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會議 (會議議程) 2023年3月22日

立法會

議程

2023年3月22日星期三上午11時

I. 
提交本會省覽的文件
提交本會省覽的1項附屬法例及4份其他文件載於附錄1

II. 
質詢
議員提出22項質詢(6項口頭質詢及16項書面質詢) 
提出口頭質詢的議員
負責答覆的官員 
1.黃錦輝議員 
(認識內地使用的應用程式)
教育局局長
2.狄志遠議員 
(《禁止蒙面規例》)
保安局局長
3.謝偉銓議員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4.陸頌雄議員 
(打擊租用康文署體育場地的"炒場"活動)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
5.陳仲尼議員 
(公民與社會發展科內地考察)
教育局局長
6.梁美芬議員 
(應對人口老化的措施)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22項質詢的內容、提出質詢的議員及負責答覆的官員載於附錄2 

III. 
政府法案
首讀及二讀(辯論中止待續)
《2023年法律執業者(修訂)條例草案》

律政司司長

IV. 
議員法案
首讀及二讀(辯論中止待續)
《2023年嶺南大學(修訂)條例草案》

劉智鵬議員

V. 
議員議案
1."強化和拓展香港作為人民幣最大離岸業務中心的優勢"議案

動議人
蘇長荣議員

議案措辭

附錄3

修正案動議人

陳仲尼議員
(修正案載於2023年3月16日發出的立法會CB(3)187/2023號文件)

出席官員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
2."推動港人港商融入國家發展大局"議案

動議人

周文港議員

議案措辭

附錄4

3位修正案動議人
吳傑莊議員、嚴剛議員及黃英豪議員
(修正案載於2023年3月17日發出的立法會CB(3)189/2023號文件)

出席官員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


立法會秘書


附錄1
2023年3月22日的立法會會議

提交本會省覽的文件

附錄2
於2023年3月22日的立法會會議提出的22項質詢



主題

負責答覆的官員 
口頭質詢
1黃錦輝議員
認識內地使用的應用程式
教育局局長
2狄志遠議員
《禁止蒙面規例》
保安局局長
3謝偉銓議員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4陸頌雄議員
打擊租用康文署體育場地的"炒場"活動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
5陳仲尼議員
公民與社會發展科內地考察
教育局局長
6梁美芬議員
應對人口老化的措施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書面質詢
7郭偉强議員
保安業的人力供求情況
保安局局長
8何俊賢議員
打擊非法出售及走私冰鮮雞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
9林新強議員
向全球旅客免費派發機票活動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
10陳祖恒議員
BUD專項基金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11梁熙議員
醫院管理局的挽留人手措施
醫務衞生局局長
12梁文廣議員
保障兒童家居安全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13尚海龍議員
增加電單車泊車位的供應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
14陳勇議員
售賣貓肉或狗肉作食物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
15李梓敬議員
新能源汽車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
16李世榮議員
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試驗計劃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17陳沛良議員
抗疫的士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
18葉劉淑儀議員
改善勞工短缺的措施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19何敬康議員
推動碳市場的發展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20劉業強議員
負資產住宅按揭貸款個案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21陳學鋒議員
香港復常後的疫情防禦措施
醫務衞生局局長
22陳振英議員
金融監管機構的運作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第1項質詢
(口頭答覆)

認識內地使用的應用程式

黃錦輝議員問:
有意見指出,國家"十四五"規劃明確支持香港建設國際創新科技中心,香港應更好地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並深化與內地的科創合作。然而,內地使用的電子平台和手機應用程式,與在香港廣泛使用的有所差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教育局在設計創新科技課程的內容時,會否考慮加入教授使用內地應用程式的元素;
(二)
有否計劃向教師提供內地應用程式的使用及教學方法的培訓;如有,詳情為何;如否,會否考慮設立有關培訓機制;及
(三)
會否增加大專院校學生到內地實習的名額,讓學生早日了解內地電子平台的應用程式的運用情況,便利他們日後到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工作時順利銜接?


第2項質詢
(口頭答覆)

《禁止蒙面規例》

狄志遠議員問:
2019年,香港正處於反修例運動之中,並出現持續加劇的衝突,當時政府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立《禁止蒙面規例》(下稱"《規例》"),並於刊憲翌日生效。有意見指出,現時社會已回復平靜,政府應考慮放寬禁止蒙面的限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會否在《規例》下增加免責辯護條款,准許市民在以和平方式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在參與公眾集會或公眾遊行期間蒙面,並就有關建議進行公眾諮詢;
(二)
鑒於據悉,有相當數目的市民已養成佩戴口罩以預防疾病的習慣,另有多區居民希望在參與區內事務的討論會時佩戴口罩以保護私隱,警方會否考慮在沒有被警方禁止的公眾集會或公眾遊行期間,暫緩執行《規例》;及
(三)
鑒於有市民表示,並不清楚在甚麼情況下佩戴口罩屬《規例》訂明的"合理辯解"而可使用蒙面物品,警方會否向市民提供清晰的指引,以及公開回答市民對遵守《規例》的常見問題,讓市民不會誤墮法網?


第3項質詢
(口頭答覆)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

謝偉銓議員問:
據報,有研究機構估算,去年強制性公積金(下稱"強積金")全年帳面投資虧損約1,869億元,回報率為負百分之十五點六,高於同期恒生指數(下稱"恒指")和本港樓價的跌幅。據悉,不少市民對於將血汗錢交予強積金受託人代為投資,在錄得虧損時仍須支付管理費和行政費深感不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在過去10年被全數提取款項的強積金户口中,分別有多少個户口被全數提取款項時的結餘經扣除累計供款後錄得盈利及虧損,並按該等户口設立的年期(例如5年以下、5至10年、10年以上至15年及15年以上)列出分項數字;
(二)
鑒於強積金制度實施至今已超過22年,其間香港的人口結構、勞動市場、投資環境和社會福利制度出現了不少變化,政府會否就強積金制度作出全面檢討;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會否考慮增加強積金供款人的投資選項,包括銀行定期存款、與恒指掛鈎的交易所買賣基金(例如盈富基金)、真正保證保本的基金、以"不賺錢、不收費"模式運作的基金,以及把供款交由外匯基金投資;如否,原因為何?


第4項質詢
(口頭答覆)

打擊租用康文署體育場地的"炒場"活動

陸頌雄議員問:
據悉,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下稱"康文署")轄下體育場地供不應求,有租用人炒賣其租訂的場地使用時段牟利(下稱"炒場")。另一方面,康文署於去年5月及11月分別推出多項新措施,以進一步打擊懷疑炒場活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對炒場情況進行具體調查,例如甚麼類型的場地及時段的炒場情況特別嚴重、炒場者開出的賣價與場地租用費的差距,以及導致炒場活動盛行的原因;
(二)
有否計劃檢討現時租用康文署場地的安排或制訂行政措施以打擊炒場風氣,包括設立黑名單制度;及
(三)
會否修訂《遊樂場地規例》,加入禁止轉讓租訂的場地使用時段以圖利的條文,並以"簡易程序罪行"處理有關個案,以打擊炒場活動?


第5項質詢
(口頭答覆)

公民與社會發展科內地考察

陳仲尼議員問:
根據公民與社會發展科(下稱"公民科")內地考察的安排,學校需在高中3年內為學生安排前往內地考察的機會,讓學生了解國情和國家發展,提升國民身份認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有意見認為,教育局安排的22個公民科內地考察行程,大多只着重考察,當中8個更是即日來回的一天團,交通費時及考察時間過短令行程流於走馬看花,學生未必對考察內容有深刻體會,教育局會否檢討相關行程,以及加入更多交流活動及延長行程時間;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
教育局會否安排高中生每年至少1次前往內地考察;如會,何時實施;及
(三)
鑒於參加內地考察的師生可獲教育局全額資助團費,有何準則釐定該資助金額、有否就每個考察或每名師生設定資助上限,以及預計每年涉及的總開支為何?


第6項質詢
(口頭答覆)

應對人口老化的措施

梁美芬議員問:
根據政府統計處發表的《香港人口推算2020-2069》,2039年長者人口佔總人口的百分比將上升至3成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評估,未來5年,人口持續老化對社會及經濟發展所帶來的挑戰;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
有否評估,未來5年,人口持續老化對醫療資源(包括醫療開支、醫療設施和醫護人手)所帶來的需求,並積極準備以面對有關的挑戰;及
(三)
未來5年,政府有何具體措施加強長者照顧服務,包括家居照顧服務,以及由長者日間護理中心及安老院舍提供的服務?


第7項質詢
(書面答覆)

保安業的人力供求情況

郭偉强議員問:
關於保安業的人力供求情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過去5年保安業的人力供求情況,包括就業人數,以及職位空缺數目和百分比;有否估計未來5年保安業的人力供求差額,以及有否評估有關人手是否足以應付市場需求;
(二)
過去5年,警務處處長向多少名新申請保安人員許可證的人士簽發許可證,並按該等人士的年齡組別列出分項數字;現時持有有效保安人員許可證人士的數目為何;及
(三)
過去5年,各培訓機構共舉辦了多少個保安人員訓練課程,並按該等課程的名稱列出參加人數及完成課程後投身保安業的人數及百分比?


第8項質詢
(書面答覆)

打擊非法出售及走私冰鮮雞

何俊賢議員問:
近年,不斷有市民投訴指有人兜售來歷不明的冰鮮雞,方法包括:以無牌小販形式四處兜售、在沒有冷藏設備的檔口售賣、使用貨車在道路旁以"快閃"方式銷售,以及在凍肉店非法出售等。該等冰鮮雞可能未經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檢查或沒有妥善冷藏,構成食物安全風險。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上述非法出售冰鮮雞的情況;過去3年,政府收到有關投訴、進行相關執法行動和成功檢控個案的數目,以及被定罪人士的判罰為何;
(二)
有否評估,現時在港非法出售冰鮮雞的情況,對食物安全及本地養雞農場的風險為何;
(三)
現時打擊非法售賣冰鮮雞的執法行動為何;會否加強巡查及提高罰則,甚至以"放蛇"等方式調查,以加強打擊非法出售及走私冰鮮雞;及
(四)
鑒於有意見指出,由於空間問題,文錦渡食品管制辦事處檢查進口食物的工作不足,除了不時出現貨車逃避前往該辦事處接受食安中心檢查外,食安中心也只抽查相當小量食物或貨車貨斗前排的貨物,容易讓混雜於其他貨物中的走私冰鮮雞避開抽查,政府會否考慮增建副食品批發市場,並要求所有經陸路供港的食品必須運往該市場檢查後才可送往其他零售地點,以及同時進一步完善經空和海路供港食品的檢查,以杜絕走私冰鮮雞的問題?


第9項質詢
(書面答覆)

向全球旅客免費派發機票活動

林新強議員問:
據悉,為響應政府於2023年2月2日推出的"你好,香港!"全球宣傳活動,香港機場管理局("機管局")將向主要客運市場旅客免費派發50萬張機票,鼓勵他們來臨香港。本地航空公司將會分階段在境外派發該等機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
機管局向本地航空公司購入上述50萬張機票的詳情,例如涉及的航空公司名稱、向每間航空公司購入機票的數量、開支金額及付款時間表;
(二)
各間本地航空公司在境外派發上述機票的詳情(包括採用的準則)為何;及
(三)
機管局有否設立機制監察相關本地航空公司如何派發上述機票和評估派發機票活動的成效;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0項質詢
(書面答覆)

BUD專項基金

陳祖恒議員問:
政府於2012年成立"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的專項基金"("BUD專項基金"),協助本港企業拓展內地市場,並在其後將該項基金的資助地域範圍擴展至涵蓋已與香港簽署自由貿易協定及/或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的經濟體。為加快審批申請,2023-2024年度的《財政預算案》宣布推出"BUD專項基金─申請易"("申請易"),讓更多中小企業利用資助發展業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預計申請易於何時正式推出;
(二)
預計申請易能在多大程度上簡化BUD專項基金的申請程序、縮短審批時間和提升審批效率;
(三)
鑒於有不少工商界人士反映,BUD專項基金的申請企業需要遵守較嚴格的採購規定(例如在採購或租賃總值超過2,000元但不多於5萬元的設備、貨品或服務時,需要取得至少兩項報價),窒礙部分企業的申請意欲,政府會否考慮放寬該基金的採購規定;及
(四)
政府會如何透過強化電子政務及推動"智慧政府",優化BUD專項基金的電子申請平台及企業諮詢服務?


第11項質詢
(書面答覆)

醫院管理局的挽留人手措施

梁熙議員問:
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早前推出一系列挽留人手措施,包括員工低息置業貸款計劃、員工退休後延任安排,以及增設副顧問護師職級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
員工低息置業貸款計劃推出至今,分別接獲及批准了多少宗申請;申請人由提交申請至獲批所需的平均時間為何;
(二)
員工退休後延任安排推出至今的進度,以及獲安排退休後延任的員工人數,並按該等員工的職級列出分項數字;醫管局有否評估該安排的成效;
(三)
增設副顧問護師職級措施推出至今的招聘進度,以及獲聘的副顧問護師人數,並按該等護師的年資列出分項數字;醫管局有否評估該措施的成效;及
(四)
2022年1月至今,離職的醫管局醫生及護士的人數及其職級,並按該等員工的年資列出分項數字;醫管局有否其他措施挽留醫護人手,以確保公營醫療服務不會受到影響?


第12項質詢
(書面答覆)

保障兒童家居安全

梁文廣議員問:
據報,本港上月發生兩宗幼童墮樓事件,造成一名女童死亡及一名男童受傷,並引起公眾對兒童家居安全的關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統計,過去3年,有多少宗因家長疏忽照顧而導致的兒童家居安全事件,並列出每宗事件涉及的兒童傷亡數字;
(二)
政府有否特別就預防幼童墮樓作出研究,並訂立政策預防有關事件;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政府會否加強保障兒童家居安全的宣傳工作、呼籲家長增設保障兒童家居安全的設備,並向家長提供合適的支援以協助他們設置有關設備;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13項質詢
(書面答覆)

增加電單車泊車位的供應

尚海龍議員問:
有意見認為,本港電單車數目越來越多,但供電單車使用的泊車位數目卻未見增加,加上不少合法電單車泊車位被"死車"(即無人認領的車輛)和棄置電單車長期霸佔,令電單車泊車位不足的問題更加嚴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統計現時全港分別有多少個公營及私營電單車泊車位,以及有否估算全港電單車泊車位的短缺數目,並按區議會分區以表列出分項數字;
(二)
會否在進行移走死車和棄置電單車的行動時,透過該等車輛的底盤號碼查核車主的身份,以要求有關車主承擔有關行動的開支,以及向他們收取高額的行政費及追究法律責任,以收阻嚇作用;及
(三)
會否考慮興建供電單車專用的多層停車場、鼓勵私營機構興建該等停車場,以及在合適的路旁位置及天橋底空間設置更多電單車泊車位?


第14項質詢
(書面答覆)

售賣貓肉或狗肉作食物

陳勇議員問:
香港立法禁止屠宰貓隻及狗隻和售賣貓肉及狗肉作食物之用已逾70年。然而,據報近年仍有持牌新鮮糧食店涉嫌出售貓肉或狗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當局共收到多少宗持牌新鮮糧食店涉嫌出售貓肉或狗肉的投訴,以及當中獲跟進的投訴宗數及定罪率為何;
(二)
過去5年,執法部門有否抽查持牌新鮮糧食店的貨品,以確保該等糧食店沒有管有或出售貓肉或狗肉;如有,詳情為何;
(三)
鑒於有意見認為,違反《貓狗條例》(第167章)有關條文的最高刑罰(即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已不能起阻嚇作用,當局會否盡快修訂該條例,以提高最高刑罰;如會,詳情及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
當局有否考慮與內地有關部門或海關合作打擊走私貓肉及狗肉;如有,詳情為何?


第15項質詢
(書面答覆)

新能源汽車

李梓敬議員問:
關於新能源汽車,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就全面淘汰燃油車輛制訂時間表;若有,燃油車輛的棄置及回收安排為何;
(二)
鑒於政府在《電動車普及化路線圖》中指出,會研究在中長線陸續把部分現有的加油站及液化石油氣加氣站改建為快速充電站,政府會否協助有關的營運者轉營快速充電站;若會,詳情及時間表為何;
(三)
鑒於有意見認為,政府在推動電動車及氫燃料電池車普及化時,新能源汽車及其相關行業將不斷發展,政府會否因應新發展向有關行業提供具前瞻性的支援;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四)
政府會否考慮參考內地的做法,推廣"車電分離充電模式"及"換電共享概念",以改善電動車的充電問題;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五)
鑒於政府表示,將於今年就電動車退役電池的生產者責任計劃進行諮詢,有關詳情及諮詢時間表為何;
(六)
鑒於環境及生態局局長於去年11月9日回覆本會議員質詢時表示,政府正與業界、培訓機構及其他持份者商討電動車維修自願註冊的要求和詳情,相關工作的進展為何;
(七)
運輸署會否因應新能源汽車普及,研究需否調整駕駛考試的內容;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八)
電動車佔政府車隊已登記車輛的數目及百分比,以及該等電動車的以下資料:數目、型號、車種、購入價格,以及至今使用年期(以表列出)?


第16項質詢
(書面答覆)

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試驗計劃

李世榮議員問:
社會福利署("社署")於2013年推出"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試驗計劃"("試驗計劃"),以"錢跟人走"的資助模式,讓合資格長者使用"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社區券")向認可服務單位購買合適的社區照顧服務。另一方面,行政長官於《2022年施政報告》中宣布將試驗計劃恆常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第一至第三階段試驗計劃(分別於2013、2016及2020年推出)每個階段的以下資料(以表列出):

(i)
獲發社區券的人數;

(ii)
使用社區券的人數;

(iii)
獲發但沒有使用社區券的人數;

(iv)
離開試驗計劃的人數和原因;

(v)
因申請人獲發社區券,在"資助長期護理服務中央輪候冊"上長期護理服務的申請由"活躍個案"轉為"非活躍個案"的宗數;

(vi)
認可服務單位的數目、提供服務的種類及服務名額,並按區議會分區列出分項數字;

(vii)
政府資助額;及

(viii)
實際人手編制;
(二)
鑒於在試驗計劃下設有6個"共同付款級別"(根據長者及指定同住家人於遞交申請前3個月的平均收入釐定),長者會按所屬級別繳付服務費用,每個級別涉及的長者人數為何;
(三)
鑒於據悉,長者對社區券的了解不足,亦有長者未有使用獲發的社區券便離開試驗計劃,當局會否加強對長者的宣傳工作;
(四)
鑒於有意見指出,中度或嚴重缺損的長者或因行動不便或接收資訊的能力有限而難以在試驗計劃下選擇合適的服務,當局有何措施協助該等長者;
(五)
鑒於有意見認為,社署未有對認可服務單位訂立統一的服務標準,當局有何具體措施監管服務單位的服務質素,以確保長者的福祉;及
(六)
鑒於申訴專員於2021年宣布就試驗計劃的運作安排展開主動調查,當局是否知悉有關調查工作的最新進度為何?


第17項質詢
(書面答覆)

抗疫的士

陳沛良議員問:
政府於2019冠狀病毒病第五波疫情期間聯同的士業界設立專屬的士(俗稱"抗疫的士")車隊,為徵狀較輕微的確診人士提供免費接送往返指定診所的服務。因應疫情緩和,抗疫的士已於今年1月14日停止服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抗疫的士運作期間的以下資料:抗疫的士數目、接載患者人次,以及政府的有關開支;
(二)
政府分別接獲及批准多少個的士營辦商和多少名自僱的士司機營運抗疫的士的申請;政府基於甚麼準則審批該等申請;
(三)
有否統計,共有多少名抗疫的士司機在工作期間確診,以及政府有何措施協助抗疫的士在司機確診期間繼續營運;
(四)
鑒於據報,有抗疫的士司機仍未獲政府發放有關的資助款項,政府的跟進工作為何;及
(五)
有否評估抗疫的士的成效;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會否在疫情出現變化時重啟該服務?


第18項質詢
(書面答覆)

改善勞工短缺的措施

葉劉淑儀議員問:
有不少行業的經營者反映,本地不論低技術勞工或專業人才都出現短缺,他們普遍面對招聘困難。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根據"一般就業政策"及"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申請及獲批來港工作的人數分別為何,以及當中有多少人屬"人才清單"表列的13項本地人才短缺的專業;
(二)
鑒於據悉,政府已就更新人才清單諮詢業界和調研相關專業的最新人才短缺情況,有關工作的進展及初步成果為何,以及預計經更新的人才清單與現有人才清單所涵蓋的專業有何分別;及
(三)
鑒於據悉,有市民為通過申請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及其他社會福利保障的入息和資產審查而放棄從事全職工作,是導致企業招聘困難的原因之一,政府會否重新檢視申請公屋及其他社會福利保障的入息和資產限額,並因應不同情況作出彈性處理;如會,詳情及落實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9項質詢
(書面答覆)

推動碳市場的發展

何敬康議員問:
有意見認為,碳市場的發展可促進商界在兼顧業務發展的同時,為減輕全球暖化作出貢獻。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亦於去年7月成立香港國際碳市場委員會,成員包括多家中外企業及金融機構,以協助香港建設效率及成效兼備的國際碳市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港交所與廣州碳排放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於去年簽署合作備忘錄,共同探索區域碳市場的深化發展及創建適用於粵港澳大灣區("大灣區")的自願減排機制,至今推進大灣區碳市場發展和創建自願減排機制的進展為何;
(二)
去年12月推出的"綠色和可持續金融培訓先導計劃"的參與人數和詳細推展情況為何,以及有否計劃因應需要擴大培訓規模;
(三)
鑒於"負碳技術"(即透過收集、利用和儲存二氧化碳的技術以抵銷碳排放)在香港生產力促進局於去年12月公布的"2023年十大焦點科技"中排名首位,當局有否制訂計劃和時間表,以積極推動本港發展負碳技術,並鼓勵香港中小企業開拓該可持續發展的商機以提升競爭力;如有,詳情為何;及
(四)
有何計劃利用香港聯通世界的優勢,協助國家推進碳市場、負碳技術及其相關產業的發展,從而促進國家在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的目標及其跟其他先進國家的交流合作?


第20項質詢
(書面答覆)

負資產住宅按揭貸款個案

劉業強議員問:
據報,香港金融管理局的最新數據顯示,截至去年第四季末,負資產住宅按揭貸款個案("負資產個案")宗數達12 164宗,按季飆升近22倍,為2005年第一季度以來近18年新高,而負資產個案涉及的金額亦由30億600萬元按季增加21倍至662億5,200萬元,創自2003年第四季度的最高水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負資產個案當中,有關業主只擁有自住物業的個案數目,以及該等業主未償還的貸款總額;
(二)
有否評估負資產物業不斷增加,對本港經濟(包括現金流失、投資信心以至工商業發展)所造成的負面影響;若有,結果為何;
(三)
有否計劃把負資產物業的數目減至特定水平,以減低負資產物業所帶來的影響;若有,詳情為何;
(四)
鑒於有意見指出,去年住宅樓價下跌超過15%,無可避免令部分採用由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提供的按揭保險計劃("按保計劃")的首次置業人士,淪為負資產業主,政府是否知悉,在負資產個案當中,採用按保計劃的個案數目、該等按揭貸款的總金額及未償還的貸款總額為何;政府會否因應市況適度調整按保計劃;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五)
鑒於社會上有意見認為,為免樓價進一步下跌令負資產個案持續增加,政府應盡快放寬各項針對樓市的需求管理措施(俗稱"減辣"),政府有否就減辣制訂客觀準則,以及就減辣的時機、力度、優次及公眾期望作出評估和準備(包括制訂應變計劃);若有,詳情(包括該等準則及制訂準則時的考慮因素)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21項質詢
(書面答覆)

香港復常後的疫情防禦措施

陳學鋒議員問:
前國務院總理在本月初發表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疫情進入常態化防控階段後,防控工作的重點是保健康、防重症,以及推進疫苗升級和新藥研製。此外,香港特區政府也在本月1日開始取消"口罩令"。關於本港復常後的疫情防禦措施及策略,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政府定期發布的《香港新冠疫苗的安全監察報告》指出,接種新冠疫苗人士的死亡個案中,沒有個案顯示與接種疫苗有關聯,政府有否計劃加強向市民宣傳及教育接種疫苗的安全性及重要性;若有,詳情為何;
(二)
鑒於現時"香港兒童免疫接種計劃"為初生至5歲的嬰幼兒童提供免疫接種服務,政府如何釐定有關的應接種疫苗名單和有否定期檢討該名單的機制,以及會否將新冠疫苗列入該名單內;若會,詳情為何;
(三)
會否研發及購買以滅活疫苗為基礎的二價新冠疫苗,並透過每年推展的"政府防疫注射計劃"供市民免費接種;若會,時間表為何;及
(四)
鑒於據悉,在疫情期間香港有不少口罩廠成立,政府會否協助該等口罩廠升級轉型,並要求政府部門或公立醫院在採購口罩的合約中加入條款,規定供應商提供若干百分比的香港製造口罩,以將口罩生產發展為本地戰略性產業,從而防止疫情重臨;若會,詳情為何?


第22項質詢
(書面答覆)

金融監管機構的運作

陳振英議員問:
據悉,香港4個金融監管機構(即香港金融管理局、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保險業監管局和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自2002年12月起採用前線監管機構的模式監察金融機構的跨業業務。為盡量減少規管重疊或漏洞,該4個金融監管機構簽訂了一系列諒解備忘錄("該等備忘錄");政府更成立了金融監管機構議會,其職權包括"盡量減少在金融機構的規管及監督上出現工作重疊或真空的情況,密切注意將規管負擔減至最低"、"檢討國際上金融業規管的發展情況,並探討可供香港借鑑之處"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上述4個金融監管機構有否就該等備忘錄定期進行檢視及作出修訂;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
金融監管機構議會自成立以來,有否就上述"密切注意將規管負擔減至最低"進行討論和作出相應的決定;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鑒於據悉英國自2013年4月起實施"雙峰"金融監管制度,金融監管機構議會有否探討其可供香港借鑒之處;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