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項質詢
(口頭答覆)
加強對僱員的職安健保障
林振昇議員問:
政府於去年4月28日修例,調高職安健罪行的罰則,以增加相關法例的阻嚇力。然而,有意見認為,自修例至今,致命工業意外仍然頻生,相關的法例修訂或未能對進一步保障僱員的職安健起積極作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由去年4月28日修例至去年年底,以及由今年1月至今,當局分別錄得多少宗致命工業意外;就該等意外,當局有否引用職安健法例下針對僱主、東主及處所佔用人的一般責任條文,循可公訴罪行程序及簡易程序提出檢控;如有,循該兩項程序提出檢控並被定罪個案的平均判罰分別為何;
(二)
鑒於據悉,若勞工處認為法庭的判罰未能反映持責者所犯罪行的嚴重性,在有需要時會要求律政司就判罰提出覆核或上訴,由去年修例至今,當局有否就上述被定罪個案的判罰提出覆核或上訴;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會否研究以立法形式推動業界採用建築安全設計,從源頭降低施工風險,以加強對前線工友的職安健保障;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2項質詢
(口頭答覆)
舉辦户外盛事的用地
陸瀚民議員問:
海濱事務委員會較早前討論擬在中環海濱活動空間用地興建一座約18米高、佔地55米乘40米的港鐵機鐵線通風樓。有關工程擬在明年開始動工,為期7年。有意見認為,有關工程及其關連地盤工程的所佔土地,以及其所產生的噪音及塵埃,都可能持續影響各界使用中環海濱舉辦大型演唱會、户外展覽、機動遊戲樂園及藝術展等盛事,並會直接減少該盛事用地的面積和可容納人數。關於舉辦户外盛事的用地,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據報,上述工程構思始於多年前中環填海計劃時期,當局將工程延至明年才動工的原因為何;該項工程的造價較原先估計增加多少,以及工程的規劃及進度為何;
(二)
會否因應上述工程對中環海濱盛事用地帶來的負面影響,另覓合適用地進行有關工程,或考慮其他模式及選項,將影響降至最低;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為推動盛事經濟,未來5年將會有多少新增的户外盛事用地,以及該等用地的面積及提供的座位數目分別為何?
第3項質詢
(口頭答覆)
"思覺失調"服務計劃
林素蔚議員問:
醫院管理局(下稱"醫管局")推行"'思覺失調'服務計劃"(下稱"該計劃")已超過20年。該計劃為思覺失調患者提供及早轉介、評估和延續治療。另一方面,據報一項研究發現,接受長效針劑的思覺失調患者的各項風險(包括復發、入院及企圖自殺),均較接受口服藥的患者為低,而且患者在首次病發後兩年內接受長效針劑的效用更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
過去5年,該計劃下的7間服務中心處理個案的宗數分別為何,以及醫生和個案經理的人手是否充足;
(二)
該計劃下的口服藥及長效針劑的使用情況為何,以及醫管局會否考慮在患者病發的早期階段更積極地使用長效針劑;及
(三)
醫管局有否定期檢討該計劃以進一步縮短患者的未治期、對接受該計劃服務3年的患者進行後續跟進,以及就該計劃的工作制訂績效指標;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4項質詢
(口頭答覆)
規管彈床遊樂場
梁熙議員問:
據報,近年市面有不少彈網(俗稱"彈床")遊樂場的高風險運動處所營運,而進行有關活動的參加者嚴重受傷的事故時有發生。有意見指出,現時政府對有關處所的規管模糊,而有關處所無須申領任何牌照便可經營,亦無須安排人員當值或向受傷的參加者提供急救服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警方及醫院管理局每年分別接獲多少宗因在彈床遊樂場跳彈床受傷而求助的個案,以及分別有多少宗個案的傷者受輕傷、重傷及死亡;
(二)
鑒於有市民向我反映,現時各政府部門對彈床遊樂場的規管各自為政、推卸責任,現時各政府部門對有關處所的規管工作為何,以及政府有否計劃安排一個部門負起第一責任人角色,牽頭並統籌有關的規管工作;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鑒於彈床遊樂場無須申領牌照經營,據報有經營者更要求參加者簽署俗稱"生死狀"的免責協議書,政府會否對該等處所設立發牌制度?
第5項質詢
(口頭答覆)
交通安全城
顏汶羽議員問:
本港共有3座交通安全城(下稱"安全城"),分別位於北角、秀茂坪及沙田。第一座安全城早於上世紀70年代建設,一直以來透過模擬道路環境,讓學童在遊玩中學習道路安全知識。據悉,安全城的運作(例如設施管理、維修保養、教育工作和整體道路安全教育策略)由不同政府部門負責。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各座安全城的工作成效評估,包括團體與公眾人士參觀次數、舉辦活動的詳情(包括次數與內容)、宣傳推廣工作與道路安全教育工作等;
(二)
鑒於有意見認為,各座安全城的軟硬件多年沒有更新,當局有否計劃全面優化安全城的軟硬件(包括設施與教育方法),例如加入擴增實境(簡稱"AR")互動體驗等科技,以及添置更多不同種類的模擬交通工具,將新科技結合道路安全教育,以此增添教學趣味及真實性;及
(三)
有何措施提升跨政府部門協作,做好部門間的協調與分工,從而確保任何優化安全城的措施得以真正落實,提升學童在安全城的學習體驗?
第6項質詢
(口頭答覆)
一般家庭申請者輪候公屋的時間
梁文廣議員問:
據悉,香港房屋委員會(下稱"房委會")定期公布公屋一般申請者及當中長者一人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而未有公布一般申請者當中一般家庭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有意見指出,由於長者一人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較短,導致一般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被拉低,因此未能準確反映一般家庭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截至本年首季,一般家庭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為何;
(二)
一般家庭申請者按公共屋邨分布的4個區域(即市區、擴展市區、新界及離島)劃分的最新平均輪候時間為何;及
(三)
房委會有否考慮定期公布一般家庭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以增加有關資訊的透明度;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7項質詢
(書面答覆)
賓館牌照的規管
鄭泳舜議員問:
有意見指出,現時全港舊式商住大廈中不乏無牌或影子賓館(即旅館牌照持有人在其他處所經營的無牌旅館)營運,對住户和旅客構成安全風險,而無牌賓館的存在,亦影響旅館業界和本港旅遊業的聲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2020年旅館業(修訂)條例》明確賦權旅館業監督在發牌過程中考慮土地文件中的相關限制條文,該條例生效後,因違反大廈公契而被拒絕賓館牌照續期的個案宗數,以及當中有多少宗個案的申請人提出上訴並獲暫緩執行拒絕將牌照續期的決定;
(二)
過去3年,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牌照事務處("牌照處")每年接獲懷疑經營無牌賓館的投訴宗數,以及當中完成處理、成功檢控及定罪的個案數目分別為何;
(三)
過去3年,牌照處每年就懷疑無牌經營賓館所進行的執法行動的以下資料:(i)巡查次數、(ii)巡查地區、(iii)提出檢控的個案數目、(iv)仍在調查的個案數目,以及(v)被定罪的個案數目和罰款金額或監禁刑罰分別為何;
(四)
鑒於有賓館業界人士指,經常有無牌賓館透過網上酒店預訂平台接受客房預訂,牌照處會如何加強執法力度;除採取"放蛇"方式蒐集證據外,政府有否以跨部門聯合執法行動或其他調查方式打擊無牌賓館在網上平台招攬旅客的行為;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政府有何措施提醒旅客,以避免其錯誤選擇入住無牌賓館;
(五)
有否考慮在處理賓館的發牌或續牌申請時,檢視其所在大廈公用地方的負荷能力及消防設備,包括大廈有否遵辦強制驗樓通知或消防安全指示等;及
(六)
有否考慮檢討現行的賓館發牌制度及法例,規定一幢商住大廈內的賓館房間數目;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8項質詢
(書面答覆)
推動藥物和醫療器械的研發
林順潮議員問:
近年,政府表明發展生命健康科技。就推動藥物和醫療器械("藥械")的研發,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10年,香港各所大學及私營企業有多少項藥物的研發獲美國、英國及歐洲聯盟等地的藥物管理機構批准進行新藥臨床試驗,以及有多少種新藥獲批准註冊,並按國家/地區列出分項數字;
(二)
過去10年,香港各所大學及私營企業有多少項醫療器械獲美國、英國及歐洲聯盟等地的監管機構批准註冊上市,並按國家/地區列出分項數字;
(三)
過去5年,政府就藥械研發所投放的資金及具體工作內容為何;及
(四)
有何具體措施推動本港成為粵港澳大灣區以至國際藥械研發中心?
第9項質詢
(書面答覆)
打擊租用康體場地的"炒場"活動
陸頌雄議員問:
據報,近日租用人炒賣其租訂的康體設施使用時段以牟利("炒場")的情況故態復萌,獲公帑資助的康體場地淪為"炒場黨"無本生利的"搖錢樹",例如政府每小時收費57元至148元的室內籃球場,被炒賣至每兩小時收費800至1,200元。此外,有"炒場黨"以人海戰術及電腦程式,每日清晨極快速進入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的智能康體服務預訂資訊系統"康體通",預訂黃金時段六至七成的網球場地,再以高價轉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有意見指出,雖然康體通啟用後,炒場情況有所改善,但作為監督者的康文署員工卻未能有效制止炒場行為,政府如何確保康文署員工嚴格履行職責,以準確打擊炒場行為;
(二)
鑒於據報,有人在康文署旗下的球場利用他人身份證在自助簽場機重複簽到,並有租用人在租訂時段只在場地流連而不使用設施,但將場地轉讓予懷疑炒場買家的情況,政府會否考慮在康文署場地裝設閉路電視,以防止上述行為;及
(三)
最近5年,(i)政府部門就炒場相關行為所進行的調查個案數目,以及(ii)當中提出檢控和(iii)成功定罪的個案數目為何,並以下表列出分項數字?
| 個案類別 | 2020年 | ...... | 2024年至今 |
| (i) | | | |
| (ii) | | | |
| (iii) | | | |
第10項質詢
(書面答覆)
新界東南選區的文娛及康體設施
李世榮議員問:
有市民反映,2021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下的新界東南選區("新界東南選區")的文娛及康體設施不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已規劃但未落實興建的新界東南選區的文娛及康體設施數目為何,並以表列出該等設施的以下資料:(i)規劃年份、(ii)設施項目、(iii)興建時間、(iv)預計落成時間及(v)預計服務人數;
(二)
根據《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的有關供應標準,新界東南選區內的西貢、將軍澳及馬鞍山分別尚欠的文娛及康體設施數目為何;有否就評估城市規劃與發展的工作制訂關鍵績效指標;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
鑒於新界東南選區有4個過渡性房屋項目,當中有部分項目暫時租用了原本預留作為文娛及康體設施的用地,政府在規劃該等過渡性房屋時,如何平衡市民對過渡性房屋和文娛及康體設施的需求;及
(四)
第(三)項所述過渡性房屋項目租用文娛及康體設施用地的租用期完結後,政府會以甚麼明確指標作為續租與否的參考;在不續租的情況下,政府展開有關用地原本預留用途的工作的詳情及時間表為何?
第11項質詢
(書面答覆)
推動陸上公共運輸綠色轉型
陳紹雄議員問:
行政長官在《2023年施政報告》中表示,政府將推動陸上公共運輸綠色轉型,繼續試驗更多新能源車輛,包括(i)電動公共小巴、(ii)電動重型貨車、(iii)電動旅遊巴、(iv)氫能雙層巴士和(v)氫能洗街車,並預計今年上半年內制訂全港公共巴士和的士的綠色轉型路線圖和時間表,以達至2050年車輛零碳排放。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上述(i)至(v)項公共運輸新能源車輛的最新數目,以及有關數目分別佔該運輸車輛類別總數的比例為何;推動上述(i)至(v)項公共運輸新能源車輛綠色轉型的最新進展分別為何;
(二)
有否評估,上述(i)至(v)項公共運輸新能源車輛"落地"行駛的運作表現及面臨的挑戰分別為何,以及有何對策應對該等挑戰;
(三)
會否加快推動本港打造集"油、氣、氫、電、服"為一體(即提供入油、加氣、加氫、充電及便利服務設施)的綜合能源服務站,以促進公共運輸綠色轉型;
(四)
會否考慮提倡商用車輛轉用氫能源車輛的政策方向;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五)
政府物流服務署安排租用商用車輛的定期合約中,有否制訂優先使用新能源車輛的條文,以促進運輸業界綠色轉型;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2項質詢
(書面答覆)
輸入勞工計劃
吳永嘉議員問:
為紓緩各行業人手短缺問題,政府先後推出多項輸入勞工計劃,包括"補充勞工優化計劃"、"院舍輸入護理員特別計劃"、"建造業輸入勞工計劃"及"運輸業輸入勞工計劃"。不同行業的僱主向本人反映,希望政府可加快上述計劃的審批程序,同時安排相關計劃接受網上申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上述各項輸入勞工計劃分別有多少宗申請符合及未能符合目標審批時間,以及未能符合目標審批時間的原因為何;
(二)
鑒於建造業輸入勞工計劃和運輸業輸入勞工計劃仍未接受網上申請,當局會否開發網上申請系統,讓僱主可於網上遞交申請;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
鑒於政府就2024-2025財政年度開支預算回覆本會議員的問題時表示,勞工處的補充勞工科將於該財政年度增聘人手以協助推行補充勞工優化計劃,勞工處會否增聘人手,協助處理其他行業的輸入勞工計劃;如會,詳情為何,以及涉及的人手編制及支出分別為何;
(四)
會否研究為其他行業的輸入勞工計劃增加更多輸入勞工配額;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五)
鑒於根據政府的資料,截至本年4月30日,補充勞工優化計劃下部分工種的獲批輸入勞工人數較少,例如該計劃接獲僱主申請輸入269名洗衣工人、582名駕駛員及165名噴漆工,但勞工處只批出輸入10名洗衣工人和1名駕駛員的申請,更未有噴漆工的申請獲批,該等行業的審批成功率相對較低的原因為何;
(六)
有否統計,僱主在申請補充勞工優化計劃時使用"常見職位申請表"和"非常見職位申請表"的數字分別為何;政府會否修訂常見職位申請表並加入更多職位;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七)
鑒於自補充勞工優化計劃於去年9月4日推行以來,勞工處暫停執行"補充勞工計劃"下26個職位類別及非技術或低技術職位一般不得輸入勞工的規定,為期兩年,有關措施會否延長或恆常化;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3項質詢
(書面答覆)
推動電動巴士普及化
易志明議員問:
行政長官在《2022年施政報告》提出推動綠色運輸,並表示政府會在2027年年底前投入約700輛電動巴士。行政長官在《2023年施政報告》表示,會提供配套支持以實現該目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政府於本年5月22日回覆本會議員質詢時表示,截至本年4月底,已登記的電動專營巴士數目為90輛,而政府正與專營巴士營辦商商討落實綠色轉型的路線圖和時間表,商討的初步成果為何;政府有否按有關成果,評估能否在2027年達到上述目標;如有評估而結果為否,會否調整有關目標;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
鑒於有運輸業人士反映,在推動電動巴士普及化方面,從研究、開發到實際營運的開支都是由專營巴士營辦商負責,但高息環境及巴士乘客量尚未回復的營運情況影響有關營辦商購入電動巴士的意欲,政府有何新措施鼓勵它們購入更多電動巴士,以達到上述目標;及
(三)
鑒於有運輸業人士反映,除購置電動巴士外,有關營辦商還需要投入龐大資金以增加相關配套設施(包括充電設施及維修保養設備)及技術人員培訓,才能夠令電動巴士順暢及安全地運作,而為維持服務水平,有關營辦商更需同時保留及維持柴油巴士的相關配套設施,至10多年後全部柴油巴士退役為止,政府有何措施協助有關營辦商添置電動巴士的相關配套設施?
第14項質詢
(書面答覆)
鞏固香港國際航運中心的地位
廖長江議員問:
據報,有研究機構數據指出,去年香港貨櫃碼頭的吞吐量跌出全球十大。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於本年3月在其網誌指出,根據國際航運業權威媒體的推算,2023年香港港口的貨櫃吞吐量排名較2022年下跌一名。有意見認為,由於內地港口發展迅速,在國內航權放寬、稅務優惠及價格優勢下,更多貨物直接出口外地,令香港港口中轉樞紐地位下降。就鞏固香港國際航運中心的地位,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有意見認為,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確立了香港國際航運中心的地位,令香港與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港口的關係由競爭轉為合作,而運輸及物流局於去年5月與廣州市港務局簽訂了《穗港大灣區港航事務合作協議》,當局有否檢視至今雙方合作的成效,以及香港航運業的競爭力有否得到提升;
(二)
鑒於據報,內地多個港口已建成自動化碼頭,但根據政府於去年12月公布的《海運及港口發展策略行動綱領》,考慮到自動化和數字化所需的高昂投資,以及升級對利潤造成的短期影響,私人貨櫃碼頭營運商在採用這些科技方面一直持謹慎態度,當局會如何推動香港貨櫃碼頭自動化,以增加航運業的競爭力;有否建立香港貨櫃碼頭自動化的時間表;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鑒於香港是波羅的海國際航運公會的4個指定仲裁地之一,與倫敦、紐約和新加坡看齊,而政府也一直推廣高增值的海事仲裁服務,但據悉香港近年每年處理的跨境海事仲裁個案只有約一百多宗,與處理近2 000宗的倫敦有着相當的差距,推廣成效似乎未如理想,政府會否優化推廣策略,吸引企業使用香港的海事仲裁服務;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5項質詢
(書面答覆)
非法佔用政府土地
陳月明議員問:
據報,根據地政總署資料,過去3年該署證實的非法佔用政府土地個案為34 407宗,其中該署提出檢控而被定罪的個案共有54宗,定罪率僅為0.15%。此外,過去3年的非法佔用土地個案沒有下降趨勢。有意見認為,政府應提高非法佔用政府土地的罰則以加強阻嚇力,尤其是涉及非法佔用較大面積政府土地以經營棕地作業或搭建住用構築物作牟利用途的行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每年非法佔用政府土地個案的以下資料:(i)懷疑個案宗數、(ii)證實個案宗數及(iii)各類非法佔用用途的個案宗數,並按全港18區以表列出分項數字;
(二)
鑒於政府於本年1月10日回覆本會議員質詢時表示,現行《土地(雜項條文)條例》(第28章)的框架容許佔用人有機會先自行停止佔用政府土地,當佔用人沒有按政府的法定通知於限期前停止佔用,政府才會採取檢控手段,而該"自我糾正"安排相信是目前檢控數字不多的原因之一,政府會否針對非法佔用較大面積政府土地的個案,對該條例框架進行調整;如否,原因為何;
(三)
鑒於有意見認為,非法佔用政府土地的相關條例對被定罪者的罰款過低,政府會否考慮修例,把非法佔用較大面積政府土地以經營棕地作業的行為的罰款與有關的非法收益掛鈎;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
為加強打擊非法佔用較大面積政府土地以經營棕地作業的行為,政府會否調撥人手加強有關執法工作,以及考慮以其他行政手段介入(例如停止向有關土地佔用者供水);如否,原因為何?
第16項質詢
(書面答覆)
打擊"黑的"
陳沛良議員問:
有的士業界人士指出,"黑的"是的士業界小部分害群之馬,其濫收車資及揀客等違法行為引起市民和旅客不滿,並影響香港聲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統計,過去5年,每年各警區透過"放蛇"行動打擊黑的的以下數字:(i)執法行動次數、(ii)錄得個案宗數、(iii)檢控宗數及(iv)被定罪人數;有否評估放蛇行動的成效;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
有否統計,過去5年,每年(i)政府接獲涉及的士司機違規行為的投訴宗數(按違規行為以表一列出分項數字),以及(ii)被檢控及(iii)被定罪的士司機人數(以表二列出);如沒有統計,原因為何;及
表一
| 的士司機違規行為 | (i) |
| 2019 | 2020 | 2021 | 2022 | 2023 |
| 拒載 | | | | | |
| "兜路" | | | | | |
| 濫收車資 | | | | | |
| 駕駛行為不當 | | | | | |
| 拒絕駛達目的地 | | | | | |
| 涉及的士計程錶的違規行為 | | | | | |
| 其他違規行為 | | | | | |
表二
| | 2019 | 2020 | 2021 | 2022 | 2023 |
| (ii) | | | | | |
| (iii) | | | | | |
(三)
鑒於據報,在中環纜車站和山頂等遊客密集區常有黑的"冚旗"及拒載的情況出現,而部分黑的更懷疑為受黑社會操控的集團式經營,當局是否知悉此情況,以及會否考慮加派警員到該等地方維持秩序及增強執法力度;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7項質詢
(書面答覆)
鼓勵市民捐血
管浩鳴議員問:
醫務衞生局局長於去年8月表示,香港紅十字會輸血服務中心每日需要收集650包血液,才能為全港醫院提供足夠血液供病人使用。就鼓勵市民捐血,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會否仿效其他國家的做法,由政府出資與機構合作,向捐血者提供非現金式和物質的獎勵,包括贈送日常用品和超市禮券等,以增加市民捐血的意欲;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
會否參考部分國家(例如澳洲和意大利)的做法,訂立"捐血假",讓僱員在享有全薪及其他勞工權益的保障下,在上班時抽出時間捐血,以減低僱員捐血的機會成本和增加他們捐血的誘因;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
會否考慮利用手機短訊或WhatsApp提示,邀請定期和被暫緩捐血的捐血者再次捐血;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四)
會否考慮調整或延長捐血站的營運時間,方便市民及僱員在下班後仍有充裕的時間捐血;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五)
鑒於現時以定時及定點方式營運的捐血站只有10個,是否知悉,香港紅十字會會否考慮在全港18區各設立新捐血站;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18項質詢
(書面答覆)
基層中醫服務
陳永光議員問:
關於地區康健中心和地區康健站為市民提供的中醫服務,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各地區康健中心和地區康健站提供中醫服務的詳情分別為何;
(二)
第(一)項所述的中醫服務涉及的中醫師人數及受惠的市民人數分別為何;
(三)
各地區康健中心和地區康健站計劃在今年提供的中醫服務的詳情(包括預計惠及市民的人數)為何;及
(四)
有否計劃在未來進一步加強各地區康健中心和地區康健站所提供的中醫服務;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19項質詢
(書面答覆)
本港店鋪的營運情況
林筱魯議員問:
據報,近月香港市民持續北上及外遊,本地市道蕭條,本港店鋪的結業潮備受關注。有網民在社交媒體創立有關關注店鋪結業消息的群組,在短短兩周已吸引近30萬人加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統計,過去3年,本港店鋪結業及開業的數目,並按業務類型(例如飲食、零售,以及個人護理服務(例如剪髮、美容))列出分項數字;
(二)
有否統計,本年第一季及第二季的店鋪空置率,以及該等數據與疫情期間的有關數據比較為何;有否就未來季度店鋪空置率的數據作出預測;及
(三)
有否研究,本港店鋪近期出現結業潮的原因,以及有何對策應對該情況?
第20項質詢
(書面答覆)
防止偽鈔流通
梁美芬議員問:
據報,近月香港市面出現多款面額500元的偽鈔。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掌握流入本港市面的偽鈔的最新數字,以及該等偽鈔的來源、流通渠道和製作技術等資料;政府有否分析出現偽鈔問題的成因和影響;
(二)
現時有甚麼政策和措施應對和預防偽鈔;香港金融管理局、警方和發鈔銀行之間有否有效的合作和協調機制,以監督和管理香港貨幣的發行和流通,並打擊和偵破涉及偽鈔的犯罪活動;
(三)
有否與內地和國際的相關機構和組織進行交流和合作,以防止和打擊偽鈔的跨境流通和罪行;
(四)
有否加強市民和商户的教育和宣傳,以提高他們防範偽鈔的意識和辨別偽鈔的能力;
(五)
有否足夠的設備和資源協助市民和商户辨別鈔票的真偽;及
(六)
有否加強鈔票的研發和創新,以及考慮引入更先進和安全的防偽技術和特徵(例如採用生物辨識技術、智能芯片及納米材料),以提高鈔票的防偽性能和可信度?
第21項質詢
(書面答覆)
黃大仙區的公營醫療服務
楊永杰議員問:
據悉,目前黃大仙區欠缺公營急症服務,而區內3間公立醫院只提供有限的專科門診服務,加上僅有兩間普通科門診診所提供夜診服務,導致不少區內居民需跨區求診,並時有出現延誤治療的情況。就黃大仙區的公營醫療服務,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每年黃大仙區居民使用公營醫療服務的以下資料(按醫院列出):(i)前往急症室、普通科門診診所及專科門診診所求診人次分別為何;(ii)留院進行治療人次;及(iii)傷病者在區內登上救護車至其被送抵急症室的平均所需時間;
(二)
會否研究於黃大仙區內設立一所新的急症醫院,包括在東華三院黃大仙醫院擴建部分配合鑽石山食水及海水配水庫搬遷後騰出的空地設立急症醫院,以滿足區內居民的醫療需求;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會否考慮延長聖母醫院家庭醫學診所的門診服務時間至24小時;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22項質詢
(書面答覆)
貨運燃油附加費
陳恒鑌議員問:
政府在今年5月23日宣布,在明年1月1日起撤銷對貨運燃油附加費的規管,允許航空公司自由調整燃油附加費的收費水平以鼓勵競爭。根據民航處資料,有關決定是參考了2017年初公布就燃油附加費的規管安排委聘顧問所進行研究的初步調查結果。此外,有物流業界持份者表示,他們及作為香港空運出口主要參與者的粵港澳大灣區內多個跨境電商物流平台,對撤銷規管的決定事前毫不知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就撤銷貨運燃油附加費規管諮詢各物流業界持份者;如有,他們的意見為何;政府會否向公眾或物流業界提供上述顧問報告;
(二)
鑒於政府表示,撤銷貨運燃油附加費規管是為了鼓勵市場競爭,但有意見認為,促進市場競爭的前提是要有不同和足夠航空公司供市場選擇,有否統計,目前香港有多少條貨運航線是由單一航空公司經營,並按航空公司以表列出分項數字;因應貨運航線的競爭或壟斷情況,政府有何措施和機制保障香港貨運價格具競爭力;
(三)
鑒於有意見認為,現時全球政治經濟及物流市場運作情況與2017年公布顧問調查結果時不同,而香港的貨運模式高度依賴內地市場,空運貨物主要以電商物流平台的小件商品為主,對貨運價格變動尤為敏感,撤銷貨運燃油附加費規管後很大機會令空運成本上升,政府如何減低撤銷規管對物流業的潛在影響;
(四)
鑒於據悉,國內個別機場對貨運航班提供各類支持和大額補貼,政府有否研究,香港在沒有類似補貼的情況下撤銷貨運燃油附加費的規管,會否削弱自身作為航空貨運樞紐的競爭力,導致貨物不經香港轉運;就撤銷規管所帶來的影響,政府有否制訂具體策略應對其他城市的競爭,以維持香港作為國際貨運樞紐及全球最繁忙航空貨運樞紐的地位,以及該等策略的理據為何;
(五)
鑒於有意見認為,香港多年來在設有貨運燃油附加費規管的情況下,仍成為最繁忙航空貨運樞紐,政府選擇明年撤銷規管的理據為何,以及有否數據支持有關決定不會像2022年禁止聯運轉運另類吸煙產品時一樣,導致本港航空貨運量轉移到鄰近機場;及
(六)
鑒於有業界人士指出,在亞洲多個國家(包括日本、韓國和菲律賓)均設有燃油附加費的規管,政府有否研究,跟隨國際間放寬規管燃油附加費的趨勢,是否適合香港的實際情況,以及政府在制訂有關貨運燃油附加費的政策時,有否充分考慮香港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市場特性和制度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