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議程
2017年6月19日(星期一)上午9時正至10時30分
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1舉行會議

文件編號事項
1.EC(2017-18)3*註釋符號代表2017年4月26日、5月24日、6月6日及14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建議把4個水務署助理署長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重訂為4個政府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切合運作需要及加強人力規劃
(出席人員:發展局副秘書長(工務)/水務署署長/水務署助理署長(發展)/水務署助理署長(機械及電機)/土木工程拓展署助理署長(行政))

(發展事務委員會曾於2017年2月28日討論此項建議)

(就此項建議政府當局提交予事務委員會的補充資料文件(CB(1)827/16-17(01)))

(朱凱廸議員提出的書面問題(ESC126/16-17(03))(只備中文本)(2017年6月15日發出))

2.EC(2017-18)4**註釋符號代表2017年6月6日及14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建議在司法機構開設14個常額司法職位,包括4個區域法院法官職位(司法人員薪級第13點)、5個區域法院副司法常務官職位(司法人員薪級第10點)、4個小額錢債審裁處審裁官職位(司法人員薪級第10點),以及1個裁判官職位(司法人員薪級第7至10點),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加強有關法院/審裁處的司法人員編制;以及在司法機構支援部開設1個首席行政主任編外公務員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任期約為3年,至2020年3月31日止,以提供首長級專職人員支援
(出席人員:司法機構政務長/司法機構副政務長(運作)/司法機構助理政務長(支援))

(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曾於2017年4月24日討論此項建議)

3.EC(2017-18)5**註釋符號代表2017年6月6日及14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建議把消防處部門秘書職位的職級由首席行政主任(首長級薪級第1點)提升為高級首席行政主任(首長級薪級第2點),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應付此職位愈趨複雜的工作,並加強對消防處高層管理人員的支援
(出席人員:保安局副秘書長/保安局首席助理秘書長/消防處副處長/消防處部門秘書)

(保安事務委員會曾於2017年4月11日討論此項建議)

4.EC(2017-18)6***註釋符號代表2017年6月14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建議在食物環境衞生署開設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負責領導新街市科,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為期5年,以作出全面檢討,從而活化和現代化這些街市的硬件、營運和管理
(出席人員:食物及衞生局副局長/食物及衞生局首席助理秘書長(食物)/食物環境衞生署副署長(行政及發展)/食物環境衞生署助理署長(行動))

(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曾於2017年4月11日討論此項建議)

5.EC(2017-18)8***註釋符號代表2017年6月14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建議在建築署開設1個總園境師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負責領導建築設計處新設園境分處,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加強在園境建築方面的專業支援,協助部門處理園境設計和樹木管理的規劃事宜
(出席人員:發展局副秘書長(工務)/發展局綠化、園境及樹木管理組主管/發展局綠化及園境辦事處總監/建築署署長/建築署助理署長(建築設計))

(發展事務委員會曾於2017年5月23日討論此項建議)

6.EC(2016-17)26#註釋符號代表重新提交的文件^註釋符號代表2017年2月8日及21日、3月1日、4月10日及24日、5月24日、 6月6日及14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建議由2017年4月13日或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以較遲者為準),將律政司法律政策科1 個副首席政府律師編外職位(首長級(律政人員)薪級第2點)轉為常額職位,以負責與政制及選舉事務有關的必要職務
(出席人員:律政司政務專員/律政司法律政策專員/律政司副法律政策專員(憲制事務))

(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曾於2016年12月19日討論此項建議)

(羅冠聰議員提出的書面問題(ESC87/16-17(01))(只備中文本)(2017年4月20日發出)以及政府當局提交的資料文件(ESC90/16-17(01))(2017年4月21日發出))

(朱凱廸議員提出的書面問題(ESC126/16-17(04))(只備中文本)(2017年6月15日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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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新提交的文件

^ 2017年2月8日及21日、3月1日、4月10日及24日、5月24日、 6月6日及14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 2017年4月26日、5月24日、6月6日及14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 2017年6月6日及14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 2017年6月14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