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广播业 - 12 遵守有关的规定
12.1 指 定 播 放 节 目 的 规 定 12.2 本 地 收 费 电 视 持 牌 机 构 所 达 至 的 里 程 标
1 历史2 广播业的面貌3 播送模式4 不同广播服务的渗透率5 广播收益6 对电视业的投资7 收视习惯8 节目来源9 节目类型10 香港少数族群提供的节目和频道11 新的广告宣传方式12 遵守有关的规定13 收费电视服务在香港的发展14 香港作为亚太区的广播中心15 香港作为进入内地市场的踏脚石

12.1 指 定 播 放 节 目 的 规 定

亚 视 和 无 线 须 播 放 不 少 于 指 定 时 数 的 指 定 播 放 节 目12 。 年 内 , 该 两 家 广 播 机 构 均 有 遵 守 牌 照 内 有 关 粤 语 和 英 语 频 道 须 播 放 这 些 节 目 的 规 定 。 整 体 而 言 , 亚 视 每 星 期 播 出 指 定 播 放 节 目 的 平 均 时 数 为 120 小 时 , 而 无 线 则 为 145 小 时 。

亚 视 和 无 线 的 续 期 牌 照 于 2003 年 12 月 1 日 开 始 生 效 。 按 照 规 定 , 亚 视 和 无 线 必 须 在 其 英 语 频 道 , 每 星 期 各 提 供 两 小 时 以 青 少 年 为 对 象 的 教 育 节 目 。 此 外 , 每 星 期 在 粤 语 频 道 须 提 供 的 文 化 艺 术 节 目 以 及 为 长 者 而 设 的 节 目 , 亦 由 半 小 时 增 加 至 一 小 时 。 所 有 在 粤 语 频 道 播 出 的 新 闻 报 道 、 时 事 节 目 、 紧 急 宣 布 以 及 在 黄 金 时 间 ( 晚 上 七 时 至 十 一 时 ) 播 出 的 节 目 , 均 须 提 供 中 文 字 幕 。

图 27 : 在 粤 语 电 视 频 道 播 出 的 指 定 播 放 节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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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 个 持 牌 机 构 亦 根 据 牌 照 规 定 , 在 广 播 时 段 内 每 小 时 播 出 一 分 钟 政 府 宣 传 短 片 , 并 且 每 星 期 为 广 管 局 播 出 两 分 钟 宣 传 片 段 。 年 内 , 两 个 持 牌 机 构 播 出 这 些 片 段 的 时 数 合 计 为 571 小 时 。

至 于 电 台 服 务 , 根 据 由 2004 年 8 月 26 日 生 效 的 续 牌 条 件 , 商 业 电 台 和 新 城 电 台 必 须 播 出 为 长 者 而 设 的 节 目 的 最 少 时 数 由 每 星 期 半 小 时 增 加 至 一 小 时 。 商 业 电 台 和 新 城 电 台 均 有 遵 守 牌 照 条 件 , 播 出 规 定 数 量 的 指 定 播 放 节 目13 , 并 且 按 照 各 自 的 牌 照 规 定 , 在 广 播 时 段 内 每 小 时 计 播 出 一 分 钟 政 府 宣 传 短 片 。

图 28 : 电 台 播 放 的 指 定 播 放 节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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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按 照 规 定 , 指 定 播 放 节 目 指 新 闻 报 道 、 时 事 节 目 、 记 录 片 、 文 化 艺 术 节 目 、 儿 童 节 目 以 及 为 长 者 及 年 青 人 而 设 的 节 目 。

13按 照 规 定 , 商 业 电 台 和 新 城 电 台 必 须 播 出 的 指 定 播 放 节 目 是 新 闻 及 天 气 节 目 、 时 事 节 目 、 文 化 艺 术 节 目 , 以 及 辅 导 性 质 的 节 目 , 即 为 年 青 人 及 长 者 而 设 的 节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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