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

臨時區域市政局
就康樂體育設施、體育培訓及體育推廣提供的資源


目 的

本文件載述臨時區域市政局在康體設施、體育培訓及體育推廣方面採取的政策及
提供的資源。

體育發展的政策

2.《區域市政局條例》(第385章)授權臨時區域市政局(臨區局)為市民提供、推廣
、贊助、協助或聯同任何人或組織籌辦體育方面的示範、表演、比賽及訓練,以
及設立和維持各種場地和設施,以供進行各種康樂及體育活動。

康體設施

3.為了鼓勵市民進行康體活動及讓他們有機會參與這些活動,臨區局興建及管理
多種康體設施(見附件)。臨區局會繼續致力加強服務,為市民提供多項嶄新的康
體設施,例如位於屯門的高爾夫球中心,是本港首個公營高爾夫球場。此外,臨
區局亦有計劃闢建更多適合各個年齡組別人士的康體設施,包括度假營及設計新
穎的游泳設施。臨區局設施的收費及場租,均訂於市民易於負擔的水平。鑑於本
港經濟向下調整,臨區局在一九九八/一九九九及一九九九/二○○○年度凍結
各項收費及場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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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培訓

4.為了進一步實踐推廣體育活動發展的承諾,臨區局積極協助其他體育機構自行
籌辦體育培訓計劃,包括向各體育總會提供財政資助。現時,臨區局的體育活動
補助計劃為超過50種體育項目提供培訓課程。考慮到個別體育項目的發展潛力、
有關體育設施的供應情況及所在地點,臨區局日後會透過該項補助計劃為參與水
上活動的年青人提供更多有系統的培訓計劃,如滑浪風帆及划艇培訓計劃。透過
這些培訓計劃,有關的體育總會可從接受訓練的人士中挑選有天份的運動員作進
一步培訓。此外,臨區局會繼續加強與內地的體育交流活動,以及在臨區局轄下
場地舉辦高水準的體育活動。

體育推廣

5.臨區局在體育發展方面採取普及體育政策,為臨區局轄區內各階層及各年齡組
別的人士提供多元化的體育活動(例如初學班、康體同樂日/嘉年華及分區比賽)
,以滿足他們的不同需要。除此之外,臨區局亦會繼續為兒童、高齡人士、殘疾
人士及偏僻村落的的居民提供特別設計的活動。上述體育推廣活動(例如康體同樂
日/嘉年華)是免費或按市民可以負擔的水平收取費用的。臨區局一向致力提供各
種康體服務,讓市民在餘暇可以參與有益身心的康體活動。

資源提供

6.現將過去三年臨區局為體育設施、體育培訓及推廣活動提供的資源摘述如下﹕

1996-97
(實際開支)
百萬元
1997-98
(實際開支)
百萬元
1998-99
(結算預測)
百萬元
體育設施(不包括康樂設施及
泳灘)
非經常開支956.6585.7 445.2
經常開支498.7600.4 6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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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97
(實際開支)
百萬元
1997-98
(實際開支)
百萬元
1998-99
(結算預測)
百萬元
體育培訓
與各體育總會合辦的訓練及比賽活動 11.114.221.6
體育推廣
在地區舉辦的體育推廣活動123.1 96.9114.8

結 論

7.臨時區域市政局會一如以往,透過提供多元化的體育設施及體育活動推行普及
體育政策,並會與體育界各主辦機構保持緊密聯絡,協助促進香港體育活動的整
體發展。


區域市政總署

一九九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 件

臨時區域市政局體育設施


體育設施離島屯門元朗荃灣葵青北區 大埔沙田西貢總數
室內體育館 4434 6344 234
天然及人 造草球場 -322 3423 221
運動場 122 1322 1115
網球場 31316 20201013 2011126
籃球場 1624 23192636 14168182
壁球場 91615 1219815 218123
羽毛球場 133521 28312520 187198
哥爾夫球練習場 -1- -1-- --2
曲棍球場 --- ---- -11
泳池場館 12 2232 13117
度假營 ---1 ---- 23
水上活動中心 -- ----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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