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8日(星期一)上午8時30分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議程

文件編號事項
1.EC(2011-12)9建議在房屋署開設2個編外職位,即1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3點)和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由2011年12月16日起,至2013 年6月30日止,以推展立法規管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的工作。
(出席人員:運輸及房屋局常任秘書長(房屋)/運輸及房屋局副秘書長(房屋)/運輸及房屋局首席助理秘書長(房屋)(私營房屋))

2.EC(2011-12)8建議保留政府總部創新科技署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由2012年3月16日起,至2014年3月31日止,以繼續為香港檢測和認證局提供支援。
(出席人員:創新科技署署長/香港檢測和認證局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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