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九月十三日會議
提交討論


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

為輔助牙科醫療人員註冊


目的

政府最近就為輔助牙科醫療人員註冊一事進行諮詢,本文件旨在向委員匯報諮詢結果。

背景

2. 輔助牙科醫療人員是指牙科治療師、牙齒衞生員、牙科技術員和牙科手術助理員。目前有若干機制規管輔助牙科醫療人員。牙齒衞生員受《牙醫註冊條例》(第156章)規管,其工作範圍在根據該條例制定的《牙科輔助人員(牙齒衞生員)規例》中訂明。牙科治療員的工作範圍,則在有關政府牙科服務的內部規例中訂明。牙科手術助理員在牙醫直接督導下工作;而牙科技術員所製造的口腔矯正器,須經過牙醫的檢查。

3. 健康與醫務發展諮詢委員會牙科小組委員會成立了工作小組,研究為輔助牙科醫療人員設立法定註冊制度的建議。工作小組建議:-

  1. 成立一個具有法定地位的管理局,規管各類輔助牙科醫療人員;

  2. 強制牙齒衞生員和牙科治療師註冊;

  3. 強制牙科技術員按三個類別註冊;

    1. 具備認可學歷或十年經驗的從業員 -"註冊"牙科技術員;

    2. 少於十年經驗的從業員 -"登記"牙科技術員;

    3. 新入行的學徒 -"見習"牙科技術員;

  4. 牙科手術助理員可自行決定是否註冊。

諮詢工作

4. 我們在一九九九年六月一日發表附件中的諮詢文件,邀請輔助牙科醫療人員、牙醫及其他有關人士對擬議的輔助牙科醫療人員註冊制度提出意見。我們一共收到了十三個團體和個別人士的意見書。

5. 輔助牙科醫療人員和牙醫的意見有很大的分歧。輔助牙科醫療人員一致支持為四類輔助牙科醫療人員提供註冊,牙醫重申反對強制註冊輔助牙科醫療人員。

6. 即使輔助牙科醫療人員均認為具體應為四類輔助牙科醫療人員設立法定的註冊機制,對機制的運作方式卻仍有不同的意見。具體來說,他們對牙科手術助理員和牙科技術員的註冊制度持不同意見︰

  1. 牙科手術助理員的註冊應屬自願性質,還是強制執行;以及

  2. 應否接納循學徒訓練而成為註冊牙科技術員。

7. 我們在諮詢文件中提出三個規管組織的架構方案。輔助牙科醫療人員對此意見紛紜,即使是同一類別的人員也有不同的選擇。意見書除評論這三個方案外,並無提出其他架構方案。

8. 部分輔助牙科醫療人員所關注的問題還包括︰

  1. 他們希望有更多培訓機會;以及

  2. 規管制度可能需要高昂的運作成本。

未來路向

9. 目前牙醫和輔助牙科醫療人員的立場分歧甚大。我們仍在考慮推展工作的最好方案。我們會繼續與輔助牙科醫療人員和牙醫討論,共同磋商一個雙方都接受的規管機制,以提昇輔助牙科醫療人員的服務水平,達致加強保障市民健康的目標。


**********



衞生福利局
一九九九年九月

c:\connie\asm2\panel\13sep99\p09132c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