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4月19日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會議

可租可買計劃


目的

本文件旨在告知各議員可租可買計劃的概括大綱及推行第一期銷售計劃的安排。

背景

2.政府在長遠房屋策略白皮書中,承諾讓準公屋租戶有機會以折扣價購買公屋單位
。這項新措施旨在滿足低入息家庭自置居所的願望。這些家庭將會有機會直接自置
居所,而無需經過入住租住公屋的過渡階段。

3.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於1999年3月4日的會議上,通過推行可租可買計劃。

基本原則

4.可租可買計劃的目的,是為準租戶提供多一個選擇,讓他們能以負擔得來的價格
自置居所,而不影響他們現有的權益和選擇。該計劃的基本運作原則如下:

  1. 房委會致力為市民提供租住公屋(公屋)的政策方針維持不變;

  2. 準租戶可以有多一個選擇,以負擔得來的價格自置居所;

  3. 他們可自由選擇購買或租住公屋單位;以及

  4. 選擇不參加這項計劃的準租戶,可按正常程序獲編配公屋單位。

計劃大綱

計劃的對象


5.這計劃的對象是所有準租戶,包括將於下一年度到期獲配公屋的輪候冊申請人、
符合現行公屋申請資格的臨時房屋區(臨屋區)/平房區及寮屋區清拆戶,以及初級公
務員。

挑選屋邨

6.可租可買計劃只包括新建的公共屋邨。我們打算每年最少推出一期可租可買計劃
,至於發售單位的確實數目,則視乎購樓者反應及新建公屋的供應量而定。

定價

7.由於可租可買計劃的對象屬於低收入人士,我們會以他們的負擔能力作為單位的
定價基礎。為確保可租可買計劃的定價建議與其他資助自置居所計劃(例如居者有
其屋計劃(居屋計劃)及租者置其屋計劃(租置計劃))一致及相符,可租可買計
劃的單位售價,應低於居屋計劃的單位的售價(因新型的居屋康和式及新十字型大
廈單位質素較佳),而高於租置計劃單位的售價(因租置計劃的單位涉及樓齡已滿
10年的舊Y型公屋大廈單位)。透過調整扣減率和最多6年的按揭還款補助金,對總
收入為輪候冊入息限額70%或以上的家庭來說,大部分單位的售價都定在按揭還款
與入息比例的35% 之下。這負擔能力的基準比居屋計劃所訂的40% 更為寬鬆。

按揭還款補助金

8.為提高購樓者在還款初期的負擔能力,房委會將向他們提供最多 6 年的每月按揭
還款補助金,補助水平與為公屋重建戶而設的重建置業計劃相同,即:

  1. 第1及2年:每月3,000元;

  2. 第3及4年:每月2,250元;及

  3. 第5及6年:每月1,500元。

9.可租可買計劃購樓者於6年內可領取的補助金總額達162,000元。他們在轉售單位
時,毋需償還按揭還款補助金。

按揭財務安排

10.可租可買計劃購樓者須支付單位售價的5% 作為首期。一如居屋計劃,我們會向
財務機構提供按揭還款保證,以便承按人可享有優惠按揭利率。

轉售條件

11.可租可買計劃的轉售條件,與1999年房屋條例(修訂附表)令(1) 所建議居屋計
劃及租置計劃的轉售條件相同:

  1. 由單位首次售出日期起計首 2 年內,業主可以原價把單位售回房委會,或在
    第3至5年內,以當時的評定市值減去原來扣減率,把單位售回房委會;

  2. 由單位首次售出日期起計 2 年後,業主可按議定價格在第二市場把單位售予
    合資格的人士或其他公屋租戶;以及

  3. 由單位首次售出日期起計 5 年後,業主可把單位在公開市場自由買賣,但須
    繳付按原來扣減率計算的補價。

售樓安排

12.選樓方面,由於臨屋區/平房區及寮屋區的清拆戶有迫切的安置需要,他們會享
有最優先的次序。其次是公屋輪候冊申請人,他們的選樓次序會按總輪候冊的申請
編號先後而定。至於初級公務員,將可獲得與公屋輪候冊申請人相同的待遇。我們
會審慎擬定銷售及選樓的細節安排,力求公開和公正。

13.假如可租可買計劃的申請人數超逾發售單位的數目,未能購得單位的人士可等候
下一期的可租可買計劃,或選擇恢復在輪候冊上的排名而不會損失他們的優先次序
。一如重建置業計劃的做法,在選定的可租可買計劃大廈內,任何未售出及未落成
的單位,將在下一期的居屋計劃推出發售,供綠表申請人申購,而這些單位的扣減
率與其他居屋單位的相同。任何餘下未售出的單位,會供出租之用。

回復租戶身分

14.為與居屋計劃和租置計劃的做法一致,可租可買計劃單位的購樓者在簽訂買賣協
議後,不得回復準租戶身分。不過,房委會亦會基於值得同情的理由,考慮有關要
求編配公屋的申請。

屋邨管理

15.正如新建的公共屋邨及居屋屋苑,房委會會委聘私人管理公司管理可租可買計劃
的屋邨。房委會會在首 2 年管理有關屋邨,同時,亦會鼓勵業主成立業主立案法團
,接管大廈管理的責任。

選擇租住公屋單位人士的安排

16.選擇租住公屋單位的人士,會按正常程序獲編配公屋,並不會因可租可買計劃而
受到任何不利的影響。

與重建置業計劃的配合

17.由於可租可買計劃與重建置業計劃的推行大綱相若,因此,房委會打算讓該兩個
計劃的購樓者自由選購另一計劃所發售的市區、擴展市區及新界的新公屋單位。我
們會在本年五月把兩個計劃互相配合的細節安排,提交房委會居者有其屋小組委員
會審議。

第一期銷售計劃

18.在第一期銷售計劃中,房委會已選定兩項分別位於粉嶺及天水圍的發展計劃,推
出3幢新建公屋大廈(約2 000個單位)發售。這數目僅佔1999/2000年度預計建成新公屋
單位總數的6%。假如反應踴躍,可再在這兩項發展計劃撥出最多 3 幢大廈轉作出售
用途。

19.居者有其屋小組委員會將於本年五月考慮出售大廈單位的詳細定價建議。該兩項
發展計劃的單位售價將介乎30萬元至77萬元不等。以一個實用面積為40平方米的單
位為例,如位於粉嶺,售價約為62萬元,如位於天水圍,則約為52萬元。可租可買
計劃的購樓者更可同時領取6年的按揭還款補助金,總款額最高可達162,000元。以
一個每月收入約為12,400元的典型4人家庭為例,我們分析了這家庭在天水圍購買一
個實用面積為40平方米的和諧式單位的負擔能力,分析結果載於附件

20.我們會邀請將於下一財政年度獲得安置的準租戶,參加第一期銷售計劃。我們估
計所涉及的家庭約有26 000戶,其中包括:

  1. 自1993年4月1日起已在輪候冊上登記的21,000戶(2) ;

  2. 臨屋區/平房區/寮屋區的3 600個清拆戶;以及

  3. 1 650名初級公務員。

21.如居者有其屋小組委員會於本年五月通過第一期銷售計劃的銷售細則及詳細的定
價建議,我們將在六月或七月間接受申請。


房屋署
1999年4月



附件


可租可買計劃
一個4人家庭的負擔能力分析


天水圍一個實用面積40平方米售520,000元(扣減率為45%)的單位 -

(A) 首期付款:26,000元

(B) 入息:12,400元

(C) 可租可買計劃


第1年 第6年 第7年 第10年
(i) 按揭還款:
(ii) 按揭還款補助金:
(iii) 管理費+差餉+地租:
(iv) 住屋開支淨額:
4,000元
(3,000元)
700元
1,700元
4,000元
(1,500元)
900元
3,400元
4,000元
-
1,000元
5,000元
4,000元
-
1,100元
5,100元

(D) 按揭還款與入息比例:
(扣除按揭還款補助金)
0.08 0.16 0.24 0.20

(E) 租住公屋租金: 1,560元 1,830元 2,150元 2,530元
(F) 總住屋開支與租金比例: 1.10 1.87 2.32 2.04


假設:

(1) 首期付款:5%;按揭利率:8.625%;年期:25年。

(2) 家庭收入、租住公屋租金及管理費的長遠增長率均為每年5.5%。

(3) 4人家庭的家庭收入為公屋輪候冊入息限額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