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

日 期:1999年3月22日(星期一)
時 間:上午8時30分
地 點:立法會大樓會議室A

議 程

  1. 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2. (上午8時30分至10時30分)

    1. 政府當局就法案委員會在1999年3月10日提出的關注事項所作
      的回應(立法會CB(2)1517/98-99(01)號文件)(隨文附上);及

    2. 有關選舉管理委員會就1999年區議會選舉發出的指引擬稿的資
      料摘要(立法會CB(2)1517/98-99(02)號文件)(隨文附上)。

    已在較早前發出的文件

    1. 條例草案的文本

    2. 條例草案第46條指明各有關條例的已標明修訂文本(立法會CB
      (2)1323/98-99(02)號文件);

    3. 載述條例草案與《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的主要分別的列表
      (立法會CB(2)1385/98-99(02)號文件的附件);

    4. 比較條例草案及《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的條文的對照表(立
      法會CB(2)1433/98-99(01)號文件的附件);

    5. 政府當局就法案委員會在1999年2月23日提出的關注事項所作
      的回應(立法會CB(2)1385/98-99(02)CB(2)1433/98-99(01)號文
      件);及

    6. 政府當局就法案委員會在1999年3月3日提出的關注事項所作的
      回應(立法會CB(2)1433/98-99(02)號文件)。

  3. 下次會議日期


  4. 下次會議定於1999年3月29日上午8時30分舉行。


立法會秘書處
199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