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
特別會議

日 期:1999年1月16日(星期六)
時 間:上午9時
地 點:立法會會議廳

議程(修訂本)


  1. 中國內地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的刑事管轄權


  2. 立法會CB(2)830/98-99(04)號文件 -- 律政司就共同管轄權、拒絕移交國民,以
    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條中"公民"及"領域"的詮釋等問題而編寫的文
    件和有關的報刊文章;該文件已在1998年12月8日送交保安事務委員會及所有
    其他立法會議員。

    立法會LS94/98-99號文件 -- 法律事務部擬備的參考文件(隨文夾附)

    1. 與學術界及法律界人士舉行會議
      (上午9時至10時)

      代表團意見書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
      (上午9時至9時25分)
      立法會CB(2)1045/98/99(01)號文件
      (已發出)

      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
      (上午9時25分至9時50分)
      立法會CB(2)1054/98-99(01)號文件
      (已發出)

      香港大律師公會
      (上午9時50分至10時15分)
      --

      香港律師會
      (上午10時15分至10時40分)
      立法會CB(2)1070/98-99(01)號文件
      (容後奉上)

    2. 與政府當局及其他代表團舉行會議
      (上午10時40分至11時40分)

  3. 其他事項

  4. (上午11時40分後)


立法會秘書處
199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