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商品說明(不良營商手法)(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
第四次會議

日 期:2012年4月26日(星期四)
時 間:上午10時45分
地 點: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2B

議程

I.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上午10時45分至下午12時45分)

逐項審議條例草案的條文

由第3(9)條開始

立法會CB(1)1689/11-12(01)號文件
(隨文附上)

-因應2012年4月12日會議上所作討論而須採取的跟進行動一覽表

立法會CB(1)1689/11-12(02)號文件
(隨文附上)

-政府當局就2012年4月12日會議上所提事項作出的回應

立法會CB(3)511/11-12號文件
(於2012年2月24日發出)

-條例草案

文件檔號:CITBCR 05/08/1
(於2012年2月22日發出)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出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立法會CB(1)1321/11-12(01)號文件
(於2012年3月20日發出)

-由法律事務部擬備的《電訊條例》的標明修訂文本

立法會LS37/11-12號文件
(於2012年3月1日隨立法會CB(2)1261/11-12號文件發出)

-法律事務部報告

立法會CB(1)1321/11-12(02)號文件
(於2012年3月20日發出)

-立法會秘書處就《2012年商品說明(不良營商手法)(修訂)條例草案》擬備的文件(背景資料簡介)

立法會CB(1)1321/11-12(03)號文件
(英文本於2012年3月20日發出, 中文本於2012年4月10日發出隨立法會CB(1)1510/11-12號文件發出)

-助理法律顧問在2012年3月15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

立法會CB(1)1510/11-12(01)號文件
(於2012年4月10日發出)

-由政府當局擬備以顯示對《商品說明條例》及《電訊條例》擬議修訂的最新標示版本

II.其他事項
(下午12時45分)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1
201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