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CB(2)2137/98-99号文件

档 号: CB2/H/S/1/98

议员在先前內务委员会特别会议上
讨论居留权问题时所提要点/疑问一览表


事项 要点/疑问 內务委员会
特别会议的
日期
附件所载
政府当局
的回应
解决居留权问题
的方案
  1. 政府会否公布对两个方案(即修改《
    基本法》及寻求解释《基本法》)所
    涉法律问题的分析,让公众人士(特
    别是法律界人士)可就该两个方案提
    出意见。
1999年5月8日 A1
  1. 政府应分别评估修改《基本法》及
    寻求解释《基本法》两种做法对法
    治及各项服务所造成的正面和负面
    影响,并提供评估所得的结果。
1999年5月8日 A2
  1. 鉴于政府在《1997年入境(修订)
    (第5号)条例草案》的临时立法会参
    考资料摘要作出解释,表示向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下称"人
    大常委会")寻求的解释要有本地法
    例支持,要求由人大常委会对《基
    本法》作出解释会涉及甚么法律程
    序。
1999年5月10日 A3
  1. 鉴于政府当局在《1997年入境(修订)
    (第5号)条例草案》的临时立法会参
    考资料摘要中的意见是该两个方案
    都需时,为何政府现在认为寻求解
    释《基本法》与修改《基本法》相
    比,前者是较快的途径。
1999年5月10日 A4
  1. 如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以外的任何
    方面要求人大常委会解释《基本法
    》第二十二条及第二十四条,人大
    常委会会否藉此机会解释《基本法
    》中其认为需要作出解释的其他条
    文,例如《基本法》第十七(二)条
    、第七十三(一)条、第三十九条、
    第八十四条及第一百五十八(三)条
1999年5月10日 A5
  1. 在终审法院于1999年2月26日举行
    聆讯之前,政府曾表示会向人大常
    委会寻求解释《基本法》,为何政
    府后来在终审法院进行聆讯期间改
    变其立场。
1999年5月10日 A6
  1. 政府会否请求人大常委会解释《基
    本法》第十七(二)条。
1999年5月10日 A7
  1. 在1999年1月终审法院就"吴嘉玲及
    其他人诉入境事务处处长"一案进
    行法律程序的某个阶段,政府曾表
    明会请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作
    出解释,为何政府其后在终审法院
    进行该案的法律程序期间却澄清,
    政府并沒有根据《基本法》第一百
    五十八条提请人大常委会作出解释
1999年5月15日 A8
  1. 政府在处理居留权问题上是否一直
    搖摆不定,尤其考虑到:

    (i)政府在1997年7月曾表示,修改
    《基本法》或请人大常委会对《基
    本法》作出解释两个方案都需时,
    但现时却认为寻求解释《基本法》
    与修改《基本法》相比,前者是较
    快的途径;及

    (ii)在终审法院就"吴嘉玲及其他人
    诉入境事务处处长"一案进行法律
    程序的某个阶段,政府曾表明会请
    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作出解释
    ,但其后却改持立场,表示并沒有
    提请人大常委会作出解释。
1999年5月15日 A9
  1. 澳门的《基本法》在解释《香港特
    别行政区基本法》方面,有否任何
    宪制作用或参考价值。
1999年5月15日 A10
政府统计处所进
行的调查
有关"享有本港居留权的內地人士估计数
目"的文件第 3 段附表载有新增的享有居
留权人士数目,政府应提供资料,详尽
分析如何得出该等数字。
1999年5月8日
政府当局估计因
终审法院的裁决
而获得香港特区
居留权的內地新
来港人士对社会
及经济服务所造
成的影响
  1. 鉴于部分经济学者认为合资格的內
    地居民来港会刺激本地经济,政府
    应评估该等人士来港对本地经济的
    正面影响,并提供评估所得的结果
1999年5月8日
  1. 1 675 000名合资格的內地人士来港
    会对本港劳工市场及整体经济有何
    影响。
1999年5月8日
  1. 为应付吸纳1 675 000名合资格享有
    居留权內地人士的需要而进行兴建
    住宅单位、学校、医院及其他重要
    附带及相关基建设施的庞大建造计
    划,可创造多少个新职位。
1999年5月8日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