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草案》委員會

1999年9月21日下午4時30分在立法會大樓會議室A舉行的第12次及
1999年9月22日上午8時30分在立法會會議廳舉行的第13次會議

議 程

  1. 確認通過1999年3月10日、4月20日及4月28日會議的紀要
  2. 立法會CB(2)2844/98-99號文件 -- 1999年3月10日會議的紀要
    (已發出)

    立法會CB(2)2845/98-99號文件 -- 1999年4月20日會議的紀要
    (已發出)

    立法會CB(2)2846/98-99號文件 -- 1999年4月28日會議的紀要
    (已發出)

  3. 續議事項


  4. 立法會CB(2)2836/98-99(01)號文件 -- 政府當局就法案委員會在1999年9月8日提出的事項所作的回應
    (隨文附上)

  5. 逐一審議條例草案的條文


    1. 條例草案

    2. 條例草案第46條指明各有關條例的已標明修訂文本(立法會CB(2)1323/98-99(02)號文件);

    3. 載述條例草案與《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的主要分別的列表(立法會CB(2)1385/98-99(02)號文件的
      附件I);

    4. 比較條例草案及《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的條文的對照表(立法會CB(2)1433/98-99(01)號文件的
      附件);及

    5. 《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立法會CB(2)1964/98-99(01)號文件)。

  6. 下次會議日期


  7. 下次會議將於1999年9月23日下午2時30分舉行。


立法會秘書處
199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