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項質詢
(口頭答覆)
疏導陸路口岸的人流
林順潮議員問:
據報本年4月訪港內地旅客數字按年增長百分之十三,而政府於去年1月回應本人質詢時表示,會就重要節日延長口岸開放時間與內地部門保持緊密溝通,其後亦表示會進一步檢視會否延長部分口岸平日的通關時間。關於疏導陸路口岸的人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近月有數個大型演唱會同日舉行,完場後有大批旅客經落馬洲口岸過境,人潮持續至凌晨,政府會否考慮於大型演唱會舉行日子,延長羅湖口岸的通關時間至翌日凌晨2時,並相應延長港鐵東鐵線服務,以提升來港觀賞演唱會旅客的旅遊體驗;
(二)
會否盡快與內地部門商討,延長香園圍管制站及落馬洲支線管制站的通關時間;及
(三)
鑒於香園圍管制站在平日及假日的客流已比設計容量超出逾倍,政府有否考慮推出長遠措施以疏導人流,例如再加建自助出入境檢查系統"e-道",令數量增加至與內地方面相若?
第2項質詢
(口頭答覆)
推動低空經濟產業安全健康發展
陳紹雄議員問: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早前強調在嚴控風險及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分類有序拓展低空經濟應用場景。行政長官亦表示特區政府將推動低空經濟產業安全健康發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建構一套"看得見、管得住"的全數字化低空空域管理系統,是管控多種類、高密度、高頻次飛空器在空域安全有序飛行的關鍵要素,政府有否建構有關系統的時間表;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
鑒於有意見指出低空經濟所衍生的數據具高經濟價值,而數據安全會直接影響空域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政府會否研究建立數據安全體系,推進低空數據的標準化管理和安全高效使用,並促進其價值轉化;及
(三)
會否借鑒內地及世界各地的發展經驗,量化分析低空基建設施及關聯產業所創造的經濟效益,制訂以公私營協作模式興建該等設施的方案,以吸引更多基建投資;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3項質詢
(口頭答覆)
促進企業來港上市
李慧琼議員問:
為配合最新經濟趨勢和企業需求,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下稱"證監會")及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下稱"港交所")正全面檢討上市制度,包括審視上市要求、改善審批流程及優化雙重上市門檻,以進一步便利新興產業和海外企業來港集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會否推動港交所及證監會調整同股不同權公司及創新產業企業的上市門檻,以進一步吸引新經濟及創新科技公司來香港上市;
(二)
會否考慮推動港交所優化上市公司的公眾持股量及市值規定,以促進更多大型及海外企業來港上市;及
(三)
是否知悉港交所有何策略提升上市審批流程的效率及靈活性,並加強對海外優質企業的支援及指引,以應對競爭日益激烈的國際資本市場環境?
第4項質詢
(口頭答覆)
應對經濟下行的措施
謝偉俊議員問:
據報本港今年上半年已有300家企業結業,不少企業正面對周轉困難,部分甚至被銀行追討貸款(俗稱"call loan"),不少商界人士憂慮,一旦政府未能扭轉財赤,將大幅加稅;有學者推算政府或需調高薪俸稅稅率至百分之廿六點五,才有望達至收支平衡;在經濟前景未明、工作收入不穩、生活和稅務支出大增下,市民投資信心及消費意欲被直接壓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檢視自本年度《財政預算案》發布至今,政府財赤有否收窄跡象,以及未來發債額度有否縮減空間;
(二)
因應上述商界及市民對經濟及加稅憂慮,當局有何政策或措施穩定各界信心;可否明確承諾不會加稅;及
(三)
據報,本港某大地產發展商及多間中小型發展商均面對經營危機,部分甚至出現債務違約和面臨倒閉,外國傳媒更以"大到不能倒"形容某大發展商,其一旦倒閉勢對本地銀行造成嚴重危機,政府有否評估一旦發展商連番倒閉對銀行體系、經濟結構、失業率、市民投資信心、消費意欲,以至政府收入將出現甚麼負面影響,以及有否制訂應對措施?
第5項質詢
(口頭答覆)
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童
郭玲麗議員問:
香港自1997年起已開始推行融合教育,為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童(下稱"SEN學童")提供全面的學習支援以融入主流學校,而現時公營學校採用三層支援模式,為有不同需要的學生(包括SEN學童)提供支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現時在主流中學、小學及幼稚園就讀的SEN學童數目分別為何,並按公營、私立及直資學校列出分項數字;現時公營學校的三層支援模式中每層所支援的學生人數,以及涉及的"學習支援津貼"金額為何;
(二)
過去3年分別有多少名SEN學童輟學、畢業後升學及畢業後就業;當中分別有多少名主流學校及特殊學校的SEN學童畢業後入讀展亮技能發展中心;及
(三)
會否定期檢視及更新主流中學SEN學童的就業支援政策,包括研究為其提供職業專才教育,協助他們在校內修讀資歷架構認可課程,令其可更好地規劃未來的職業發展;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6項質詢
(口頭答覆)
資助病人購買連續血糖監測儀
林哲玄議員問:
據悉連續血糖監測儀(下稱"CGM")是一種可安裝於手臂皮下或肚皮下的細小感應器,可連續量度血液內的葡萄糖值。有研究發現,使用CGM有助一型糖尿病患者控制病情及提升生活質素,並可減少相關的嚴重併發症。然而,有意見指出CGM須每兩周更換,對低收入的患者家庭構成一定的經濟壓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據報現時香港兒童醫院只向年輕糖尿病患者提供有限用量的CGM,而香港賽馬會資助的"賽馬會年輕糖尿支援計劃"亦只為2至30歲合資格糖尿病患者提供兩年用量的CGM,未能滿足患者的長期需要,政府是否知悉醫院管理局(下稱"醫管局")會否為年輕糖尿病患者持續提供全年用量的CGM,以照顧他們的需要;及
(二)
是否知悉醫管局會否將CGM納入"自資購買醫療項目",並透過撒瑪利亞基金向有經濟需要的糖尿病患者提供資助;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7項質詢
(書面答覆)
對角行人過路處
梁子穎議員問:
政府去年於沙田沙角街與逸泰街交界及尖沙咀加拿分道與加連威老道交界兩個十字路口試行對角行人過路處。有將軍澳居民反映,將軍澳唐俊街與寶邑路交界十字路口("將軍澳十字路口")在不同時段的人流量極高,因此希望能在該十字路口試行及落實對角行人過路處,以便利當區居民往返港鐵將軍澳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評估沙田及尖沙咀兩個對角行人過路處試點的成效並擬備報告;如有,報告的內容為何;如否,何時會進行有關評估;
(二)
會否把將軍澳十字路口納入為對角行人過路處的新試點;如會,將於何時試行;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鑒於有意見認為將軍澳十字路口每邊有5至6條行車道,對角線距離長達40至50米,但交通燈循環時間與其他十字路口相若,令行人沒有足夠時間以對角方式完成過路,政府會否考慮重新調節該十字路口的交通燈號時間,以便試行對角行人過路處?
第8項質詢
(書面答覆)
鼓勵生育的措施
尚海龍議員問:
據報近年香港生育率持續低迷,2023年的總和生育率僅0.8,遠低於維持人口水平所需的2.1,對香港未來經濟發展、公共服務需求及勞動力結構構成深遠挑戰;而聯合國人口基金會發表的最新報告指出,全球生育率下降的主因為"生育自主權"不足,包括經濟壓力、性別不平等、缺乏伴侶支持及欠缺完善的生育健康服務等結構性障礙。有意見認為現時本港鼓勵生育的政策多聚焦提供短期經濟誘因(例如提供津貼和增加產假),卻未有針對上述結構性障礙制訂長遠策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會否全面檢視現行鼓勵生育措施的成效,並針對現時市民面對的結構性經濟問題(例如高住屋成本、教育競爭和工作不穩定性)提出具突破性的政策;
(二)
鑒於據報有調查指出,僅有兩成二的企業提供多於法例要求的家庭友善措施,當局會否考慮推行"家庭友善職場認證",透過加強資助企業以提供更多彈性工作安排及育兒支援;
(三)
當局會否考慮參考海外及內地的經驗,積極擴展託兒服務網絡,例如研究推出"鄰里託兒券計劃"、資助家長使用社區內合資格的私營託兒服務或善用商業區內的政府閒置用地或社區設施開設更多託兒服務中心;及
(四)
當局會否考慮將容許各項人才入境計劃的"高才"、"優才"及"專才"可申請新生嬰兒獎勵金計劃,以鼓勵更多人才留港作出貢獻?
第9項質詢
(書面答覆)
智能回收系統先導計劃
盧偉國議員問: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從2022年年中開始擴展"智能回收系統先導計劃"("先導計劃"),並由該年底起在部分"回收環保站"和"回收便利點"開始逐步配備智能回收箱和自動禮品兌換機。智能回收箱亦於2023年3月起陸續進駐屋邨、屋苑、鄉村、商場、大學和政府場地等,先導計劃的應用點已由計劃開展初期的4個增加至現時超過800個。此外,智能回收箱可24小時全天候運作,並設有感應器讓回收物收集服務承辦商("承辦商")可監測回收箱的滿溢情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有市民反映他們不時發現智能回收箱滿溢,雖有作出投訴但有關方面的跟進緩慢,以致他們往往被迫將回收物品帶回家中,減低其回收意欲,自2023年3月至今,環保署每月接獲有關投訴的宗數、完成跟進的宗數,以及處理每宗投訴所需的平均時間分別為何;
(二)
當局有否訂立恆常監管機制,對承辦商處理有關智能回收箱滿溢情況的投訴,以至一般服務表現作定期評估和檢討,並要求承辦商在限定時間內作出改善;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隨着先導計劃的智能回收箱應用點陸續增加,當局會否同時增撥資源以加強巡視和抽查,從而確保整個智能回收系統發揮應有的作用;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10項質詢
(書面答覆)
醫護人員撰寫及修改醫療紀錄的程序
陳凱欣議員問:
據報公立醫院以往曾發生數宗涉及醫療紀錄事後被修改的醫療事故,引起爭議(例如瑪麗醫院於2020年發生一宗懷疑女童因延誤輸血而變成植物人的醫療事故,當中涉及醫生在手術後修改醫療紀錄,而家屬認為相關內容對了解事故始末有關鍵性影響)。有意見認為現行機制下沒有有效程序確保修改醫療紀錄的必要性及正當性,對醫患雙方均沒有保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在過去5年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接獲的投訴個案中,涉及醫療紀錄撰寫程序、紀錄內容準確性,以及醫療紀錄內容被事後修改的投訴數目分別為何;
(二)
是否知悉醫管局目前有否針對醫護人員撰寫及修改醫療紀錄內容的程序及條件制訂相關指引;如有,詳情為何,以及有否計劃完善該等指引;
(三)
是否知悉就醫護人員修改已撰寫的醫療紀錄內容,現時醫管局有否機制核實修改內容的準確性;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及所涉的困難為何;
(四)
鑒於有意見指出以往部分手術由一名醫生負責記錄醫療程序及確認所有手術步驟,或會影響紀錄的準確性,政府是否知悉醫管局會否考慮修訂相關程序,規定須由兩名或以上醫護人員負責記錄和確認,以避免不必要爭議;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五)
是否知悉醫管局會否考慮引入不同工具記錄手術過程(例如在病人同意的情況下錄音或錄影),以保障醫患雙方並減少爭議;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1項質詢
(書面答覆)
便利境外註冊企業遷冊來港
黃俊碩議員問:
在本年5月14日通過的《2024年公司(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旨在引入公司遷冊機制("該機制"),讓境外註冊的企業,無須先在原註冊地進行清盤程序,在保留其法律實體的情況下將註冊地轉移至香港。修訂條例在本年5月23日正式生效,該機制並於同日接受申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由本年5月23日至6月30日,當局接獲多少宗境外企業就該機制提出的查詢及申請;該等申請遷冊至香港的境外企業的以下資料:(i)業務性質、(ii)公司資產及規模情況,以及(iii)其原註冊地;
(二)
有否預計,由收到境外企業的遷冊申請至正式批准有關企業落户香港(即成功將註冊地轉移至香港)的平均處理時間為何;
(三)
現時有否境外企業已經成功通過該機制落户香港;如有,該等企業的數目、業務性質、公司資產及規模情況,以及其原註冊地為何;及
(四)
會否制訂宣傳計劃,透過投資推廣署及駐海外經濟貿易辦事處推廣該機制,以吸引更多境外企業申請遷冊至香港;如會,有關計劃的詳情(包括所涉及的資源)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2項質詢
(書面答覆)
中成藥註冊和中藥材的進出口
陳永光議員問:
關於中成藥註冊和中藥材的進出口,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每年中藥材進口及出口的數量和總值分別為何;
(二)
過去5年,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中藥組每年接獲與中成藥註冊申請有關的以下資料:(i)申請數目、(ii)獲發"中成藥註冊證明書"("證明書")的個案數目、(iii)未獲發證明書的個案數目,以及(iv)當中註冊申請個案被拒的主要原因;
(三)
鑒於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及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分別在今年1月及2021年8月,發布《國家藥監局關於簡化港澳已上市傳統口服中成藥內地上市註冊審批的公告》及《關於簡化在港澳已上市傳統外用中成藥註冊審批的公告》,以簡化香港中成藥在內地的註冊審批,政府是否知悉,自2021年8月至今本港傳統口服和外用中成藥註冊持有人透過上述措施申請在內地註冊上市的以下資料:(i)申請數目、(ii)獲批申請數目,以及(iii)獲批申請所涉及的中成藥種類數目;
(四)
是否知悉,香港中成藥在海外國家的註冊上市情況為何;及
(五)
當局有何措施協助香港中藥商善用本港貿易、檢測認證和註冊制度等優勢,積極拓展內地和海外業務,以促進中醫藥產業發展,從而將香港發展成為推動中醫藥國際化的橋頭堡?
第13項質詢
(書面答覆)
支援中醫藥行業發展
邵家輝議員問:
有中醫藥業界人士向本人表示,希望政府進一步支持本地中醫藥行業發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會否考慮向已獲生產質量管理規範("GMP")認證的中醫藥藥品的本地生產廠商提供財政援助,以協助其持續創新及進行設備升級,確保產品質量符合國際標準,以及建立知識產權保護機制(包括申請專利、註冊商標、發展配方保密技術及聘用專業法律顧問),以應對可能出現的國內外知識產權訴訟;
(二)
會否考慮與本地大學及行業機構合作,為中醫藥企業提供知識產權管理相關的專業培訓,以協助企業提升對知識產權的認知與應用,包括如何申請國內外專利和商標、保護傳統知識和技術免遭不當使用,以及應對國際市場上的知識產權糾紛等;
(三)
會否考慮加強本地執法力度,加強打擊中醫藥市場的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包括加快調查和處理侵權案件),以降低企業的維權成本;會否加強與其他國家或地區在知識產權方面的合作,以協助本地中醫藥企業更便利地在海外申請和保護知識產權;
(四)
會否考慮支援本地藥廠加大其GMP中醫藥產品的宣傳力度,並加強推廣和宣傳本地中醫藥產品的品牌形象(例如協助藥廠參與國際及內地的展覽活動),以促進本地中醫藥產品出口,並使本地中醫藥行業更好地融入粵港澳大灣區市場;
(五)
會否考慮資助本地中成藥生產廠商聘用本地院校的中藥學科畢業生,以吸引更多年輕人加入中醫藥行業,從而解決行業人才短缺問題,並促進相關技術的傳承與創新;
(六)
政府現行對傳統中藥飲片和提純顆粒的檢測方法分別為何;鑒於有業界人士反映政府就中藥飲片等中藥產品的檢測方法未能切合實際情況,有礙中醫藥行業發展,例如單味中藥飲片即使在檢測中出現有毒元素超標情況,但與其他中藥共同煎煮後,所產生藥湯內的物質已跟原材料的單味中藥不同,而現時檢測方法未有針對有關情況,過去5年政府有否與業界討論如何改善相關檢測方法,以及有否考慮改變現時對中藥飲片的檢測要求和就超標情況的處理方法,以完善有關監管制度;及
(七)
鑒於有業界人士反映供港的中藥飲片的批量較少,以致業界難以進行全面檢測,政府有否因應有關情況制訂便利業界運作的措施;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4項質詢
(書面答覆)
支援戲院行業
陳沛良議員問:
有意見認為近月本港多間戲院相繼結業,業界面對經營成本上升、串流平台競爭等挑戰,戲院結業潮恐會持續蔓延。另一方面,戲院作為電影的重要展示平台,以及市民消費及文娛的重要場所,行業的長遠發展亟待政府支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統計過去5年每年戲院結業及開業的數目分別為何;
(二)
有否統計目前全港18區各區戲院的以下資料:(i)戲院數目、(ii)可提供座位數目、(iii)每千名人口可享用的座位數目、(iv)銀幕數目,以及(v)平均票價;該等數據與5年前的數據的比較為何;
(三)
針對"零/少戲院"的地區,政府會否參考早年做法,在個別出售土地的賣地條件中,加入設立電影院的規定,並訂明不得在營運電影院的首7年內更改電影院作其他用途;有否制訂措施增加戲院的供應;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
由文創產業發展處贊助並自2023年起舉辦的"全港戲院日"的以下資料:每年的(i)參與戲院數目、(ii)放映場次、(iii)入場觀眾人次、(iv)票房收入,以及(v)政府的資助金額;有否評估全港戲院日對支援戲院行業發展的成效;當局有否其他進一步措施支援戲院行業?
第15項質詢
(書面答覆)
制訂全面的人口政策
林琳議員問:
根據政府統計處資料,2024年香港的總和生育率僅0.841,遠低於人口更替所需的2.1水平。此外,有青年服務機構的調查顯示,僅有36%受訪香港青年表示傾向結婚或生育,另外亦有調查顯示年齡介乎19至29歲的受訪群體中,僅有約23.27%表示有生育意願,屬全球最低水平之一。有意見認為,政府應採取措施提升青年結婚率及生育率,並制訂全面的人口政策,以避免人口老化及勞動力萎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會否就本港青年的結婚與生育狀況展開系統性調查與研究,深入分析影響其結婚與生育決定的核心因素,特別是就經濟負擔、住屋困難、職業穩定性等方面進行評估,以更精準理解其顧慮與期望;如會,調研方向與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
鑒於有意見指出青年對未來規劃及兩性關係方面的掌握與信心不足,均間接削弱其婚育意願,政府會否考慮透過跨部門協作,整合現行針對青年的生育支援措施(例如育兒津貼、公屋優先配額、在職家庭託管服務等),並將有關資訊統一整合至民政及青年事務局的"HKYouth+"手機應用程式中,並在該程式增設包括生殖健康、性教育及婚育支援的資訊專區,以加強對他們在情感教育與生育健康資訊方面的支援;如會,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鑒於有意見指雖然政府已成立人力資源規劃委員會負責跟進人口政策,但現時本港的人口政策仍有欠全面,政府會否檢視該委員會的工作,或成立一個由司長級官員統籌的專責小組,從制度上整合跨部門資源,以為香港謀劃更完整的人口政策方針,以應對長遠人口發展挑戰?
第16項質詢
(書面答覆)
協助殘疾人士出行的流動應用程式
林筱魯議員問:
關於協助殘疾人士出行的流動應用程式,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現時涉及資助軟件及應用程式開發的政府資助計劃中,有哪些獲資助項目與協助殘疾人士無障礙出行相關(以表列出);
(二)
政府有何計劃(例如透過資助),整合、增強及連結現有協助殘疾人士無障礙出行的流動應用程式,以使資源用得其所及令該等應用程式更有效為殘疾人士服務;及
(三)
鑒於地政總署自2020年起研發三維數碼地圖,當中功能包括為有不同出行需要的人士提供無障礙路線規劃,政府如何推廣公私營機構善用該數碼地圖,並找出未完善的通行地點,以為日後改善及更新有關軟硬件(例如相關流動應用程式及無障礙設施)提供基礎?
第17項質詢
(書面答覆)
監察政府部門的運作及公務員的表現
簡慧敏議員問:
關於監察政府部門的運作和公務員的表現,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統計2015年至今申訴專員公署及審計署所進行的調查/審計工作的以下資料(以表列出):
(i)
每年完成的調查報告/審計報告所涉及的項目及政府部門名稱;及
(ii)
各政府部門被調查/審計的次數,以及曾重複調查/審計的項目(按部門和年份列出);
(二)
是否知悉第(一)項所述經審計署審查的項目中,有哪些項目尚未根據該署及本會政府帳目委員會的建議完成跟進工作;
(三)
對於多次被調查/審查而被發現問題的政府部門,政府有何措施改善其運作;對於時任的負責人員(包括問責官員及公務員),有否向其追究責任及作出懲處;如有,詳情為何,包括有多少名相關人員被懲處(按調查/審查項目及政府部門列出)及有關的懲處方式;如否,原因為何,以及會否研究設立有關機制;
(四)
對於表現優異的政府部門,當局有否設立激勵機制,以進一步提高政府人員的積極性;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以及會否研究設立有關機制;及
(五)
自去年頒布更新版《公務員守則》("《守則》")後,因工作表現欠佳而被政府根據《公務人員(管理)命令》第12條向其發出通知書及不獲增薪的公務員人數為何(按職級列出),以及該數目與《守則》更新前的數據的比較為何;有何措施加強對公務員表現的獎懲成效,例如會否研究改革增薪點制度,以提高其整體工作表現;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8項質詢
(書面答覆)
就業支援服務
顏汶羽議員問:
勞工處就業資訊及推廣計劃辦事處("該辦事處")負責推廣就業服務,通過提供就業資訊協助求職人士尋找工作,並幫助僱主招聘合適員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該辦事處現行的人手編制詳情(包括職位數目、職級分布及全職與合約制員工比例)為何;2022年至2024年期間,(i)該辦事處的運作開支、(ii)舉辦的招聘會場數,以及(iii)處理的職位空缺數目為何,並按年份及行業類別(例如零售、建造業、服務業等)列出分項資料;
(二)
2022年至2024年期間,經該辦事處轉介並成功獲聘的就業個案("成功配對個案")的數目及其佔該辦事處所處理的職位空缺數目的百分比為何,並按求職者的年齡、性別、學歷和群體(例如少數族裔或殘疾人士),以及獲聘職位的行業分類列出;有否就成功配對個案訂定清晰的定義及準則(例如須持續受僱3個月或以上);
(三)
勞工處有否為該辦事處的工作制訂績效指標,例如招聘會參與率、職位空缺填補率或求職者滿意度;若有,詳情(包括主要指標,以及在2022年至2024年期間該等指標的達標情況)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四)
有否計劃全面檢討該辦事處的服務成效,以優化支援弱勢勞工(包括低技術工人、婦女、少數族裔、中年人士等)就業的措施;若有,詳情(包括檢討的時間表、範圍及目標);若否,原因為何,以及會否進行相關檢討;
(五)
會否考慮加強與企業、社會組織及非政府機構的合作,建立"弱勢勞工就業支援平台",鼓勵企業提供適合弱勢勞工的實習及長期就業機會;若會,詳情(包括計劃內容、實施時間表、資助或鼓勵企業的措施,以及預期成效);若否,原因為何,以及有否其他替代措施;及
(六)
會否參考勞工處按行業設立就業中心的做法(例如飲食業招聘中心、零售業招聘中心及建造業招聘中心),將部分地區的就業中心改為專以婦女、長者、少數族裔為支援對象的一站式就業支援中心,以提升該等中心的成效?
第19項質詢
(書面答覆)
促進高效的地區治理
陳勇議員問: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民青局")局長於上月接受傳媒訪問時指出,區議會、"地區三會"(即分區委員會、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及地區防火委員會)和地區服務及關愛隊伍("關愛隊")是地區治理的"三駕馬車",三者分工清晰及高度結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如何持續加強上述三者間的合作;
(二)
鑒於民青局局長在上述訪問表示正檢討關愛隊的工作範疇,現時有關工作的進展為何;及
(三)
會否參考內地和新加坡的地區治理經驗,持續提升在制度、政策和資源方面的支援,以為社區和居民提供更多關愛服務(例如在地區設立涵蓋各政府部門服務的"一窗式"政府中心)?
第20項質詢
(書面答覆)
防止虐待兒童
陳曼琪議員問:
據報本港近年屢發生駭人聽聞的虐兒案,包括早前一名送貨員多次虐待親生女兒並引致其死亡,被告最終因謀殺罪成被判終身監禁,而其虐兒罪行則被判監6年5個月。有意見認為現時虐兒最高只可被判監10年,不能反映其嚴重性,亦未能有效制止虐兒發生,加上香港以往曾發生兒童被虐待致死的個案,當局有必要大幅提高虐兒罪行的最高刑罰,以達提高阻嚇性和保護兒童之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當局於去年成功檢控的虐待兒童個案的以下資料:(i)個案宗數、(ii)檢控日期、(iii)判刑日期、(iv)是否涉及直系親屬犯案、(v)有否造成兒童死亡或嚴重人身傷害,以及(vi)被判監的個案所涉刑期;及
(二)
有否計劃檢討相關法例,提高相關虐兒罪行的最高刑罰;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21項質詢
(書面答覆)
舊式樓宇的消防安全
鄭泳舜議員問:
據報去年4月佐敦華豐大廈發生三級火警,分別導致5名和40名市民死亡及受傷,及後本會於去年12月通過《2024年消防安全(建築物)(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讓政府可為未能遵從《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的目標樓宇的業主代辦進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並增加對不遵從消防安全指示等人士所施加的罰則,以提升舊式樓宇的消防安全水平。但據悉現時個別商住和工廠大廈仍出現雜物阻塞公共通道和防煙門沒有關閉等情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香港消防處("消防處")在今年1月曾表示,當局對約1 000幢風險較高的舊式樓宇進行巡查,並發出了8 600多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通知書"),當中"三無大廈"的佔比、有多少名人士遭檢控及定罪,以及其被檢控的原因分別為何,並按全港18區列出分項數字;
(二)
鑒於當局在巡查第(一)項所述的樓宇時,向違規樓宇發出通知書或採取執法行動,截至目前為止,相關樓宇的遵辦率為何;當局會否定期再巡查相關樓宇;如會,詳情為何;
(三)
當局在未來一年將主動巡查的舊式樓宇數量為何;
(四)
鑒於根據政府於去年12月提交本會保安事務委員會的文件,消防處將在《條例草案》通過後的起始階段,揀選10至20幢舊式樓宇讓政府進行代辦工程,當局最終選定了多少幢樓宇及其名稱,當中有多少幢為三無大廈;有關工程的進度及估算費用分別為何;
(五)
當局會否考慮增加進行代辦工程的樓宇數目;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六)
據悉消防處正邀請一些舊樓業主參與物聯網火警偵測系統先導計劃,旨在利用物聯網技術,在單位內或樓宇的公共空間安裝感應器,一旦有火警發生,感應器會將相關訊息直接傳送至消防處,以加快當局進行救火行動的效率,但每區獲邀參加該計劃的樓宇數量並不多,該計劃的詳情為何,以及當局以何準則邀請樓宇業主參加?
第22項質詢
(書面答覆)
玩具安全
周文港議員問:
據報部分玩具(例如"鬼口水"、強力磁珠及水珠玩具等)存在安全隱患,例如美國在2023年錄得6 000宗兒童因不慎使用水珠玩具而須緊急就診的個案,更有一名10個月大的嬰兒因此死亡;本港亦發生不少因玩具安全而危害兒童健康的個案。就玩具安全,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每年香港海關("海關")(i)為執行《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第424章) ("《條例》")而進行的主動巡查次數(包括線上及線下)、(ii)接獲的舉報宗數及其詳情(包括在執法過程中檢獲的不合規格玩具名稱及其危險性質)、(iii)向零售商和批發商發出的禁制通知書數字,以及(iv)因觸犯《條例》而被定罪的個案宗數和每宗個案的刑罰為何;
(二)
有否透過學校和急症室求診數目等渠道作出統計,過去5年,每年本港兒童因不慎使用玩具而引致窒息、急性中毒及受傷的個案宗數;如有,每宗個案的詳情(包括涉事兒童的年齡、該玩具的名稱及有否被列入海關"不安全產品案例"名單("該名單"),以及海關的跟進行動)為何;如否,會否考慮建立通報機制,以確保所有持份者(尤其是家長及教師)及時知悉涉及重大社會利益及兒童安全的玩具安全事件;
(三)
鑒於根據消費者委員會在2019年8月發布的測試報告,12款鬼口水或黏土玩具的硼遷移量超出歐洲標準建議上限,若長時間接觸或間接過量攝取該物質或會引致嘔吐甚至影響生育能力,自該報告發布後,當局有否禁止相關帶有健康風險的玩具在港銷售;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
據悉去年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擬對水珠玩具實施更嚴格的規管,而目前市民仍可從線上或線下渠道購入該等水珠玩具及其他載列於該名單的玩具,當局會否考慮加強對相關產品的安全規管,以及禁止部分曾於海外引發致命意外的玩具在港銷售;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