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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

第三章

事务委员会听取政府当局及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 证监会 ") 简

介关于在香港建立交易所基金分销平台的建议。委员支持该项措施,

因为措施有助减省投资者成本、有利经纪和基金业界扩展业务,并有

助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资产管理中心的地位。委员建议当局及证监会

应推展投资者教育计划,令投资者对拟议的基金分销平台 ( 包括其运作

和特色 ) 有更深入的认识,并更加了解透过该平台所分销的产品的投资

风险;

政府当局就打击与放债业务有关的不良中介​经营手法的规管安排咨询

事务委员会。委员赞成向放债人施加额外的牌照条件和披露要求,

以加紧监管不良中介人及相联中介公司。部分委员促请当局全面检讨

      放债人条例》( 第 163 章 )、实施中介公司发牌制度,以及加紧规管

有关放债的广告;及

在事务委员会与人力事务委员会辖下成立的研究强积金的累算权益与

遣散费和长期服务金的对冲安排事宜联合小组委员会于本年度会期展

开及完成工作,并已于 2016 年 6 月向该两个事务委员会提交报告。

[

事务委员会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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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年报

201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