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議程
2017年10月25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至上午10時30分
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1舉行會議

文件編號事項
1.逾期參加小組委員會的申請
(胡志偉議員要求逾期參加小組委員會所發出的函件已於2017年10月18日隨立法會ESC9/17-18號文件送交委員傳閱。)

2.EC(2017-18)6*註釋符號代表2016-17年度立法會會期內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建議在食物環境衞生署開設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負責領導新街市科,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為期5年,以作出全面檢討,從而活化和現代化這些街市的硬件、營運和管理
(出席人員:食物及衞生局副局長/食物及衞生局首席助理秘書長(食物)/食物環境衞生署副署長(行政及發展)/食物環境衞生署助理署長(行動))

(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曾於2017年4月11日討論此項建議)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曾於2017年7月3日討論此項建議)

3.EC(2017-18)8*註釋符號代表2016-17年度立法會會期內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建議在建築署開設1個總園境師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負責領導建築設計處新設園境分處,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加強在園境建築方面的專業支援,協助部門處理園境設計和樹木管理的規劃事宜
(出席人員:發展局副秘書長(工務)/發展局綠化、園境及樹木管理組主管/發展局綠化及園境辦事處總監/建築署署長/建築署助理署長(建築設計))

(發展事務委員會曾於2017年5月23日討論此項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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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7年度立法會會期內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