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
区域组织检讨

引言

区域组织检讨咨询文件已于一九九八年六月一日发表。参考资料摘要已于六月初分发
给各候任议员。现再随本文件夹附咨询文件和摘要单张中英文文本各一份,供议员参
阅。

背景

2.政府检讨区域组织的目的概述如下 -
  1. 确定执行区域组织(特别是两个市政局)职能的最佳办法;

  2. 加强使用公帑的问责性和成本效益;

  3. 提出精简现行区域组织架构的建议,以减少工作重叠和提高效率
    ;及

  4. 保持地区特色,并促进市民参与社区事务。
3. 在咨询文件內,政府提出有关改变两个市政局的职能和拨款安排的建议以及改变区
域组织的架构和成员组合的方案。我们尤其关注食物安全与环境卫生的工作由两个市
政局和有关政府机构负责,使职责过于分散的问题。现行制度妨碍了政策协调,影响
效率及使一致的卫生标准难以贯彻。我们因此建议政府应负责食物安全和环境卫生方
面的职能,并由一个部门统筹,而该部门的拨款安排应与其他政府部门一样由立法会
审批。我们亦建议两个市政局其余有关文化艺术和康乐体育等职能的拨款安排,应予
以修订,以提高使用公帑的问责性和成本效益。

4. 改善区域组织架构的概括方案如下:
  1. 把两个市政局合并为一个全港性的议局,负责提供文化艺术和康乐体育等
    服务,而18个区议会的架构则维持不变,并保留目前的职能,继续作为地
    区层面的咨询组织。

  2. 解散两个市政局,将其职能转交有关的决策局和部门或其他法定组织,并
    让18个区议会在地区层面承担较多的市政工作。

  3. 把两个市政局和18个区议会合并重组为数个区域组织。有些职责(例如全港
    性设施的策划和管理)可改由政府机构或全港性法定组织负责。其余职责则
    由区域组织负责。

  4. 保留两个市政局和18个区议会的现有架构,但须改善两个市政局之间的协
    调,使它们的政策和做法更趋一致。
5. 有关区域组织的成员组合,文件讨论了以下问题:
  1. 应否保留一些委任和当然议席;

  2. 应否由区议会以间接选举方式选出市政局议员,代替两个市政局的直接选
    举;及

  3. 区议会选区的人口标准应否作出改变。
咨询公众意见

6. 截至一九九八年七月十七日为止,我们已收到超过190份分别来自个人和团体
的意见书,同时亦已收到约140份问卷形式的意见书。我们出席了两个临时市政
局和 16个临时区议会的会议,也出席了一些由艺术界和体育界筹办的会议,听
取各有关方面的意见。我们将于七月二十一日出席其余两个临时区议会以及乡
议局的会议。我们也收集了透过传媒发表的意见,包括评论、读者来信,以及
有关的民意调查。

7. 通过民政事务总署的协助,我们筹办了七个地区咨询会,向分区委员会、互
助委员会、业主立案法团及地区文艺与体育团体的成员,以及其他市民介绍这
次检讨,并听取他们的意见。这些咨询会已举行了三次,余下四次将在未来一
星期內举办。

至今收到的意见

(A)食物安全和环境卫生


8. 对于由政府承担所有有关食物安全和环境卫生职责的建议,大部分发表意见
的人士都表示赞同。就这问题表达意见的临时区议会议员中,约有一半赞成由
政府接手负责食物安全和环境卫生的工作。此外,香港医学会亦表示支持上述
建议。

9.赞成由政府全面负责食物安全和环境卫生工作的人列举的理由,包括以下几
项:

  1. 食物安全措施及标准是需要专业知识来处理的,政府拥有这方面的
    专业人才;

  2. 在一个决策局领导下设立一个负责食物方面职能的专责部门,是确
    保政府高度重视和全力以赴处理这个重要范畴的最佳方法;

  3. 由政府厘定及统筹有关政策,并在紧急情况下采取应变措施,将更
    有效率;

  4. 资源和公帑将得到较佳的分配及运用;及

  5. 立法会、区议会、传媒等将可继续监察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问责
    性不但可保持,甚至可以提高。
10.另一方面,亦有少数意见反对政府接手负责食物安全和环境卫生工作的建议。
这些提出反对者主要是两个临时市政局的议员及临时区议会的部分议员,他们怀
疑届时社会人士如何能够有效的监察有关工作。亦有人质疑此举会减低透明度,
而且是民主进程的倒退。

11.少数临时区议会议员建议由政府接手负责食物安全方面的工作,而环境卫生方
面的工作则继续由合并的市政局负责。

(B) 拨款安排

12.曾就两个市政局拨款安排发表意见的人士当中,大多数人支持由立法会审批两
个市政局的开支(包括大型基本建设工程)。他们相信此举既可确保善用公帑,亦有
助于提高问责性及成本效益。

(C) 架构

13.综观当局从各种渠道收回的意见,大多数人都支持保留18个区议会,扩大其职
能,并为其提供更多的资源。只有少数人士和少数临时市政局及临时区议会议员
赞成把两个市政局和18个区议会合并重组为数个区域组织,即上文第4段所述的方
案(iii)。

14.至于两个市政局的未来发展,公众所提交的大部分书面意见均支持改革或解散
两个市政局,将其职能转交政府部门、其他法定组织、区议会及/或数个区域组
织等接手负责。临时市政局在一九九八年七月十四日通过一项动议,支持把两个
市政局合并为一,但职能不变,并以一个市政总署作为执行部门。临时区域市政
局则尚未表达正式立场。在曾就此事发表意见的临时区议会议员当中,不少支持
循序渐进地改革区域组织,先将两局合并为一,然后再考虑进一步精简区域组织
的架构。

(D)成员组合

15.对于区域组织应否保留部分委任及当然议席,以及区议会选区人口数目的标准
,意见较为分歧。有少数临时区议会议员建议,由区议会以间接选举方式选出两
个市政局或合并后的市政局议员,代替直接选举。

未来路向

16.咨询期将于一九九八年七月三十一日结束。我们将会仔细分析接获的意见和建
议,并会于一九九八年十月公布有关区域组织的未来架构和职能的决定。由于两
个临时市政局和各临时区议会议员的任期最迟将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完
结,当局拟于一九九九年年底前举行区域组织选举,但具体安排须待咨询完成后
当局对区域组织的架构、职能和成员组合有了定案,才能落实。

政制事务局
一九九八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