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

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

日 期:2001年12月17日(星期一)
時 間:下午2時30分
地 點:立法會大樓會議室A

議 程

I.確認通過會議紀要

立法會CB(2)585/01-02號文件--2001年10月30日會議的紀要

立法會CB(2)691/01-02號文件--2001年11月19日會議的紀要

II.下次會議討論事項

立法會CB(2)675/01-02(01)號文件--有待研究的事項一覽表

III.發展新的選民登記電腦系統
(下午2時35分至3時15分)

立法會CB(2)675/01-02(02)號文件--政府當局提供的文件

IV.主要官員問責制度
(下午3時15分至4時30分)

先前發出的文件(2001年11月19日會議的文件)

立法會CB(2)194/01-02(01)號文件--主要官員問責制度(政府當局提供的文件)

立法會CB(2)387/01-02(03)號文件--就"符合"及"依照"《基本法》的概念提供的法律意見(政府當局2001年11月7日的來函)

立法會CB(2)387/01-02(01)(02)號、
CB(2)421/01-02(01)(05)
CB(2)441/01-02(01)號文件

-學者及其他人提交的意見書

立法會CB(2)441/01-02(02)號文件--香港大律師公會提交的意見書

2001年12月17日會議的文件

立法會CB(2)691/01-02號文件--2001年11月19日會議的紀要

立法會CB(2)693/01-02(01)號文件--主要官員問責制度(政制事務局提供的文件)

立法會CB(2)675/01-02(03)號文件--加強問責制度:律政司司長職位(律政司提供的文件)

V. 其他事項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2
2001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