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广播业 - 10. 广告宣传模式

图 10.1 电视10.2 声音广播 图

10.2 声 音 广 播

根 据 牌 照 规 定 , 声 音 广 播 牌 照 持 牌 机 构 可 播 放 广 告 的 总 时 数 不 得 超 过 广 播 时 间 12% 。 在 粵 语 频 道 , 大 约 4.2% 的 广 播 时 间 是 用 作 广 告 宣 传 ( 使 用 率 为 35% ) , 而 在 英 语 频 道 , 用 于 广 告 方 面 的 时 间 更 少 , 为 广 播 时 间 的 0.2% ( 使 用 率 为 1.9% ) 。 年 內 , 粵 语 频 道 的 使 用 率 增 减 不 定 , 介 乎 28% 及 41% 之 间 。

图 27 : 电 台 可 播 放 广 告 时 间 的 使 用 率

图

顶端
 
14 香港作为进入內地市场的踏脚石 13 其他须领牌电视节目服务 12 香港作为亚太区的广播枢纽 11 遵守有关的规定 10 广告宣传模式 9 为香港少数族群提供的节目 8 节目类型 7 节目来源 6 对电视业的投资 5 广播收益 4 不同广播服务的渗透率 3 传送模式 2 广播业的面貌 1 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