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唱片業協會(香港會)
就"打擊香港特區境內侵犯知識產權行為"進行公眾諮詢的報告
向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貿易及工業事務委員會
於1999年6月7日舉行的事務委員會會議
提交的意見書


國際唱片業協會(香港會)(下稱"唱片業協會")很榮幸能有機會參與1999年6月7日舉行的
貿易及工業事務委員會會議的討論。由於本會已對有關"打擊盜版活動可能增添的法律
工具"的諮詢文件作出回應,本會希望在提交事務委員會的意見書內強調兩點。

警方的參與

首先,本會代表全體會員對特區政府及立法會在打擊本港的盜版活動方面不遺餘力表
示感謝,亦對香港海關致力搜查盜版物品的售賣點及生產工場,以及成功地採取行動
防止走私侵犯版權的產品,表示謝意。

然而,雖然海關不斷加強執法行動,以及在去年採取多項法律措施,但本會認為情況
未有明顯改善。事實上,盜版物品的零售活動依然十分猖獗,並且繼續蔓延。本會贊
同當局採取新的法律措施,但同時認為,要解決目前侵犯版權的問題,必須更改現行
的執法方式。

盜版物品的售賣點,正在利用目前經濟不景的情況。由於業主願意以短期租約出租店
舖或樓宇,這些售賣點可靈活開設,令海關進行例行搜查的成效大為降低。

本會注意到,海關已增加打擊盜版活動的人手,並已成立特別工作組。本會歡迎此項
措施,但仍關注此項措施能否最終解決問題。在目前,本會認為徹底解決零售盜版物
品問題的方法,是委派警方人員積極參與反盜版的執法行動。

互聯網上的盜版行為

諮詢文件強調,當局急需採用新的法律工具,以打擊侵犯版權的活動。雖然當局此舉
十分正確,但在互聯網上的盜版行為,或可稱為在連線的環境下進行侵犯版權的行為
,亦正在蔓延。對於互聯網上的盜版行為,主要是為謀利或非謀利的目的在互聯網上
複製及分發錄音製品,政府目前並沒有加以正視。

據影音業協會估計,在任何時候,都有超過30萬件錄音製品在未經授權下以所謂MP3
的形式被複製及分法。由於《版權條例》已訂有條文,使海關有權對在互網上的盜版
行為採取行動,本會促請政府立即開始制訂計劃,監察本港的互聯網上盜版者的犯罪
行為,並向他們採取行動。

結論

影音業協會再次感請事務委員會給予本會機會,在是次會議席上表達本會的意見。本
會希望日後再有機會與事務委員會合作,確保本港的音樂行業繼續蓬勃發展,充實香
港的文化生活。

m929/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