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附屬法例、文件和報告
附屬法例指政府各個指定部門根據或憑藉相關條例訂立並具有立法效力的文告、規則、規例、命令、決議、公告、法院規則、附例或
其他文書。附屬法例須經立法會以先審議後訂立或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處理。議員或政府官員可在立法會會議席上動議議案,修訂各項附屬法例。
提交立法會省覽的文件,包括各個政府部門及公共機構的年報,以及立法會轄下各委員會的報告。議員及政府官員可就這些報告向立法會發言。
提交立法會按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處理的附屬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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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報告辯論
行政長官每年均會向立法會發表施政報告。在行政長官發表施政報告後舉行的立法會會議席上,內務委員會主席會動議一項議案,感謝行政長官的施政報告(“致謝議案”)。在其後進行的辯論中,議員可就施政報告發表意見,而政府官員亦會作出回應。
行政長官李家超先生於2025年9月17日向立法會發表2025年施政報告,題為“深化改革 心繫民生 發揮優勢 同創未來”
2025年施政報告
議員在2025年10月8日的立法會會議上就致謝議案辯論發言
財政預算案辯論
在每個財政年度於3月31日結束前,財政司司長會以提出撥款法案及開支預算的方式,立法會發表其下一個財政年度(於每年4月1日開始)的財政預算案。財務委員會舉行特別會議詳細研究擬議的開支預算後,會把撥款法案交回立法會進行審議及作出決定。財務委員會在2025年4月7日至11日期間舉行8次特別會議,詳細研究2025-2026財政年度開支預算。
議員並無就《2025年撥款條例草案》(“《條例草案》”)提出任何修正案。財政預算案辯論經過兩次會議完成。
《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全體委員會審議及三讀
2025年4月16日、17日及30日
(兩次會議)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先生於2025年2月26日的立法會會議上發表年度財政預算案演辭
2025至26財政年度政府財政預算案
不同政治團體的議員在傳媒簡報會上,就財政預算案演辭分享看法
立法會於2025年4月16日的會議上恢復《2025年撥款條例草案》的二讀辯論
行政長官答問會及互動交流答問會
除2025年9月舉行的行政長官答問會外,立法會亦於2025年5月舉行了一次行政長官互動交流答問會。互動交流答問會於2023年由行政長官引入,結合了傳統的行政長官答問會、議案辯論和施政報告諮詢的優點,旨在讓“愛國者治港”原則發揮更大價值。這些答問會有助於行政長官解釋政策、與議員溝通和收集意見,以協助行政長官作出決策。透過富有成果的交流,政府和議員均可就措施和政策提出建議。
行政長官李家超先生在2025年5月29日的行政長官互動交流答問會上,與議員交流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