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

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禁止使用未經許可的電腦軟件的情況


目的

本文件旨在告知委員,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及房屋署(房署)在防止使用未經許可
電腦軟件方面的各項安排。

背景

2.房委會及房署備有約8 000套微型電腦,分別裝設於約200個屋邨及駐外辦事
處。員工在使用及管理這些電腦方面,均獲發給指引,以便遵循。該等指引的
內容包括,禁止在房委會/房署的微型電腦使用未經許可的軟件。署方每一季均
發出通函提醒員工,使用未經許可的軟件屬侵犯版權行為,違反者可被循刑事
及民事法律程序檢控,因此在任何情況下亦不應在房委會/房署的微型電腦安裝
這類軟件,如發現電腦有這類程式便應馬上刪除。員工自律,至為重要。

3.房委會/房署內部設有監控機制,以便找出現行制度的漏洞所在,並採取補救
行動堵塞漏洞,其中房署的內部核數組定期進行系統核查工作。內部核數組最
近研究了房署微型電腦及周邊器材管理的控制工作是否足夠及可靠,核查範圍
包括政策、程序及內部安裝、有特許證軟件的使用、數據保安、保養工作、庫
存記錄、註銷/棄置、儲存及保險。

4.根據其中一項核查結果,儘管署方定期發出通函提醒員工,但仍在部分微型電
腦發現未經許可使用軟件,比例約佔經核查電腦的13%。內部核數組提出多項建
議,加強管制使用未經許可軟件的情況。內部核數組就使用未經許可軟件所作的
報告摘要,載於附件

跟進行動

5.房委會及房署對使用未經許可軟件的問題十分重視。內部核數組提交核查報告
後,署方即時採取行動,刪除有關屋邨/辦事處微型電腦的未經許可使用軟件,並
要求其他屋邨/辦事處的人員,覆查及確保所管理的微型電腦沒有未經許可使用軟
件。我們現正安排核查所有微型電腦,以確保沒有未經許可使用軟件。

6.為了加強對微型電腦的管制及使用,署方現正採取下列額外措施:

  1. 檢討有關指引,包括個人電腦管理人員的角色和責任,並以簡單易
    明的方式,通知及提醒員工適當使用微型電腦;

  2. 舉辦微型電腦訓練班及出版通訊,加強教導員工適當使用微型電腦
    ,提高他們的整體認識;

  3. 在每個業務分處提名分處聯絡主任,與管理個人電腦的人員聯繫,
    加強溝通及改進分處內的資訊科技應用的管理和管制工作;及

  4. 為了加強監管,使員工更加遵守有關規定,署方將採取下列措施:

  • 在每個屋邨/辦事處指定一名人員,負責按季查核所屬屋邨/
    辦事處的微型電腦,並向所屬分處聯絡主任滙報情況;分處
    聯絡主任整理內容後,向分處主管人員提交報告;

  • 涉嫌安裝未經許可使用軟件的人員,須向分處主管人員當面
    解釋;視乎情況,他們可能要接受紀律處分;及

  • 每年由中央進行兩次抽樣檢查,以確保員工遵守有關規定。



房屋署
1999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