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道路交通(違例駕駛記分)條例》(第375章)及
《定額罰款(刑事訴訟)條例》(第240章)提出的決議案
小組委員會會議

日 期:2005年6月10日(星期五)
時 間:上午8時30分
地 點:立法會大樓會議室A

議 程

  1. 選舉主席
    (上午8時30分至8時35分)

  2. 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上午8時35分至10時30分)

    (a) 已於2005年5月26日隨立法會CB(3)637/04-05號文件發出根據《道路交通(違例駕駛記分)條例》提出的決議案及於2005年5月26日隨立法會CB(3)636/04-05號文件發出根據《定額罰款(刑事訴訟)條例》提出的決議案;

    (b) 已於2005年6月2日隨立法會CB(2)1770/04-05號文件發出的法律事務部報告(立法會LS75/04-05號文件);

    其他相關文件

    (c) 提供予2005年3月18日交通事務委員會會議參考的資料文件(已於2005年3月14日發出的立法會CB(1)1096/04-05(05)號文件);

    (d) 提供予2005年3月18日交通事務委員會會議參考的補充資料文件(已於2005年6月3日發出的立法會CB(1)1714/04-05(01)號文件);

    (e) 2005年3月18日交通事務委員會會議紀要的撮錄(立法會CB(1)1563/04-05號文件);

    (f) 運輸業關注違例駕駛記分小組於2005年6月8日提交的意見書(立法會CB(1)1752/04-05已於2005年6月9日發出);及

    (g)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常任秘書長(運輸)於2005年6月3日致內務委員會主席的函件(已於2005年6月6日隨立法會CB(2)1812/04-05號文件發出)。

  3. 其他事項
    (上午10時30分以後)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1
200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