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1日(星期五)的2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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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第一次2小時的會議於下午3時15分開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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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第二次2小時的會議將於下午5時25分開始≠註釋符號代表若內務委員會需於下午5時15分復會,財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將於內務委員會完成其討論事項後隨即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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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2日(星期六)的4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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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第一次2小時的會議於上午9時正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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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第二次2小時的會議將於上午11時10分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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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第三次2小時的會議將於下午2時30分開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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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第四次2小時的會議將於下午4時40分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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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錢利益 : | 請參閱立法會議事規則第83A條及84條有關披露金錢利益及在有直接金錢利益的情況下表決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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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編號 | 事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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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FCR(2015-16)46*註釋符號代表2016年2月27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 總目706 - 公路 運輸 - 鐵路 53TR - 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 - 鐵路建造工程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把53TR號工程計劃的核准工程預算費提高153億8,750萬元,即由550億1,750萬元增至704億500萬元(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 | ||
(出席人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運輸及房屋局常任秘書長(運輸)/運輸及房屋局副秘書長(運輸)/路政署署長/路政署鐵路拓展處處長/路政署鐵路拓展處副處長/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總經理(高速鐵路)/香港鐵路有限公司工程總監/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總經理(高速鐵路機電工程)/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總經理(公司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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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務委員會轄下的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已在2015年12月4日和14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而當局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CB(4)333/15-16(02)及CB(4)394/15-16(01))
(工務小組委員會已在2015年12月23日,2016年1月13日、19日、23日、27日和2月2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亦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PWSC82/15-16(01),PWSC88/15-16(01),PWSC102/15-16(01),PWSC105/15-16(01),PWSC106/15-16(01),PWSC133/15-16(01),PWSC136/15-16(01)及PWSC137/15-16(01)) (政府當局於2016年2月2日的來函) (政府當局於2016年2月2日致工務小組委員會的來函) (謝偉銓議員於2016年2月3日、19日及23日的來函及政府當局於2016年2月17日及25日提交的回覆(FC138/15-16(02)及FC142/15-16(02))) (政府當局在2016年2月19日、25日及3月9日向財務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的發言稿FC127/15-16(01)及FC145/15-16(01)) | ||||
2. | FCR(2015-16)47*註釋符號代表2016年2月27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 總目706 - 公路 運輸 - 鐵路 57TR - 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 - 非鐵路建造工程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把57TR號工程計劃核准工程預算費提高42億1,500萬元,即由118億元增至160億1,500萬元(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 | ||
(出席人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運輸及房屋局常任秘書長(運輸)/運輸及房屋局副秘書長(運輸)/路政署署長/路政署鐵路拓展處處長/路政署鐵路拓展處副處長/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總經理(高速鐵路)/香港鐵路有限公司工程總監/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總經理(高速鐵路機電工程)/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總經理(公司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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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務委員會轄下的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已在2015年12月4日和14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而當局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CB(4)333/15-16(02)及CB(4)394/15-16(01))
(工務小組委員會已在2015年12月23日,2016年1月13日、19日、23日、27日和2月2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當局亦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PWSC82/15-16(01),PWSC88/15-16(01),PWSC102/15-16(01),PWSC105/15-16(01),PWSC106/15-16(01),PWSC133/15-16(01),PWSC136/15-16(01)及PWSC137/15-16(01)) (政府當局於2016年2月2日的來函) (政府當局於2016年2月2日致工務小組委員會的來函) (謝偉銓議員於2016年2月3日、19日及23日的來函及政府當局於2016年2月17日及25日提交的回覆(FC138/15-16(02)及FC142/15-16(02))) (政府當局在2016年2月19日、25日及3月9日向財務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的發言稿FC127/15-16(01)及FC145/15-16(01)) | ||||
3. | FCR(2015-16)48 | 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6年2月17日所提出的建議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6年2月17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 ||
(出席人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庫務)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庫務)(工務)/發展局總助理秘書長(工務)/地政總署助理署長(土地徵用)/地政總署總產業測量師(土地徵用)/建築署署長/建築署助理署長(物業事務)/渠務署署長/環境保護署助理署長(廢物管理政策)/環境保護署助理署長(環境基建)/土木工程拓展署署長/路政署署長/路政署主要工程管理處副處長/發展局副秘書長(規劃及地政)/民政事務總署助理署長/民政事務總署總工程師(工程)/規劃署粉嶺、上水及元朗東規劃專員/社會福利署副署長(服務)/社會福利署助理署長(津貼)/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秘書處助理秘書長(建校事務)/教育局總屋宇保養測量師(校舍保養管理)/教育局高級屋宇保養測量師(校舍保養管理)/職業訓練局產業管理及健康安全科主管/水務署助理署長(設計及建設)/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總系統經理(項目及資源管理)/房屋署總土木工程師(工務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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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SC(2015-16)48 |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項下總目701至711的整體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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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事務委員會已在2015年11月24日會議上討論此項目,而當局亦已向事務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CB(1)261/15-16(01))
(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已在2015年11月9日會議上討論此項目,而當局亦已向事務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CB(4)276/15-16(01)) (交通事務委員會已在2015年11月6日會議上討論此項目,而當局亦已向事務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CB(4)605/15-16(01))) (工務小組委員會已在2016年2月17日的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 ||||
4. | FCR(2015-16)40*註釋符號代表2016年2月27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 總目37 - 衞生署
分目000運作開支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在總目37「衞生署」分目000「運作開支」項下追加撥款3億8,070 萬元,以支付長者醫療券計劃在2015-16年度的預算開支。) | ||
(出席人員:食物及衞生局副局長/食物及衞生局副秘書長(衞生)/衞生署助理署長(家庭及長者健康服務)/衞生署總行政主任(醫療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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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事務委員會已在2015年11月16日會議上討論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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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FCR(2015-16)34*註釋符號代表2016年2月27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
總目710 - 電腦化計劃 香港警務處 更換警務處姓名索引電腦系統及刑事情報電腦系統的基礎平台設施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一筆為數81,672,000元的新承擔額,用以更換現時支援香港警務處電腦系統的過時基礎平台設施。) | ||
(出席人員:保安局副秘書長/保安局首席助理秘書長 (E)/香港警務處助理處長(資訊系統部)/香港警務處總系統經理(資訊應用科)/香港警務處總警司(刑事支援)(刑事部)/香港警務處總警司(刑事)(總部)(刑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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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事務委員會已在2015年4月10日會議上討論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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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FCR(2015-16)39*註釋符號代表2016年2月27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 總目140 - 政府總部:食物及衞生局(衞生科)
分目700一般非經常開支 新項目「向醫院管理局撥款100億元作為基金以推行公私營協作措施」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一筆為數100億元的新承擔額,供醫院管理局成立基金,以推行公私營協作措施。) | ||
(出席人員:食物及衞生局副局長/食物及衞生局副秘書長(衞生)/醫院管理局聯網服務總監/醫院管理局財務總監/醫院管理局總行政經理(服務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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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事務委員會已在2015年11月16日會議上討論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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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FCR(2015-16)35*註釋符號代表2016年2月27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 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5年6月16日所提出的建議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5年6月16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 ||
(出席人員:發展局首席助理秘書長(規劃及地政)/土木工程拓展署署長/土木工程拓展署土木工程處處長/土木工程拓展署總工程師(專責事務(工程))/莫特麥克唐納香港有限公司部門董事(環保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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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事務委員會已在2015年4月28日會議上討論此項目,而當局亦已向事務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CB(1)854/14-15(01))
(工務小組委員會已在2015年6月16日會議上討論此項目,而當局亦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PWSC243/14-15(01)) | ||||
8. | FCR(2015-16)36*註釋符號代表2016年2月27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 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5年6月30日所提出的建議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5年6月30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 ||
(出席人員:民政事務總署助理署長/民政事務總署總工程師(工程)/沙田民政事務專員/荃灣民政事務專員/沙田區議會主席/土木工程拓展署新界東拓展處副處長/建築署工程策劃總監/建築署高級項目統籌經理/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荃灣區康樂事務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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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SC(2015-16)32 | 社區重點項目計劃(荃灣區) - 重建西樓角花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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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SC(2015-16)32 | 社區重點項目計劃(沙田區) - 覆蓋沙田大圍明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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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務委員會已在2015年4月10日會議上討論此項目,而當局亦已向事務委員會提交補充資料文件CB(2)1773/14-15(01))
(工務小組委員會已在2015年6月30日會議上討論此項目) | ||||
9. | FCR(2015-16)43*註釋符號代表2016年2月27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 2015-16年度司法人員薪酬調整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由2015年4月1日起,法官及司法人員加薪4.41%。) | ||
(出席人員:行政署長/副行政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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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已在2015年11月23日會議上討論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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