主席人選。

4.朱幼麟議員提名劉漢銓議員,並獲曾鈺成議員附議。劉漢銓議員接受提名。由於
並無其他提名,涂謹申議員席上宣布劉漢銓議員當選為事務委員會主席。劉漢銓議
員隨即接手主持會議。

選舉副主席

5. 主席請議員提名事務委員會副主席人選。

6.夏佳理議員提名李家祥議員,並獲陳智思議員附議。李家祥議員接受提名。由於
並無其他提名,主席宣布李家祥議員當選為事務委員會副主席。

II 1998至99年度會期的會議時間表

7.議員同意在每月第一個星期一上午10時45分舉行事務委員會的例會。議員亦同意
不會在1998年8月立法會夏季休會期間安排舉行任何例會。

III 下次會議的討論事項
(待議事項)

8.議員同意在訂於1998年9月7日上午10時45分舉行的下次會議席上討論下列事項:

  1. 《金融市場檢討報告》;及

  2. 監管股票按貸財務。

9.一名議員建議,事務委員會應檢討捍衛港元的現行機制,並考慮除現時的措施
外,是否尚有其他更有效的處理方法。他認為有需要邀請學者及市場參與者就此
題目發表意見,並需邀請政府當局對這些意見作出回應。

10.經商議後,議員同意應將研究範圍擴大至包括如何保護香港的經濟,使港元免
受投機性衝擊。

11.雖然有關會議的後勤安排細節及出席名單仍未決定,但議員普遍同意應為此題
目最少舉行兩次會議,以便學者及市場參與者有足夠時間各抒己見,而政府當局
亦有充裕時間作出回應。鑑於預料在第一次會議後,公眾人士會就此題目進行討
論,第二次會議的日期應安排於稍後時間進行,以便事務委員會整理公眾人士的
回應。席上亦同意,每個代表團應獲分配最少20分鐘時間發表意見及回答議員的
問題。

12.議員亦同意,由於沒有可能邀請所有學者及市場參與者出席會議,因此邀請他
們提交意見書是較為可行的做法。秘書處會擬備一份名單,列出曾就此題目提供
意見的學者及市場參與者的資料,供各位議員考慮。

13.關於一名議員提出容許議員與應邀出席會議的人士進行討論的建議,議員在回
應時認為應該依循立法會會議已確立的常規,規定出席者必須將其意見經由主席
向事務委員會陳述。然而,事務委員會可研究是否有其他途徑,使參與會議的人
士能夠互相討論。

14.關於秘書處可提供的研究服務,助理秘書長1表示,除了擬備學者及市場參與
者的名單供議員挑選外,秘書處亦可匯集各專家就此題目撰寫的有關文章,包括
他們接受訪問時或向新聞界發表的意見。秘書亦會協助事務委員會總結及分析有
關人士在會議席上發表的意見或建議。如有需要,秘書處亦會就討論時提出的特
定事項進行研究。

IV 其他事項

15. 議事完畢,會議於上午10時結束。



立法會秘書處
1998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