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權範圍
  1. 促進與各地議會機構的聯繫及與該等機構發展友好關係;

  2. 研究有關與香港以外地區的立法機關成立友好組織的建議;

  3. 處理與議員友好組織的活動有關的一切事宜,包括派遣代表團往香港以外地區訪問及為來港訪問的代表團安排款待活動;及

  4. 就上述事項向內務委員會作出建議。
委員會成員(此委員會委員的任期至立法會會期屆滿之日為止,即2000年6月30日。)
    何承天議員 (主席)
    劉慧卿議員 (副主席)
    朱幼麟議員
    李華明議員
    吳清輝議員
    夏佳理議員
    涂謹申議員
    陸恭蕙議員
    楊耀忠議員
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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