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

立法會LS13/99-00號文件

1999年10月15日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會議文件

《1999年法律適應化修改(第22號)條例草案》

法律事務部進一步提交的報告

在1999年9月24日內務委員會會議上,法律顧問向議員匯報,本部正在研究政府當局就本部提出的若干草擬問題所作的回覆。在該次會議之後,本部曾要求政府當局進一步澄清某些事項。

2. 政府當局已證實,有關"女皇陛下政府部門"、"英國海軍、陸軍、空軍正規部隊"、"英軍部隊"、"國防部"、"皇家海軍"、"皇家空軍"、"官方"、"英軍"的提述及類似詞句,將由稍後提交立法會的《法律適應化修改(駐軍)條例草案》處理。

3. 現將本部提出疑問的條文(上文第2段所述者除外)及政府當局作出的回覆開列於附件I,供議員參閱。政府當局擬動議的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的擬本則載於附件II。倘議員並無其他意見,條例草案可恢復進行二讀辯論。


立法會秘書處
助理法律顧問
顧建華
1999年10月12日

連附件


附件I

條例/附屬法例名稱 條例/
規例條次
條文內容摘要 政府當局的回覆
《人事登記規例》
(第177章,附屬法例)
第25(a)條 總督及其家庭成員無須作出身份證的登記或申請。 此項條文將予廢除。請參閱載於附件II的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擬本。
第25(b)(ii)條 英國政府的僱員(定居本地者除外),以及他們的妻子及不足18歲的子女,將無須作出身份證的登記或申請。 政府當局需要更多時間再作研究。此條文或會於稍後由另一項法律適應化修改條例草案處理。
《婚姻條例》
(第181章)
第27條 任何婚姻如在英格蘭或威爾斯因血親或姻親關係的理由而無效,均不得有效。 政府當局仍在研究應否對此等條文作出適應化修改,並需要若干時間進行研究,然後才可作出決定。
第39(c)條 如有關的婚姻在英格蘭或威爾斯因血親或姻親關係的理由而無效,則不得有效。
《薪酬級別(後備消防隊單位)編配公告》
(第254章,附屬法例D)
- 保留對"總督"的提述。 後備消防隊單位已於1975年解散。該公告稍後會藉《成文法(雜項修訂)條例草案》予以廢除。
《薪酬級別(基要服務團)編配公告》
(第254章,附屬法例G)
- 現時的負責人是保安局局長。當局稍後會藉《成文法(雜項修訂)條例草案》作出所需修訂。
《危險品(一般)規例》
(第295章,附屬法例)
第61A條 在批給牌照或將牌照續期以製造、貯存或運送任何氣體時,主管當局可顧及任何由英國標準協會或由任何其他有聲望機構或組織所制訂……的標準或守則。 政府當局現正對《危險品條例》(第295章)及其附屬法例進行全面檢討,並會於本年度會期內向立法會提交綜合的立法建議。此等條文將於是次全面檢討中處理。
第65條 ……氣瓶已髹上按照英國標準協會……建議,並經由該協會刊物《英國標準規格第349號》所公布的顏色……。
第177A條 "Blue Book"的定義是"《船舶運載危險品常務諮詢委員會報告書》,1966年1月27日版。該版本不時在聯合王國使用和不時予以修訂,並由倫敦英國政府文書局出版"。
《政府飛行服務隊(紀律)規例》
(第322章,附屬法例)
第21(2)條 布政司署的"司級"人員(secretary)已適應化修改為政府總部"局長級"人員(director)。 政府當局將會動議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將"司級"人員(secretary)適應化修改為"局長級"人員(director of Bureau)。請參閱載於附件II的委員會審階段修正案擬本。
《逃犯條例》
(第503章)
第3(16)條 "有關成文法則"定義中"任何英國成文法則"一語。 政府當局認為對"英國成文法則"的提述應予保留,因為現時難以確定刪除該語會對該條例其他條文造成何種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