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项质询
(口头答覆)
杜绝青少年吸食"太空油毒品"
刘业强议员问:
政府数字显示,本年首季被呈报吸食"太空油毒品"的21岁以下青少年人数达128人,占整体呈报个案超过百分之六十七,当中年龄最小的只有12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3年,当局分别接获多少宗青少年管有及吸食太空油毒品的个案;有何具体措施协助他们进行戒毒和康复治疗,以及至今共协助多少名青少年戒除太空油毒品;
(二)
会否为全港中小学设立恒常机制,处理青少年吸食太空油毒品的个案,同时加强前线人员,包括教师和社工的培训工作,以提升他们识别、处理和预防学生吸食太空油毒品个案的能力;及
(三)
鉴于政府早年推出"健康校园计划",透过举办个人成长活动和学生自愿参与的校园检测,建立健康和无毒校园文化,当局会否向全港中小学加强推广该计划,让教师和社工有机会及早识别吸食太空油毒品的青少年,并为他们提供即时和适切的协助?
第2项质询
(口头答覆)
自在人生自学计划
周文港议员问:
有意见认为,政府应优化"自在人生自学计划"(下称"自学计划"),以提升女性的个人技能和竞爭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3年,每年报读自学计划课程的人数及批出的助学金金额为何,并按5个学习范畴(即个人技能、健康护理、科技应用、生活智慧及艺术文化)列出分项资料;
(二)
鉴于当局在去年5月28日于本会民政及文化体育事务委员会的会议上表示,妇女事务委员会将探讨及研究如何令自学计划与时并进及让更多女性受惠,有关工作目前的具体进度及拟议方向为何;及
(三)
会否考虑与自学计划课程的主办机构探讨优化课程內容,加入更多有关电子商贸、社区服务、公共关系等领域的知识,并将相关课程整合及纳入资历名册,以及提供更弹性的资助安排,以提升女性的职场技能及整体竞爭力;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3项质询
(口头答覆)
发展低空经济
葛珮帆议员问:
香港正全力推动新质生产力引擎之一的低空经济。行政长官在《2024年施政报告》宣布成立"发展低空经济工作组",并推出一系列措施,以激活低空空域作为新经济生产要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有意见认为,香港可贡献低空经济的科研力量,而本港有3所大学已设立低空经济研究中心,政府会否考虑增拨资源支持与低空经济相关的研发工作,并推出低空经济科研基金,为相关科研项目提供资助及支援;
(二)
鉴于有意见指出,低空技术能有效提升城市管理的效率,政府会否牵头推动及鼓励各部门善用低空技术,并建立共享无人机巡查系统,供不同部门使用及共享数据,以提升施政效能;及
(三)
会否加强引进及培养低空专业人才,包括完善相关课程体系、引进和培养师资力量及提高行业认知度等,并设立与內地低空经济人才的互认机制,从而打造低空经济人才库?
第4项质询
(口头答覆)
智慧屋村管理
郑泳舜议员问:
为提升公共屋村的管理效率和服务质素,政府积极推动智慧屋村管理,并已挑选10条屋村(包括深水埗区海盈村),作为智慧屋村管理试点(下称"试点屋村")。有民调显示,逾九成的受访公屋居民希望房屋署可在其所居住屋村,尽快引入智能化管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各试点屋村推行智慧屋村管理的详情与时间表为何;
(二)
鉴于政府会在试点屋村利用物联网及人工智能协助日常管理,并引入机械人进行保安巡逻及清洁等工作,政府根据甚么准则决定在试点屋村试行该等智能设备及技术;会否在非试点屋村引入机械人,以及会否考虑引入互动性更强的机械人,以作为居民亲善大使,解答居民的日常查询;及
(三)
会否将楼宇智能卡门禁系统推展至所有公共屋村,让住户以智能卡或个人专属二维码进入大厦,以减少大厦密码外泄保安风险,以及为长者住户增设家居智能监察系统;如会,详情为何?
第5项质询
(口头答覆)
家族办公室
邓飞议员问:
根据投资推广署委聘顾问所作的研究,估计在2023年底约有2 700间单一家族办公室在港营办。然而,近日有报道指出,市场上涌现不少"伪家办",部分甚或涉及洗黑钱或非法集资行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会否考虑为家族办公室订立明确的官方定义及规管制度,并透过立法或行政措施加强监管,以防范洗黑钱及其他金融犯罪行为;如有,具体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
在考虑优化家族办公室及基金的稅务优惠安排时,有否制订相应的监察机制或规管措施,以防止相关安排被滥用作避稅工具;如有,具体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
有否计划提供更系统化的专业人才培训及认证计划,以满足家族办公室对跨专业人才的需求,并且会否定期评估家族办公室相关政策的执行成效,包括市场反应、经济贡献及潜在风险等;如会,具体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6项质询
(口头答覆)
改善西九文化区的畅达性
姚柏良议员问:
有意见认为,现时步行前往西九文化区(下称"西九")的道路配套和体验欠佳,每逢节假日及大型活动举行期间,附近路面经常出现挤塞。关于改善西九的畅达性,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据报,西九南面登岸设施预计于本年第四季启用,有关的具体时间表为何;有何具体措施,加快开拓该处的水路交通,以及有否研究将该处发展成为海上游集散点之一;
(二)
鉴于有市民和旅客反映,现时由戏曲中心沿柯士甸道西步行至M+博物馆一带的体验欠佳,当局会否考虑优先打造一条由戏曲中心至西九的宜人海滨步道,方便市民和旅客前往;及
(三)
鉴于有意见认为,现时香港故宮文化博物馆对出博物馆道的道路设计欠佳,容易造成交通挤塞,而当局正就博物馆道一带进行道路网络研究,包括研究加建通往西九龙高速公路的支路出口,有关研究的详情为何,以及相关工程能否尽快启动?
第7项质询
(书面答覆)
建筑工程的安全
林振升议员问:
《建筑物条例》(第123章)规管根据该条例注册的建筑承建商("注册承建商"),以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根据第123章第13(1)条,屋宇署可转介注册承建商涉及建筑工程的被定罪个案予注册承建商纪律委员会("纪律委员会"),让其考虑向该承建商采取纪律行动,过去10年每年及本年至今,屋宇署转介了多少宗涉及建筑工程地盘受伤及死亡事故的被定罪个案予纪律委员会跟进;该等转介个案中,每宗已完成纪律处分程序个案的以下资料:(i)事故日期、(ii)事故性质、(iii)涉及的受伤人数及/或死亡人数、(iv)所涉承建商名称、(v)所涉承建商的注册类型、(vi)法庭作出判决的日期、(vii)法庭判罚、(viii)屋宇署开始审视个案的日期、(ix)屋宇署将个案转介予纪律委员会的日期、(x)纪律委员会展开纪律聆讯的日期、(xi)纪律委员会作出裁决的日期及(xii)纪律委员会处以的罚则(如适用);
(二)
鉴于政府已设立转介机制,让香港房屋委员会及发展局转介承办公共工程表现差劣的注册承建商个案予屋宇署以采取纪律处分,过去10年每年及本年至今,屋宇署接获的转介个案,以及当中涉及建筑安全表现欠佳个案的数目为何;
(三)
就第(二)项所述涉及建筑安全表现欠佳的转介个案,屋宇署会根据甚么准则考虑是否向涉事承建商进行纪律处分,以及有否就处理该等个案时间制订指标;过去10年每年及本年至今,经屋宇署考虑后需进行纪律处分的个案数目,以及该等个案由该署接获转介至正式展开纪律处分程序的最长、最短及平均所需时间为何;
(四)
鉴于屋宇署可向违反第123章下与建筑工程有关罪行的注册承建商提出刑事检控,过去10年每年及本年至今,就涉及建筑工程地盘受伤和死亡事故,该署向注册承建商提出检控的个案数目为何;该等检控个案中,每宗被定罪个案的以下资料:(i)事故日期、(ii)事故性质、(iii)涉及的受伤人数及/或死亡人数、(iv)所涉承建商名称、(v)所涉承建商的注册类型、(vi)屋宇署展开调查的日期、(vii)屋宇署提出检控的日期、(viii)法庭作出判决的日期、(ix)法庭判罚、(x)当局有否就判罚提出上诉及(xi)上诉后的法庭判罚(如适用);
(五)
鉴于政府于2023年11月15日回覆本会议员质询时表示,当局会检讨第123章,研究对涉及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注册承建商同步进行检控和纪律处分的可行性,有关研究的进展及结果为何;
(六)
鉴于有意见认为,有承建商申请注册续期时多次提交补充资料的做法,是疑似拖延审批程序,或令工地安全表现恶劣的承建商能够在审批过程期间持续进行工程,对前线工友的职安健构成风险,政府会否考虑检视及优化有关续期申请程序,以提升处理效率;及
(七)
鉴于当局于去年12月提交本会的文件中表示会修订第123章,包括透过优化承建商的注册及纪律处分制度等,提升建筑工程安全,目标于明年上半年向本会提交有关条例草案,当局会否探讨加快相关的修例工作?
第8项质询
(书面答覆)
白表居屋第二市场计划
张欣宇议员问:
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在2013年1月推出扩展居者有其屋计划("居屋")第二市场至白表买家的临时计划("临时计划"),其后将其恒常化,并自2018年推出"白表居屋第二市场计划"("白居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自临时计划及"白居二"推出至今的以下资料:(i)申请数目、(ii)发出的"购买资格证明书"数目(及其占(i)的百分比)、(iii)批出的"提名信"数目(及其占(ii)的百分比和平均每月发出提名信数目),以及(iv)完成交易数目(及其占(iii)的百分比),并按(a)家庭申请者和(b)一人申请者以下表列出分项资料;
| 计划年份 | (i) | (ii) | (iii) | (iv) |
| (a) | (b) | 总数 | (a) | (b) | 总数 (占(i)的百分比) | (a) | (b) | 总数 (占(ii)的百分比) | 平均每月发出数目 | (a) | (b) | 总数 (占(iii)的百分比) |
| 2013年首次临时计划 | | | | | | | | | | | | | |
| 2015年第二次临时计划 | | | | | | | | | | | | | |
| 白居二2018 | | | | | | | | | | | | | |
| 白居二2019 | | | | | | | | | | | | | |
| 白居二2020 | | | | | | | | | | | | | |
| 白居二2022 | | | | | | | | | | | | | |
| 白居二2023 | | | | | | | | | | | | | |
白居二2024 (一般配额) | | | | | | | | | | | | | |
白居二2024 ("青年计划(白居二)"配额) | | | | | | | | | | | | | |
(二)
过去10年,每年白居二完成交易的数目占居屋第二市场未补地价单位总数的百分比(以表列出);
(三)
过去10年,房委会每年发出的居屋第二市场"可供出售证明书"数目,以及居屋第二市场绿表及白表单位的实际成交量(以表列出);
(四)
过去3年,政府厘定白居二配额数目的政策依据及考虑因素为何,并说明该等因素如何影响配额决定;
(五)
鉴于有意见认为,过去白居二计划的中签率长期偏低,为进一步促进公屋单位的回收及流转,并激活居屋第二市场的活力,政府有否考虑进一步增加每期白居二计划的配额;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六)
鉴于有意见认为,最新一期"白居二2024"的申请数目由先前"白居二2023"的约78 000份下降至约34 000份的原因是在楼市下行的情况下,居屋与私家住宅出现市场重叠,政府有否考虑加大资助力度,或优化现有置业阶梯,包括明确厘清居屋与私人住宅之间的市场定位,以避免两者对象和功能重叠,从而提升白居二对合资格申请者的吸引力;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9项质询
(书面答覆)
预防雇员在工作时中暑
郭伟强议员问:
本港近年夏季天气越发炎热,长时间在酷热环境下工作的工友随时面临中暑的危险。政府就2025-2026财政年度开支预算回覆本会时表示,2022年至2024年,在劳工处登记与热压力有关的工伤个案数字有上升的趋势。有意见认为,现时《预防工作时中暑指引》("《指引》")仍属建议性质,并无强制要求雇主严格执行,若缺乏企业跟从《指引》,未必能有效减少与中暑相关的意外发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3年,每年劳工处的《职业安全及健康统计数字》內,"所有工作地点之职业伤亡个案 - 按意外类别分析"的个案中,有多少宗属"其他类别"的个案与中暑有关,其中因中暑而造成死亡的个案宗数为何,并按行业列出分项数字;会否将"中暑"单独列为意外类别之一;
(二)
鉴于现时经优化后的"工作暑热警告"("警告")与香港天文台("天文台")的"'极端酷热'特别提示"相连结,但有业內人士反映,天文台与热压力有关的数据与工作场所的实际溫度存在偏差(即不同地区的气溫未必完全一致),加上地盘高空的实际溫度与从地面监测所得的数据亦存在偏差,政府会否降低黃色、红色及黑色三级警告对应的"香港暑热指数"标准,同时优化"安全智慧工地"系统,善用科技实时监测区域溫度,以提供精准预警,降低员工中暑的风险;及
(三)
鉴于有意见认为,现时《指引》欠缺法律约束力,而警告机制除了欠缺稳定性外,亦无法涵盖所有工作环境,政府会否进一步细化《指引》,或考虑循立法方向强制执行"工作地点热压力风险评估",以保障工友在安全环境下工作;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10项质询
(书面答覆)
推动潮流玩具产业的发展
林健锋议员问:
据报,近年潮流玩具("潮玩")产业和"谷子经济"(即与动漫画、游戏或偶像等周边知识产权("IP")产品有关的经济活动)在全球迅速扩张,去年全球"盲盒"(即消费者不能预先知悉具体IP周边产品的密封盒子)市场规模达145亿美元(约1,131亿港元),而有香港设计师创作的IP的商品在国际市场创造数亿元价值。然而,有意见认为,本港潮玩产业链尚未成熟,需政策精准支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统计,于2022年至2024年,(i)本港涉及潮玩设计、生产或销售的注册公司数目、(ii)潮玩产业对本地生产总值的贡献、(iii)潮玩产业专职从业员人数,以及(iv)政府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资助计划或基金(例如"创意智优计划")的获批资助项目中,潮玩产业相关项目的比例及涉及的总资助金额为何;若未有备存上述数据,政府会否检视现行政策是否未有涵盖此新兴产业;
(二)
有否统计,2022年至2024年本地设计师就艺术玩具角色的外观设计向知识产权署所提出注册的宗数,以及香港企业成功将本地IP转化为量产商品的个案宗数为何;
(三)
过去一年,获批准于公共场地(例如西九文化区、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辖下展馆)举办与潮玩主题有关的"快闪"店或限定展览数目,以及该等展览的平均展期为何;
(四)
去年获"盛事统筹协调组"支援的活动中,潮玩主题盛事(例如设计师签名及销售会、盲盒市集)的比例及人流数据为何;及
(五)
鉴于财政司司长早前于网志中指出,有香港设计师创作带有香港元素的IP,创造了数以亿元计的价值,而有意见认为,这反映本地创作实力具国际水平,政府有否制订具体措施,协助香港IP产业化发展和促进本土IP价值最大化;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11项质询
(书面答覆)
工地安全与承建商的管理
简慧敏议员问:
据报,近年建造业屡次发生致命工业意外及承建商严重违规事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5年,每年关于建造业工业意外及工地安全表现欠佳的承建商的以下资料(以表列出):
(i)
致命及非致命工业意外个案宗数(按作业类别列出),以及当中涉及在"竹棚架"或"金属棚架"上工作的个案宗数(按意外成因列出);
(ii)
就政府工务工程,曾被评为(a)工地安全方面表现"欠佳"或"极差"和(b)整体表现"欠佳"或"极差"的政府工程顾问/承建商数目,以及当中遭暂停投标资格或除名的工程顾问及承建商数目(按违规类别列出);
(iii)
政府就致命工业意外提出检控和成功定罪的个案宗数,以及每宗定罪个案的判罚为何;及
(iv)
每宗涉及民事索偿的工业意外个案申请法律援助的情况为何(按致命及非致命意外列出);
(二)
鉴于根据申诉专员公署于本年4月就政府对建造业职业安全及健康的监管的主动调查行动报告,2018年至2023年建造业致命工业意外占所有行业发生的致命工业意外逾8成,该署发现有"合资格人士"未有妥善检查竹棚架安全便签署"棚纸"(即表格五),当局会如何优化监管机制及加强执法力度,确保合资格人士严格履责;
(三)
鉴于根据第(二)项所述的报告,竹棚架的工业意外与违规签发"棚纸"有关,政府会否重新检视在工务工程中减少使用竹棚架的政策方向;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
就曾被评为整体表现"欠佳"或"极差",但最终沒有遭暂停投标资格的工务工程承建商/工程顾问个案,政府作出有关决定的原因为何(按每宗个案列出);会否从衡工量值的角度,检视评核承建商/工程顾问表现的各项评分权重;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五)
有何措施杜绝因严重违规而被政府从"一般建筑承建商名册"除名的承建商的相关人员,以另组新公司形式承接政府的工务工程项目?
第12项质询
(书面答覆)
非牟利机构的稅务优惠及补贴政策
狄志远议员问:
本财政年度的《财政预算案》提出削减政府经常开支,由2024-2025年度至2027-2028年度的累计减幅为7%,而获政府资助的非牟利机构的资源亦被削减。有意见认为,有关情况令社福资源出现严重紧绌,使弱势社群经常未能得到适切服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据悉在现行安排下,部分获政府资助的非牟利机构仍需缴纳稅项(包括物业稅或利得稅),政府有否评估该等稅务负担会否导致相关机构出现进一步的财政困难;若有,评估结果为何;
(二)
过去5年,政府从获资助的非牟利机构征收的稅收总额为何,以及当中包括哪些稅项;
(三)
有否检视,现行《稅务条例》(第112章)对非牟利机构的稅务安排是否合适;政府会否考虑检讨相关条例,以为非牟利机构提供更明确或进一步的稅务豁免;
(四)
除根据第112章所提供的稅务宽减措施外,政府现时有否其他行政安排减轻非牟利机构的稅务负担(例如为其缴交部分稅项及提供相关补贴);若有,涵盖的范围为何;若否,会否考虑提供相关行政措施;及
(五)
政府会否参考其他地区对非牟利机构的稅务优惠或补贴政策,并引入相关措施,以减轻香港非牟利机构的稅务负担并提升其运作效率?
第13项质询
(书面答覆)
跨境公共交通服务
陈克勤议员问:
关于跨境公共交通服务,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现时各个陆路口岸(不包括铁路口岸)的设计通关流量(包括客流量及车流量)和实际流量(按平日及假日列出)分别为何(以表列出);
(二)
据悉现时政府有批出往返屯门/元朗及香园围口岸的专营巴士服务,但未有批出往返北区/大埔和深圳湾口岸的路线,政府会否鼓励及邀请专营巴士营办商开办北区/大埔往返深圳湾口岸的路线;现时就开办往返各个陆路口岸的专营巴士服务的考虑因素为何;
(三)
鉴于根据政府资料,新皇岗口岸联检大楼将于年底落成,而该口岸的设计通关流量约为每日200 000人次,政府将有何措施适度把其他陆路口岸的出入境人流分流至新皇岗口岸;
(四)
鉴于政府于本年5月7日回覆本会议员质询时表示,政府会参照深圳湾口岸模式,于新皇岗口岸安排各种本地公共运输服务(包括专营巴士、专线小巴及市区、新界和的士车队的士),以满足旅客往返新皇岗口岸的交通需求,政府预计各种公共运输服务的接载人次及占比分别为何;
(五)
政府有否计划安排往返北区/大埔和新皇岗口岸专营巴士服务;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六)
有否研究,随着深圳市各区的发展变化,本地现时各连接深圳市的陆路口岸的定位为何;政府会否因应实际情况调整该等口岸的跨境专营公共交通服务;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14项质询
(书面答覆)
全港的公厕工程
陈曼琪议员问:
据悉近年来政府积极推动全港兴建公厕(包括翻新或优化)工程,以提升公共卫生设施的质素。根据政府回覆本会议员就2025-2026财政年度开支预算的问题时所提供的资料,该财政年度的优化公厕翻新计划涵盖110所公厕,涉及的总工程预算费用约为4.6亿元;根据政府向本会发展事务委员会提交有关2025-2026年度基本工程储备基金拨款的文件,观塘鲤鱼门(岭南新村)、北区下麻雀岭、元朗厦村市菜站和元朗礼修村4个公厕工程项目的总预算高达约8,700万港元,尤其是观塘鲤鱼门(岭南新村)公厕重置工程的预算为约3,800万港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上述4个公厕工程预算较一般公厕工程预算为高的原因为何;
(二)
全港公厕工程的总体规划为何;当局就决定展开公厕工程的考虑因素(包括男女厕格比例的要求、选址标准、人流密度及区域分布比例等)为何;
(三)
据悉在2023年年底,香港女性人口比例为约54.5%,比男性多9%,但现时女厕往往供不应求,导致女性经常需要排长队等候使用,当局会否在规划公厕工程时,考虑调整男女厕所的比例,并增加女厕厕格数量;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
当局有否统计和评估在各旅游景点和口岸的公厕使用需求、实际使用率和市民满意度等;如有统计,详情为何;
(五)
现时全港公厕工程的各项开支(例如设计、工程人员的薪酬和施工成本)在工程预算中的比例分布为何;及
(六)
当局有否专责部门负责监察及管理公厕工程的进度,以及在工程进行期间提供临时公厕服务;如有,会否适时公布相关工程的进展详情?
第15项质询
(书面答覆)
特殊教育
黎栋国议员问:
尽管政府近年已大幅增加投放在特殊教育的开支,但有意见认为,当特殊学校的学生毕业离校后,当局对他们及其照顾者的支援随即大幅减少,不利离校生适应社会生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调查,过去5年,每届特殊学校学生毕业后的动向,包括现时是否正在就业、升学,或接受职业康复或日间训练服务,并按动向情况列出分项人数;如否,当局如何掌握该等特殊学校毕业生的资讯以作出适切支援;
(二)
如何加强协助特殊学校毕业生衔接离校后的社会生活,例如会否在更早的学习阶段安排他们体验及适应社会生活,或加强教育局、劳工及福利局和社会福利署之间的协作,以确保该等毕业生及其照顾者得到足够的支援;及
(三)
有否计划,将香港在特殊教育方面的人才和经验等软件,以及粵港澳大湾区其他內地城市在土地和设施方面等硬件结合,与內地部门合作在內地设立特殊教育学校试点,并同时招收香港和內地有需要的学生?
第16项质询
(书面答覆)
救生员人手
陈学锋议员问:
据悉因救生员人手不足,一些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辖下刊宪泳滩(包括获香港旅游发展局("旅发局")在网页推介为水上运动人气热点,位于大屿山的长沙泳滩(包括上长沙泳滩和下长沙泳滩))未能在泳季提供救生员服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3年,因救生员人手不足而令整个泳季未能提供救生服务的康文署辖下刊宪泳滩为何,并按全港18区以表列出分项数字;
(二)
鉴于康文署在泳季期间(即4月至10月)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6时在其辖下刊宪泳滩提供救生服务,去年因救生员人手不足而突然关闭半天或以上的刊宪泳滩及其关闭总日数分别为何;
(三)
鉴于面对救生员人手短缺问题,康文署由去年9月起试行外判公众泳池的救生及急救服务,政府有否研究将较有潜力发展水上活动的泳滩外判予私营团体营运,包括提供水上活动设施、租赁太阳伞,以及提供救生及急救服务等;若有研究,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
当局会否做好协调工作,以避免获旅发局推介的泳滩因救生员人手不足而暂时关闭(例如长沙泳滩在过去两个泳季均未能提供救生员服务),影响旅客的体验?
第17项质询
(书面答覆)
应对酷热天气
李镇强议员问:
据报,香港天文台("天文台")于本月初曾录得摄氏35.6度高溫,而根据天文台资料,自2021年起每年录得的酷热天气总日数平均超过50日,是自有纪录以来最多。此外,有研究预计未来在本港出现的极端高溫天气会更加频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一年,民政事务总署各个夜间临时避暑中心("避暑中心")的开放日数及平均每晚入住人数为何;当局有否计划开设更多避暑中心,以应对市民于酷热天气下的避暑需求;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
鉴于社会上有意见促请当局为居住于各种不适切居所(包括分间楼宇单位(俗称"劏房")、笼屋和天台构筑物)的住户推出更多酷热纾解措施,当局有否考虑为该等住户发放冷气费津贴及免费提供降溫设施(例如喷雾风扇);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
会否参考外国城市降溫研究经验及做法,研究运用崭新的降溫科技与可再生能源,以应对都市酷热天气的问题;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四)
鉴于政府于2018年6月6日回覆本会议员的质询时表示,会在政府建筑引入绿色设计,过去3年,在政府建筑引入绿色设计的详情为何(包括有否使用环保降溫建筑物料,以及该等设计如何纾缓城市的热岛效应)?
第18项质询
(书面答覆)
桌球馆的牌照
容海恩议员问:
根据《游乐场所规例》(第132BA章),经营设有4张或以上桌球台的桌球馆,须领有游乐场所牌照("该牌照")。然而,据悉部分未领有该牌照的桌球馆在工厦內营运,并透过在分间或分租单位提供3张或以下桌球台的营运手法,规避须申领牌照的要求。有意见认为,有关做法或涉违反大厦公契,而且对其他获发牌照的桌球馆造成不公。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统计,现时提供3张或以下桌球台而未领有该牌照的桌球馆的以下资料:(i)桌球馆数目、(ii)涉及单位数目、(iii)已营运年期,以及(iv)有否违反所处物业的大厦公契,并按全港18区列出分项资料;如否,有否计划由现时开始统计和备存有关资料;
(二)
过去5年,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每年接获关于非法经营桌球馆的投诉的以下资料:(i)投诉宗数、(ii)投诉成立宗数、(iii)检控宗数、(iv)成功检控宗数、(v)被检控人数和(vi)涉及罪行,以及(vii)涉及的桌球馆数目;
(三)
有否计划加强打击非法营运及以上述手法规避牌照要求的桌球馆,例如加强执法行动、修改相关法例和加重罚则等;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四)
鉴于有业內人士反映,目前就桌球馆申请该牌照需经康文署、消防处、屋宇署等不同政府部门审批,曾有个案处理逾9个月(即申请人需为经营桌球馆的处所纳空租9个月,金额高达数百万元),政府有否计划加快该牌照的审批速度;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19项质询
(书面答覆)
防止狗只便溺弄污公众地方及街道
陈家珮议员问:
现时食物环境卫生署及渔农自然护理署均有就带狗人士清理狗只于公众地方及街道的便溺制订指引。然而,有意见认为,该等指引所列出的清理方法有欠完善,例如建议带狗人士只用纸张包裹狗只粪便然后放进垃圾箱或狗粪收集箱,以及仅以清水沖洗地面,均未能有效清理狗只便溺及其残留臭味,影响市容。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3年,每年因容许狗只(i)粪便弄污街道或公众地方,以及(ii)便溺弄污建筑物公用部分而遭罚款的个案数目和罚款总额分别为何;
(二)
过去3年,每年当局就狗只随处便溺问题所进行的突击行动次数(按全港18区列出);
(三)
鉴于现时法例未有就带狗人士容许狗只小便而弄污街道订下罚则,政府有否计划修例以作规管;及
(四)
当局有否计划更新清理狗只便溺的指引(例如指示带狗人士使用有除臭及去渍作用的清洁剂沖洗狗只便溺的地方);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20项质询
(书面答覆)
政府咨询及法定组织的成员
叶刘淑仪议员问:
有意见认为,现时政府经常委任同一批成员为其咨询及法定组织的成员,缺乏新成员(包括为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外籍人士)参与,与国家主席在2022年"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政府就职典礼"上提到,任何真心拥护"一国两制"方针、热爱香港这个家园及遵守《基本法》与特别行政区法律的香港居民均可为建设香港出力和贡献的方针相违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10年,每年服务于各政府咨询及法定组织的非官方成员人数分别为何,并按组织列出分项数字;
(二)
过去10年,每年政府(i)委任的非官方成员数量,当中(ii)获再度委任及(iii)首次获委任的人数分别为何;
(三)
过去10年,每年有多少名(i)为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外籍人士、(ii)持中国籍的少数族裔人士及(iii)其他非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外籍人士获政府委任为咨询及法定组织的非官方成员,并按其所属组织列出分项数字;
(四)
鉴于有意见认为,为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外籍人士在协助政府推动特定范畴的政策措施时具有独特优势,例如加强政府对伊斯兰文化的了解,以吸引伊斯兰旅客访港等,然而,该等人士常因不谙中文而被排除在非官方成员的候选人名单外,政府有何具体措施加强该等人士在咨询及法定组织的参与度;
(五)
鉴于政府一直沿用"六年任期"(即非官方成员不应担任同一组织的同一职位连续或累积超过6年)及"六会限制"(即非官方成员不应同时在超过6个咨询及法定组织任职)的规定,以确保合理人事更替和工作分配,但截至去年6月30日,有12位非官方成员获委任6个以上的咨询及法定组织,以及有227位非官方成员于有关组织担任同一职位超过6年,该等人士(i)平均获委任为非官方成员的组织数量、(ii)最高获委任为非官方成员的数量、(iii)在组织担任同一职位的平均年期,以及(iv)在组织担任同一职位的最高年期分别为何;政府有否评估有关的委任有否违背六年任期的规定;及
(六)
鉴于政府于2024年7月3日回覆本会议员质询时表示,部分非官方成员同时具备其他专业范畴经验,而这些多元经验可提升并扩阔组织的讨论,但有意见认为,这些多元经验可能构成潜在利益冲突,政府在委任咨询及法定组织的非官方成员时,如何确保其专业范畴业务不与相关组织的职务构成直接利益冲突?
第21项质询
(书面答覆)
提升非华裔人士的粵语水平
李梓敬议员问:
据悉随着本港各行各业对求职人士的粵语能力要求不断提高,不少非华裔人士因语言障碍而面对就业困难,尤其在粵语课程的选择有限的情况下,他们的学习渠道更为受限;而部分高等院校开办的自资课程亦因收生不足而陆续取消,影响非华裔人士语文能力的提升及融入社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会否与各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大学沟通,鼓励它们开办更多粵语课程(例如与香港中文大学雅礼中国语文研习所相似的课程),尤其是专为非华裔人士而设;若有,详情(例如预计课程的开支)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
有否计划与自资院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合作,开办更多针对非华裔人士的粵语教学课程,以提升其语言能力及就业竞爭力;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
会否考虑设立专门奖学金或资助计划,鼓励及协助非华裔人士报读本港各大粵语培训中心的相关课程;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四)
政府会否考虑为非华裔青少年推出暑期粵语课程,并就其课程內容及教学模式作出针对性的设计,以提升他们的语言能力及社交信心;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五)
过去5年,政府有否进行任何研究或评估,分析本港不同行业对其雇员粵语能力的实际要求水平,以及对非华裔人士就业的影响;若有,相关研究或评估结果为何;若否,会否考虑进行相关研究,以便制订相应政策?
第22项质询
(书面答覆)
科技券计划
谢伟俊议员问:
创新科技署于2016年推出"科技券计划"("该计划"),以配对形式,资助企业透过使用科技,提高生产力。据报,该计划自推出至今,合共批出近35 000个项目,总资助额逾62亿元公帑,惟当中多个项目发现有怀疑滥用申请情况,包括:(i)同名人士注册不同公司,重复申领资助研发相同项目、(ii)有近2 000个项目及逾1 000个项目分别获批相同资助金额(该等款额准确至小数点后一个位,有经济学者形容数字在"统计学上较奇怪")、(iii)部分申请公司怀疑沒有实质营运或已倒闭,以及(iv)批出项目完成开发的时间存疑(例如有个案2日內极速完成网站更新及研发手机应用程式,获批18万元资助;亦有公司以27日完成"智能人体模型量度系统",获批48万元资助)等,令人质疑该计划存在监管漏洞。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3年,当局有否就该计划批出的资助项目进行抽查;如有,抽查的宗数及內容为何,以及当中怀疑滥用及确定为滥用的申请个案数目为何;如否,会否因应上述传媒报道,尽快启动调查;
(二)
就该计划的每宗滥用甚或涉及诈骗公帑资助的申请个案,当局有何实际跟进行动,以及就该等个案成功追回及未能追回的资助金额分别为何;
(三)
鉴于上述报道指出,该计划下部分获资助公司收到资助后短时间內倒闭,当局有何措施杜绝有关情况;会否要求获批资助企业,定期提交获资助的科技项目/系统使用数据以作监察;及
(四)
当局会否全盘检视该计划推行至今的成效为何;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有否评估已申领资助的企业,经提升科技水平后,实际提升了多少生产力、竞爭力及经营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