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

立法會CB(2)78/98-99號文件

檔 號:CB2/PL/HA

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
會議紀要

日 期 :1998年7月14日(星期二)
時 間 :上午11時20分
地 點 :立法會大樓會議室B


出席委員:

蔡素玉議員(主席)
何俊仁議員(副主席)
何秀蘭議員
何承天議員
李永達議員
馬逢國議員
涂謹申議員
陸恭蕙議員
梁劉柔芬議員
程介南議員
曾鈺成議員
劉皇發議員
劉慧卿議員
鄧兆棠議員
鄭家富議員
羅致光議員

缺席委員:

張永森議員
黃宏發議員
霍震霆議員

列席秘書:
總主任(2)2
李蔡若蓮女士
列席職員:
助理秘書長2
林鄭寶玲女士

高級主任(2)6
馬健雄先生

高級主任(2)2
戴燕萍小姐
I. 選出主持選擧的議員

按照1998年7月11日隨立法會CB(2)26/98-99號文件送交議員的選擧程序,秘書邀請議員
提名主持選擧的議員人選。

2.何承天議員提名李永達議員主持選擧,提名獲涂謹申議員附議。李永達議員接受提名
。由於並無其他提名,秘書宣布李永達議員獲選為主持選擧的議員。

II. 選擧正副主席

3.李永達議員接手主持會議,並邀請議員提名事務委員會主席的人選。

4. 羅致光議員提名蔡素玉議員出任主席,提名獲鄧兆棠議員附議。蔡素玉議員接受提
名。由於並無其他提名,主持選擧的議員宣布蔡素玉議員獲選為事務委員會主席。蔡
素玉議員隨後接手主持會議。

5.主席邀請議員提名事務委員會副主席的人選。

6.鄧兆棠議員提名何俊仁議員出任副主席,提名獲程介南議員附議。何俊仁議員接受提
名。由於並無其他提名,主席宣布何俊仁議員獲選為事務委員會副主席。

III. 本會期的會議安排

7.議員商定,除了將於1998年7月27日擧行的下次會議外,事務委員會的定期會議會在
每月第2個星期一下午4時30分在立法會會議廳擧行。

IV. 下次會議討論事項

8.議員就會上提交的待議事項一覽表(附錄)進行商討。議員同意在1998年7月27日(星期
一)下午4時30分擧行的下次會議,討論下列事項
  1. 由法律改革委員會屬下的私隱問題小組委員會擬備有關纏擾行
    為的諮詢文件;

  2. 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就《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及《消除對婦女一切
    形式歧視公約》的實施情況提交報告的籌備工作;及

  3. 檢討反歧視法例的進展。
9.關於上述(b)項,議員察悉,香港特區政府正在擬備有關報告,並會在報告提交予聯
合國的有關委員會後,在1998年9月左右發表各份報告。議員認為應邀請政府當局在
下次會議向事務委員會講述香港特區向聯合國委員會提交有關人權報告的程序和時間
表。

V. 其他事項

10.議事完畢,會議於上午11時35分結束。

立法會秘書處
199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