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
就長遠文化政策舉行的會議

日 期:1998年9月14日(星期一)
時 間:下午4時30分
地 點:立法會會議廳

修訂議程

  1. 通過會議紀要及續議事項

  2. (下午4時30分至4時35分)

    [立法會CB(2)204/98-99號文件]

  3. 自上次會議後發出的參考文件


  4. [立法會CB(2)190/98-99號文件 -- 港九賓館旅業商會有限公司致立法
    會主席的信件]

    [CB(2)241/98-99(01)號文件 -- 政府當局的來函,當中夾附有關旅館及
    度假屋消防規定的資料]

  5. 下次會議討論事項

  6. (下午4時35分至4時45分)

    [立法會CB(2)241/98-99號文件的附錄]

  7. 與團體代表會晤

  8. (下午4時45分至5時35分)

    [CB(2)241/98-99(02)號文件 -- 香港美術教育協會提交的意見書(中文本)]

    [CB(2)241/98-99(03)號文件-- 香港展能藝術會*提交的意見書(英文本)]

    [CB(2)241/98-99(04)號文件-- 香港旅遊協會*提交的意見書]

    [CB(2)241/98-99(05)號文件-- 香港中華文化促進中心*的梁秉中教授提交
    的意見書]

    [CB(2)241/98-99(06)號文件-- 香港中文大學藝術系*提交的意見書(中文本)]

    [CB(2)241/98-99(07)號文件-- 環境現代藝術館*提交的意見書]

  9. 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10. (下午5時35分至6時20分)

    [霍震霆議員提供的簡介文件 -- 容後奉上]

    [CB(2)241/98-99(08)號文件 -- 政府當局提供的討論文件(英文本)]

  11. 其他事項


* 並無派代表出席會議

立法會秘書處
199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