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99/00-13(1)

立法會

議程
2000年1月5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

I. 提交文件

附屬法例法律公告編號
1.《〈1999年船舶及港口管制(修訂)條例〉(1999年第70號)1999年(生效日期)公告》 319/99
2.《〈提供市政服務(重組)條例〉(1999年第78號)1999年(生效日期)公告》 320/99
3.公職指定 324/99
4.《1999年海外律師(認許資格)(修訂)規則》 325/99
5.《1999年銀行業條例(修訂附表3)公告》 326/99
6.《〈1997年商船(油類污染的法律責任及補償)(修訂)條例〉(1997年第46號)1999年(生效日期)公告》 327/99
7.《1999年古物及古蹟(歷史建築物的宣布)公告》 328/99
8.《1999年古物及古蹟(歷史建築物的宣布)(第2號)公告》 329/99
9.《1999年宣布更改名稱或職稱(規劃環境地政局及規劃環境地政局局長)公告》 330/99
10.《1999年宣布更改名稱或職稱(漁農處、漁農處處長、漁農處副處長及漁農處助理處長)公告》 331/99
11.《1999年儲稅券(利率)(第9號)公告》 332/99

其他文件

1.《1999年仲裁(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吳靄儀議員提交)

2.《電子交易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單仲偕議員提交)

II. 質詢

1. 田北俊議員問:

鑒於中國即將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而內地與本港的商貿活動亦日益頻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為協助本港商人把握國內市場日趨開放所帶來的商機,當局會否考慮在本港設立一個提供一站式服務的資訊中心,專責蒐集、分析及發放與在內地營商有關的法律、政策及規定,以至有關各省、市的商貿活動資訊;若會,詳情為何;若不會,原因為何;及

    (二)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商貿聯繫委員會於1999年11月舉行的第一次會議,在促進跨境投資方面達成的具體成果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工商局局長

2. 司徒華議員問:

1992年6月發表的《教育統籌委員會第五號報告書》提出學校改善計劃,為按舊規劃標準建造的學校分期進行改建或擴建工程。該報告書在1993年2月獲行政局通過,當局並在1997年施政報告中預期可在2004年完成該計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就第4至8期學校改善計劃所訂的實施時間表為何,以及有否評估能否如期完成整項計劃;若評估為不能如期完成,原因為何;

    (二)截至目前,為第4期學校改善計劃而進行的可行性研究所包括的學校當中,已決定會納入及不會納入該期學校改善計劃的學校名稱及數目分別為何;當局根據甚麼具體準則作出有關決定;及

    (三)當局會否履行承諾,確保所有學校的改善工程盡快完成?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3. 陳國強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自去年1月至今,當局獲悉多少宗負責工務工程的承建商或分判商拖欠建築工人薪金的個案;當中經由勞工處調停的個案數目,以及調停的結果為何;及

    (二)在批出建築工程時,當局有否採取措施防止承建商或分判商拖欠工人薪金的情況;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以及當局會否考慮制訂措施,防止該種情況發生?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工務局局長

4. 呂明華議員問:

現時,香港會議展覽中心(簡稱"會展中心")由一家私營牟利公司負責管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現時會展中心的場地租用費與新加坡、台北、曼谷及墨爾本相若會議展覽場地的租用費比較如何;香港貿易發展局(簡稱"貿發局")有否評估若會展中心由該局直接管理,場地租用費可下調多少;

    (二)有否評估把會展中心的場地租用費與本港一流酒店宴會廳的租用費比較是否適當;若評估為適當,理據為何;及

    (三)是否知悉貿發局有否參與釐定會展中心的場地租用費;若有參與,當局會否與貿發局檢討釐定會展中心場地租用費的準則?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工商局局長

5. 劉千石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行政長官特別顧問是否公職人員,他的具體職責為何;

    (二)該名特別顧問是否享有任何特權,而在履行職務時,他是否有權運用政府資源;以及自回歸以來,各政策局及政府部門向該名特別顧問提供了哪些方面的協助;及

    (三)自回歸以來,該名特別顧問替政府進行了甚麼工作,而該等工作的成效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政制事務局局長

6. 蔡素玉議員問:

去年2月1日,建造界的勞資雙方代表、政府官員、部分行政會議及立法會議員共同簽署了一份約章,透過推動建造業長工制以改善工地安全與品質。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建造業實施長工制目前的進展為何;及

    (二)當局有何具體計劃促使建造業盡量採用長工制聘用建築工人?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工務局局長

*7. 何世柱議員問:

據報,根據一項世界性民意調查的結果,約半數本港受訪者認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府部門作風官僚,而此百分率較世界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平均百分率為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評估政府部門作風官僚的嚴重程度;及

    (二)有何措施減少政府部門作風官僚的情況?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8. 李卓人議員問:(譯文)

自1981年起,《1978年勞資關係公約(公共部門)》(《國際勞工公約》第151號)("《公約》")的規定在沒有修訂的情況下在本港實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當局已制定了甚麼法律、規例及政策,以落實《公約》以下各條文的規定:

    (一)《公約》第4條禁止針對工會的歧視行為的規定;

    (二)《公約》第5條保障公營部門僱員組織免受公共當局任何干預的規定;

    (三)《公約》第6條有關給予公營部門僱員組織便利,使其能迅速而有效地履行職能的規定;

    (四)《公約》第7條訂明讓公營部門僱員組織參與釐定僱用條件及條款的規定;及

    (五)《公約》第8條有關訂定程序以解決與釐定僱用條件及條款有關的糾紛的規定?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9. 黃容根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過去3年,當局曾委聘私營顧問公司展開多少項涉及漁農業的研究;每項研究的課題及範圍、現時的進度及顧問費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食物局局長

*10. 吳亮星議員問:

據報,在大型中式酒樓內發生並引致工人受傷的職業意外數字偏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在食肆範圍內發生並引致工人受傷的職業意外的數字,以及其佔整體職業意外數字的百分比;

    (二)當中有多少宗意外亦造成顧客受傷;及

    (三)該等意外的主要成因為何;當局有何措施減少此類意外?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11. 鄧兆棠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根據租者置其屋計劃出售的公共屋邨("租置屋邨")當中,已交由或即將交由私人物業管理公司("管理公司")負責管理的租置屋邨為何;及

    (二)負責掃蕩在租置屋邨範圍內營業的小販的機構為何,以及該等機構根據哪些條例執行掃蕩工作;若掃蕩小販的工作由管理公司負責,

    (i)當局有否規定管理公司在掃蕩小販前須得到房屋署的批准;若有,涉及的批准程序、該項規定的詳情及訂定該規定的原因為何;及

    (ii)管理公司在掃蕩小販期間遇到困難時,可向哪個政府部門尋求協助?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局局長

*12. 譚耀宗議員問:

鑒於不少市民投訴難以清晰接收以調幅制式(AM)傳送的聲音廣播節目,以致他們被迫放棄收聽如香港電台第5台的"長者節目"這類資訊及教育性節目,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香港電台會否將各個以提供資訊及教育性節目為主的電台改用調頻制式(FM)廣播,以提高這類節目的接收清晰度;若不會,該台會採取哪些改善方法;及

    (二)政府有否計劃鼓勵及促進各電台與教育機構合作,開辦以電台廣播為主要教學媒介的各類持續教育課程,以鼓勵市民持續進修,推動終身學習的文化;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

*13. 何鍾泰議員問:

關於西九龍雨水排放系統改善工程第二階段的施工安排,政府可否告知本會,當局將會採取甚麼措施,減少工程進行期間對有關地區的商戶及途經該區的車輛和行人所造成的不便?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工務局局長

*14. 梁耀忠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有否制訂新界各鄉村的村界地圖;若否;原因為何;及

    (二)過去3年,新界居民因村界問題而產生的糾紛數目為何,以及當局如何處理該等糾紛?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規劃地政局局長

*15. 田北俊議員問:

鑒於中、港兩地商貿活動日益頻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內地居民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所簽發的《往來港澳通行證》和《商務簽注》,來港從事商務訪問或活動的人次;

    (二)有否估計該等內地居民在該段期間在港的消費總額;及

    (三)是否知悉,內地居民申請來港從事商務訪問或活動,一般需時多久才獲批准;所需時間與他們申請前往新加坡、馬來西亞及印尼從事商務訪問或活動獲批准所需的時間比較為何;以及當局有否計劃與內地有關部門商討縮短審批有關申請的時間?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16. 張文光議員問:

關於地下鐵路公司("地鐵公司")在過去5年開展或完成的地下鐵路沿綫上蓋物業發展項目,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每個項目的名稱;

    (二)每個項目所涉及的投資金額,當中由地鐵公司及地產發展商所提供的資金分別為何;

    (三)項目的盈利或預算盈利,當中地鐵公司及地產發展商所攤分的比例及金額分別為何;及

    (四)有多少個項目涉及地鐵公司在完成有關甄選合作夥伴的招標程序後,拒絕所有地產發展商提交的合作建議;以及拒絕的原因為何及是否涉及攤分利潤的比例?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局局長

*17. 陸恭蕙議員問:(譯文)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有否就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及開放市場對香港所造成的社會及環境影響,進行詳細的研究;若有,研究結果為何;若否,有否計劃進行有關研究,以及該等計劃的詳情為何,而研究工作預計何時完成?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工商局局長

*18. 劉慧卿議員問:

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行政長官有否安排定期與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會面;及

    (二)過去12個月,他們曾會面多少次,以及每次會面的目的和場合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政務司司長

*19. 劉江華議員問:

去年12月13日,一名7歲男童在一個越野電單車賽車場內駕駛一部越野電單車時發生意外死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在其他地區發生類似的意外是否普遍;

    (二)會否考慮制定法例或指引,規管供兒童參與的越野電單車賽車場的設計及應有的安全設備;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鑒於兒童參與該種活動有危險性,會否考慮立法規定兒童必須接受適當訓練及通過測試後,方可進行該種活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20. 劉千石議員問:

政府在去年3月答覆本會質詢時表示,地下鐵路("地鐵")公司就車站加裝月台幕門一事進行的研究會於去年第三季內完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根據該項研究的結果,地鐵公司現時計劃在哪些車站加裝月台幕門,以及安裝時間表為何;當局有否評估地鐵公司是否可以加快完成安裝工作;及

    (二)地鐵公司是否仍然維持不在地面車站安裝月台幕門的決定;若然,當局有否評估在地面車站安裝月台幕門所涉及的困難是否無法克服,而該公司有何措施確保地面車站月台上的乘客的安全?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局局長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法案

首讀

《1999年證券(修訂)條例草案》

二讀(辯論中止待續)

《1999年證券(修訂)條例草案》 : 財經事務局局長

二讀(恢復辯論),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1. 《1999年仲裁(修訂)條例草案》律政司司長

2. 《1998年法律適應化修改(第7號)條例草案》規劃地政局局長

3. 《電子交易條例草案》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

4. 《1999年法律適應化修改(第30號)條例草案》民政事務局局長

IV. 議案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保安局局長動議下列議案:

(詳情請參閱附錄所載議案)

V. 議員議案

1.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夏佳理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就1999年12月15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 ─ 

    (a)《選舉管理委員會(在選票上印上組織名稱及標誌)(立法會)規例》(即刊登於憲報的1999年第306號法律公告);及

    (b)《1999年選舉管理委員會(登記)(功能界別選民)(界別分組投票人)(選舉委員會委員)(立法會)(修訂)規例》(即刊登於憲報的1999年第307號法律公告),

將《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34(2)條所提述的附屬法例修訂期限根據該條例第34(4)條延展至2000年1月19日的會議。

2. 協助本港人力市場迎接千禧年的經濟挑戰

朱幼麟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鑒於香港經濟正朝着高增值、高科技及知識為本的方向轉型,加上中國即將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本地人力市場備受巨大衝擊,本會促請政府積極制訂一套穩定及包括教育、培訓、移民、勞工及財政等各方面的長遠政策以減低失業率,以及提升工作人口的技能和適應能力,尤其是協助技術及教育水平較低的人士加強裝備,以應付千禧年的經濟挑戰。

就朱幼麟議員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 鄭家富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正朝着高增值、"之後加上"創新、";刪除"以減低失業率,以及",並以",培訓本地高增值、創新及高科技行業的專才,並全面檢討職業訓練局及僱員再培訓局的職能、架構及效益,藉以"代替;刪除"工作人口",並以"本地工人"代替;在"適應能力"之後加上",減低失業率";及刪除"千禧年的經濟",並以"新世紀就業市場的轉型和"。

(ii) 陳婉嫻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地"之後刪除"人力",並以"勞工"代替;刪除"積極制訂一套穩定及包括教育、培訓、移民、勞工及財政等各方面的長遠政策以減低失業率",並以"確立以"創造就業,提升技能"為目標的人力發展政策,促進個人及社區服務業、旅遊業等行業的發展,從而為技術及教育水平較低的勞動人口創造就業機會;重組提供職業培訓的架構及加強發展持續教育"代替;刪除"以及";刪除"工作人口",並以"勞工"代替;刪除"尤其是協助技術及教育水平較低的人士加強裝備,";刪除"應付",並以"面對"代替;及刪除"挑戰",並以"轉型"代替。

(iii) 李卓人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會促請政府"之後刪除"積極",並以"設立由勞、資及政府三方代表組成的委員會,"代替;刪除"穩定及包括",並以"涉及"代替;刪除"以減低失業率,以及提升工作人口的技能和適應能力,尤其是協助技術及教育水平較低的人士加強裝備,以",並以",以協助僱主及不同階層的工人"代替;並在"經濟挑戰"之後加上",讓勞資雙方共同分擔經濟轉型的風險,以及共同分享經濟轉型的成果。政策的內容包括: (一) 評估資訊及創新科技、全球經濟一體化,以及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對本地人力需求的影響;(二) 研究可行的工業工序重組方案,令具有不同學歷及技術水平的工人均可分享由經濟轉型帶來的就業機會;(三) 制訂完備的"就業人士培訓計劃",全面提升本地工人的基礎技能水平,包括增加再培訓課程名額,提升對低技術工人的培訓,加強職業訓練局向中等技術工人提供的技術提升課程,避免他們因中層職位的刪除而與基層工人競爭職位;以及透過提供稅務優惠及技術支援,鼓勵私營機構為員工提供在職培訓;及(四) 協助本地製造業、環保工業及社區服務行業發展,為基層工人創造就業機會"。

出席的政府官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3. 設立基因改造食品標籤制度

鄧兆棠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鑒於基因改造食品屬嶄新食物,至今仍未確知其對人類及環境的影響,為減輕消費者的疑慮及保障他們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本會促請政府參考歐洲聯盟大部分國家的經驗,盡快立法設立基因改造食品標籤制度,並嚴格檢測本地出售的基因改造食品,以及提高消費者對基因改造食品的認識。

就鄧兆棠議員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楊孝華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屬嶄新食物,至今仍未確知其";在"對人類及環境的影響"之後加上"至今仍未有定論";刪除"參考歐洲聯盟大部分國家的經驗,";刪除"立法設立",並以"制訂指引,以鼓勵食品製造商對"代替;在"基因改造食品"之後加上"附加";及刪除"制度,並嚴格檢測本地出售的基因改造食品"。

出席的政府官員:環境食物局局長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