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會議 (會議議程) 2025年6月4日

立法會

議程

2025年6月4日星期三上午11時

I. 
提交本會省覽的文件
提交本會省覽的5項附屬法例/其他文書及3份其他文件載於附錄1

II. 
質詢
議員提出22項質詢(6項口頭質詢及16項書面質詢) 
提出口頭質詢的議員
負責答覆的官員 
1.陸瀚民議員 
(善用海岸線旅遊資源)

發展局局長
2.李惟宏議員 
(金融科技的發展)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3.馬逢國議員 
(善用科技推動旅遊業)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
保安局副局長
4.何敬康議員 
(開放"巴士專線"予其他公共交通工具)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
5.陳勇議員 
(宣傳全運會及殘特奧會)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
6.葉劉淑儀議員 
(引入多元人才)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22項質詢的內容、提出質詢的議員及負責答覆的官員載於附錄2 

III. 
政府法案
二讀(恢復辯論)、全體委員會審議及三讀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修正案動議人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修正案載於2025年5月27日發出的立法會CB(2)1056/2025(01)號文件) 
(辯論及表決安排載於2025年6月2日發出的立法會CB(1)957/2025號文件) 

IV. 
政府議案
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三條第(七)項及《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7A條動議有關委任香港終審法院的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法官的擬議決議案
動議人:政務司司長 
議案措辭:附錄3

V. 
議員議案
(第1項延擱自2025年5月28日的會議) 
1."檢視公眾街市發展策略"議案

動議人 
:楊永杰議員 

議案措辭 
:

修正案動議人 
:
田北辰議員
(修正案載於2025年5月15、28及30日發出的立法會CB(1)854/2025CB(1)946/2025CB(1)956/2025號文件)

出席官員 
: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
2."設立最高層次的專責架構,規劃人口政策"議案

動議人:盧偉國議員

議案措辭:附錄5

2位修正案動議人 
:
梁毓偉議員及林琳議員 
(修正案載於2025年5月16日發出的立法會CB(1)856/2025號文件)

出席官員 
: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醫務衞生局副局長
教育局副局長


立法會秘書


附錄1
2025年6月4日的立法會會議

提交本會省覽的文件
附屬法例/其他文書編號
1.《2025年港口管制(公眾貨物裝卸區)令》2025年第112號法律公告
2.《2025年華人永遠墳場(修訂)規則》2025年第113號法律公告
3.《2025年汞管制條例(修訂附表3)公告》2025年第114號法律公告
4.《2025年吸煙(公眾衞生)(指定禁止吸煙區)(修訂)公告》2025年第115號法律公告
5.指明牌照分配排放限額第十份技術備忘錄2025年第22期憲報第5號特別副刊

其他文件
6.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2025/2026財政年度核准收支預算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提交)
7.內務委員會有關研究附屬法例及其他文書的第12/2025號報告
(內務委員會主席李慧琼議員提交)
8.《2025年銀行業(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法案委員會主席陳振英議員提交)


附錄2
於2025年6月4日的立法會會議提出的22項質詢



主題

負責答覆的官員 
口頭質詢
1陸瀚民議員
善用海岸線旅遊資源
發展局局長
2李惟宏議員
金融科技的發展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3馬逢國議員
善用科技推動旅遊業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
保安局副局長
4何敬康議員
開放"巴士專線"予其他公共交通工具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
5陳勇議員
宣傳全運會及殘特奧會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
6葉劉淑儀議員
引入多元人才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書面質詢
7龍漢標議員
豁免政府租契條件
發展局局長
8謝偉銓議員
園境師
發展局局長
9陳凱欣議員
醫管局處理的投訴及醫療事故申索
醫務衞生局局長
10梁熙議員
鯉魚門公園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
11謝偉俊議員
僱主拖欠強制性公積金供款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12黃錦輝議員
人工智能教學在中小學的應用
教育局局長
13陳恒鑌議員
廣深港高速鐵路西九龍站的設施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
14李慧琼議員
遏止青少年參與賭博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
15陳永光議員
規管中式養生和保健處所
醫務衞生局局長
16劉業強議員
減少租用私人物業作政府辦公室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17田北辰議員
私家醫院的冷氣故障事件
醫務衞生局局長
18林新強議員
大欖隧道巴士轉乘站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
19管浩鳴議員
破產欠薪保障基金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20林琳議員
遺產規劃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
21陳沛良議員
僱員再培訓局課程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22梁美芬議員
應用創新科技管理公共屋邨
房屋局局長



第1項質詢
(口頭答覆)

善用海岸線旅遊資源

陸瀚民議員問: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於去年5月提出香港要樹立"香港無處不旅遊"理念,並在同年11月叮囑要用好香港海岸線的旅遊資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政府估計能否如期於2031年完成在港島建造的"活力環島長廊";政府會如何與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研究,優化"機場鐵路掉頭隧道延展段"工程的通風樓設計,以減少對港島的海濱長廊和中環海濱活動空間的影響,以及有關的設計方案及施工時間表為何;
(二)
鑒於九龍的海濱長廊有多個地段未有駁通(包括油麻地公眾貨物裝卸區、青洲英坭碼頭、海心公園魚尾石及翔龍灣臨海煤氣設施等),當局有否計劃將整個九龍海岸線以不同模式連接起來;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有否就擬建及正在興建的海濱長廊制訂大型盛事計劃,以及有何措施促進業界在該等長廊設立長期性質的餐飲處所?


第2項質詢
(口頭答覆)

金融科技的發展

李惟宏議員問:
據悉,香港現時有超過1 100家金融科技企業,當中包括獲發牌的8家數字銀行、4家虛擬保險公司和10家虛擬資產交易平台。關於金融科技的發展,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何計劃協助持牌金融科技企業擴充業務及發展產品,例如協助其擴展服務範圍至粵港澳大灣區、推動虛擬資產交易所買賣基金的資產管理規模和交易量、提升虛擬資產相關產品的國際競爭力和吸引力,以及開發更多虛擬資產期貨及期權產品等;
(二)
會否促請監管機構容許機構和零售投資者參與更多不同類型及幣種的虛擬資產交易,以及放寬專業投資者的資格要求,並將虛擬資產列作《證券及期貨(財政資源)規則》下的資產,以促進虛擬資產市場發展;及
(三)
政府會如何從監管法規、稅務優惠及宣傳推廣三方面制訂優化措施,以進一步吸引國際大型金融科技企業落户香港,以及有何計劃協助金融服務業界引入金融科技,以提升營運效率及降低成本,從而促進行業升級轉型?


第3項質詢
(口頭答覆)

善用科技推動旅遊業

馬逢國議員問:
有意見指出,本港旅遊服務的數碼化工作未能追上發展步伐,而據悉內地、澳門、南韓和新加坡均已善用科技推動旅遊業。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政府早前公布會在九龍城區的"城市景昔"旅遊項目採用擴增實境(簡稱"AR")技術,政府有何進一步計劃把AR和虛擬實境(簡稱"VR")技術應用於旅遊景點(尤其在抗戰遺址和歷史景點),並以表列出已引入該等技術的景點和至今的使用人次;
(二)
會否參考亞洲和內地城市的經驗,善用香港旅遊發展局網站資訊,以推出一站式旅遊流動應用程式,提供旅遊導覽、景點推介、實時交通資訊以至住宿和飲食優惠等服務,並藉該程式分析旅客行為模式;如會,負責設計、更新和維護該程式的政府部門或機構,以及推展時間表為何;及
(三)
鑒於據悉入境事務處目前未有收集旅客出入境模式和留港時間,以及內地旅客來自的省份和所持簽注等數據,政府會否考慮強化該處系統,以獲得更多旅客資訊作分析之用?


第4項質詢
(口頭答覆)

開放"巴士專線"予其他公共交通工具

何敬康議員問:
政府於2018年回覆本會議員質詢時,承諾會就道路上的"巴士專線"改為"公共交通專線",以供其他公共交通工具共同使用的建議作出研究並諮詢持份者。與此同時,根據運輸署資料,近年在個別區域繁忙路段行走的巴士數目,在2014至2023年間累減6 762架次,因此有意見認為這是合適時機審視巴士專線政策。然而,政府早前指出,現時沒有計劃將巴士專線開放予其他車輛使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統計,過去5年,每年全港巴士專線數目的變化、在繁忙時段的平均車流量及車速,以及該等數據與同路段其他行車線的比較為何;如有,詳情為何;如否,政府在缺乏該等數據下如何釐定巴士專線的數目增減;
(二)
政府就上述將巴士專線改為公共交通專線建議所作的研究及諮詢結果為何,以及有否具體原因和實質數據支持目前不開放巴士專線的決定;及
(三)
就近年在個別繁忙路段行走的巴士數目縮減的情況,當局有否重新評估該等路段對巴士專線的需求,並研究開放該等專線;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5項質詢
(口頭答覆)

宣傳全運會及殘特奧會

陳勇議員問:
今年,粵港澳三地將共同承辦第十五屆全國運動會(下稱"全運會")及全國第十二屆殘疾人運動會暨第九屆特殊奧林匹克運動會(下稱"殘特奧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下稱"文體旅局")會如何與各相關政府部門及機構協作,宣傳全運會和殘特奧會;
(二)
文體旅局和香港旅遊發展局有何計劃,以加強吸引內地和海外遊客來港觀賞全運會和殘特奧會的賽事;及
(三)
鑒於2025年立法會換屆選舉將緊接全運會後舉行,政府會如何結合全運會和立法會換屆選舉的宣傳工作,以令兩項盛事能相互促進;有關工作的目前進度和時間表為何?


第6項質詢
(口頭答覆)

引入多元人才

葉劉淑儀議員問:
據悉,政府、公營機構及部分私營企業都會以通曉兩文三語(即能書寫通順中、英文及操流利粵語、普通話和英語)作為僱員入職語文能力要求。然而,有意見指出,有關要求令自身條件突出,但"兩文三語"程度不均衡或掌握特定語種及專長的人才無法獲聘,長遠或會影響本港的人才多樣性及競爭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統計現時政府及公營機構中,掌握特定語種人才的數目;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以及會否進行有關統計;
(二)
鑒於香港正緊隨國家步伐,深化國際交往合作,例如推動與拉美及中東地區的經貿合作等,政府有何具體措施,招聘通曉該等地區語言並具當地人脈的人才推行上述工作;及
(三)
政府會否帶頭為部分政府職位(尤其是須具備特定專長或國際經驗的職位),制訂更靈活的入職語言能力標準,以引入多元人才並提升香港競爭力?


第7項質詢
(書面答覆)

(譯文)

豁免政府租契條件

龍漢標議員問:
在現行土地管理制度下,地政總署可批出豁免書,暫時放寬政府租契的限制,容許契約持有人在有關處所("獲豁免處所")進行不符租契條件的活動,但契約持有人須繳付豁免限制費用,而有關費用是根據該處所獲發豁免書函件前後租契限制的變化所造成的十足市場租值差別的年差額而評定。根據地政總署網頁的資料,豁免限制費用會根據豁免書函件開列的條款及條件,以及/或部門當時的政策及常規,不時檢討。據悉,由於自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以來,租務市場持續疲弱,獲豁免處所(特別是零售用途的獲豁免處所)的租金收入大幅下降,以致在很多個案中,繳交豁免限制費用後的淨租金收入降至難以持續的水平,某些個案的租金收入更少於豁免限制費用。有地產及建造界人士向本人反映,地政總署未能及時處理覆核(包括重新評定)豁免限制費用的申請,而有些申請已等候超過一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地政總署有否在沒有豁免限制費用覆核申請的情況下,主動就豁免限制費用進行任何定期檢討;若有,檢討的個案數目為何;若否,地政總署會否承諾進行有關檢討,以及有關檢討的頻率和機制為何;
(二)
過去5年,覆核(包括重新評定)豁免限制費用的申請的以下資料:

(i)
接獲及批准的申請數目,以及由接獲申請日期至完成覆核日期的平均所需時間;及

(ii)
尚待處理的申請數目,以及該等申請由申請日期至今的平均相隔時間;及
(三)
鑒於有意見認為,3個月是處理豁免限制費用覆核申請的合理時間,就已處理超過3個月並獲准調低豁免限制費用的申請,地政總署會否考慮把新豁免限制費用的生效日期追溯至緊接申請日期的3個月後?


第8項質詢
(書面答覆)

園境師

謝偉銓議員問:
有意見認為,良好的公共休憩及綠化空間設計,有助提升香港的生活環境、市民的身心健康,以至對海內外旅客的吸引力,而園境師專業則可發揮相關的重要作用。但有業界人士反映,政府在推出相關工程項目(例如興建公園)或顧問服務時,未有重視和善用園境師專業。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制訂指引,訂明以公共休憩或綠化空間為主,或園境設計佔比較重的工程或顧問項目上,相關部門在進行規劃、設計或建造合約招標時,會充分諮詢政府內部園境師的意見;如有,該指引的內容及執行分別情況為何;如否,會否考慮制訂相關指引;
(二)
會否制訂統一指引,訂明以公共休憩或綠化空間為主,或園境設計佔比較重的工程項目,當局在進行招標時應容許專業園境顧問公司可以獨立身份入標,而不會只能擔任其他專業顧問公司的分包顧問;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有何政策措施進一步善用和發揮園境師專業,令香港成為一個更加宜居、宜業及宜遊的城市?


第9項質詢
(書面答覆)

醫管局處理的投訴及醫療事故申索

陳凱欣議員問:
據報,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會透過賠償及調解等方式處理醫療事故申索個案,包括透過醫管局醫療事故保險計劃("該計劃")處理賠償事宜。關於醫管局處理的投訴及醫療事故申索,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
過去5年,每年醫管局用於該計劃的行政開支(包括保險及法律費用等)為何;
(二)
過去5年,每年醫管局收到多少宗醫療事故申索個案;該等個案的總賠償金額,以及當中由保險公司及醫管局承擔的賠償金額分別為何;
(三)
過去5年,醫管局有多少宗醫療事故申索個案在進入法律程序前已與投訴人達成和解;該等和解個案的總賠償金額,以及當中最高及最低賠償金額為何;
(四)
過去5年,有多少宗醫療投訴或醫療事故申索個案因責任明確,而令醫管局在沒有經過法律訴訟的情況下主動作出賠償;該等個案的賠償額為何;及
(五)
過去5年,就醫管局收到的醫療服務相關投訴,每年由收到投訴至完成處理平均所需時間為何;鑒於根據醫管局的投訴處理機制,初次投訴個案的目標回覆時間為6星期(複雜個案3個月),過去5年有多少宗初次投訴個案未能於目標時間內回覆?


第10項質詢
(書面答覆)

鯉魚門公園

梁熙議員問:
上月由政務司副司長領導的發展旅遊熱點工作組,公布落實推行9個新旅遊熱點項目。有意見認為,位於柴灣的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度假營鯉魚門公園,佔地接近23公頃,遙望鯉魚門海峽,風景宜人,極有潛質成為下一輪吸引旅客的旅遊熱點。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每年鯉魚門公園的到訪人次為何,並按訂營類別(即宿營及日營)列出分項數字;
(二)
過去3年,每年營運鯉魚門公園的人手開支及其他行政開支分別為何;
(三)
鑒於據悉,政府於疫情時在鯉魚門公園的籃球場及足球場建造了臨時檢疫營舍,惟該等營舍至今尚未拆卸,令該等球場未能開放,政府會何時重開該等球場予市民使用;
(四)
鯉魚門公園的餐廳及快餐亭由去年11月21日至今暫停供應膳食的原因為何,以及何時會恢復膳食供應;
(五)
鑒於鯉魚門公園一直只供租用度假營的市民進入及使用,非本地旅客有否其他方法進入該公園參觀該處的古蹟;現時有否制訂特別計劃及推廣措施,以吸引遊客到訪該公園;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六)
鑒於有意見認為,擁有多座具價值歷史建築的鯉魚門公園早於1988年啟用,但其營運模式多年來未有隨市民生活模式轉變而更新,而設施也變得殘舊沉悶和失去吸引力,當局有否考慮為該公園進行景點優化的計劃;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七)
有否考慮把鯉魚門公園重新定位,將其升級轉型為下一輪旅遊熱點,以為本地市民提供更多休憩空間的同時,吸引更多旅客到訪,從而達到更佳的營運效益;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11項質詢
(書面答覆)

僱主拖欠強制性公積金供款

謝偉俊議員問:
據報,近年被視為"執笠凶兆"的僱主拖欠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供款個案不斷攀升,2022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向拖欠強積金供款僱主,發出約34萬張"強積金供款及附加費繳款通知書"("欠供通知書"),2023年增加至約37萬張,去年更高達約40萬張,平均年增約8%,而去年亦有高達1 300萬欠供款額無法追回。更甚者,僱主欠供強積金個案遞增勢頭,與"執笠"趨勢吻合。公司註冊處資料顯示,由2022年至2024年,本港宣告解散公司數目,分別為約88 000、約94 000及約116 000家。另一方面,有意見認為,積金局在去年40萬宗僱主拖欠強積金供款個案中,僅就1 432宗提出民事申索及只發出352張刑事檢控傳票,檢控佔比甚低。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研究,上述被視為執笠凶兆的僱主欠供強積金個案,暴增至去年約40萬宗原因為何;鑒於有意見指,上述情況與政府對經濟勢頭持續向好看法大相逕庭,政府有否探討出現巨大偏差原因為何;
(二)
是否知悉,何以積金局僅向極小部分欠供強積金僱主,提出民事申索及刑事檢控,以及該局根據甚麼準則,界定向欠供個案提出民事追討或刑事檢控;
(三)
鑒於僱主拖欠強積金供款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4年,有意見認為僱主非窮途末路,不會欠供,因此僱主欠供強積金情況對經濟前景有預視作用,政府是否知悉,積金局會否考慮按月公布其發出欠供通知書數字,或制訂長期(例如逾6個月)欠供企業清單,令各界及早掌握本港經濟狀況;及
(四)
有意見指出,現時企業經營狀況比疫情時更差,執笠凶兆持續出現,受影響失業人數越來越多,失業率已上升至3.4%,當局會否考慮,容許出現類似上述經營困難的商户及企業和其員工,暫時停供強積金,以減輕僱主和僱員負擔及避免"執笠潮"蔓延?


第12項質詢
(書面答覆)

人工智能教學在中小學的應用

黃錦輝議員問:
國家教育部基礎教育教學指導委員會日前發布《中小學人工智能通識教育指南(2025年版)》和《中小學生成式人工智能使用指南(2025年版)》,以規範和推進人工智能全學段教育。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會否仿效國家教育部制訂有關中小學人工智能的教育指南,以及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使用指引,以構建一套完備的人工智能通識教育體系,並為生成式人工智能在中小學教育中的應用,作出各學習階段的明確使用規範;
(二)
為防範學生因過度依賴生成式人工智能而削弱他們的獨立思考能力,當局會否就不同學習階段制訂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使用指引,讓教師和家長在督導學生和子女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時可作參考;
(三)
為切實保障學生的私隱與資料安全,當局會否要求學校採用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發表的《人工智能(AI):個人資料保障模範框架》,為中小學教師和行政人員提供清晰的人工智能使用守則;
(四)
為支援老師就不同層次和能力的學生提供度身制訂的教學和學習支援方案,當局會否為全港中小學製作可用於教學上的大語言模型,以及垂直應用程式;及
(五)
當局會否就中小學的校務加強智慧應用作出指引和提供技術支援,以鼓勵中小學應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從而優化學校的行政?


第13項質詢
(書面答覆)

廣深港高速鐵路西九龍站的設施

陳恒鑌議員問:
有不少市民反映,廣深港高速鐵路西九龍站離港乘客候車區沒有任何餐飲售賣點或自動售賣機,而候車大堂範圍內的許多鋪位也長期空置,影響乘客於西九龍站的服務體驗。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目前西九龍站候車大堂範圍內鋪位的空置情況,以及該等鋪位空置的主要原因為何;
(二)
鑒於政府於去年12月11日回覆本會議員質詢時表示,正積極與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細化在西九龍站候車大堂提供餐飲服務和商鋪的安排,有關工作的進展為何;及
(三)
鑒於有市民反映,西九龍站貴賓室的配套設施較為簡陋,影響旅客對西九龍站的觀感,政府有否與有關方面商討及研究改善方案;如有,改善方案的詳情及推行安排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4項質詢
(書面答覆)

遏止青少年參與賭博

李慧琼議員問:
政府於本年4月就籃球博彩規管制度發布諮詢文件。有意見指出,雖然該制度旨在打擊非法賭博活動,但社會普遍關注規管籃球博彩活動後可能會加劇賭風,特別是對青少年帶來負面影響。此外,據報籃球賭博參與者的平均年齡較賽馬和足球博彩參與者更為年輕,而有戒賭輔導機構的統計數據亦顯示,青年賭博問題有惡化趨勢。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上述諮詢文件指出,政府自2003年起規管足球博彩後,已大致把非法博彩需求有效導入合法渠道,政府有否統計,自規管足球博彩後,合法與非法賭博的投注額變化,以及病態賭徒求助個案的數目及其年齡分布趨勢;有否評估,現行博彩規管制度對減少青少年參與賭博的成效;
(二)
過去5年,關於平和基金協助青少年戒賭的以下資料:受助的青少年人數、相關宣傳和教育活動的開支及覆蓋人數,以及涉及籃球賭博的青少年求助個案比例;
(三)
在籃球博彩規管制度實施後,會否要求籃球博彩營運商定期提交年輕投注者的數據;有否評估現有遏止未成年人投注的措施是否足夠,包括會否進一步限制以青少年為對象的廣告宣傳;
(四)
鑒於社會上有意見認為,當局應考慮成立專責委員會監察籃球博彩對青少年的影響,並加強運用平和基金推動防賭教育(特別是針對年輕群體的宣傳工作),當局會否研究有關建議;及
(五)
有否研究,推行籃球博彩規管制度會否降低參與賭博人士的年齡層;會否利用科技加強監管賭博活動(例如利用人工智能識別異常投注模式),以防止青少年沉迷賭博?


第15項質詢
(書面答覆)

規管中式養生和保健處所

陳永光議員問:
據報,今年3月20日,一名女子在深水埗一間盲人按摩店接受拔罐服務時被燒傷,並需送院治療。而據悉,目前市面上有不少提供美容美髮、按摩足浴和養生保健服務的處所("該等處所")公開標榜能為客人提供推拿、正骨、舒緩痛症、艾灸、拔罐和刮痧等服務。就規管中式養生和保健處所,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每年當局接獲有關該等處所的投訴宗數及跟進情況分別為何;當中涉及無牌行醫的個案宗數,以及被檢控和定罪的人數分別為何;
(二)
當局有何措施對該等處所進行規管;有否主動巡查該等處所,以防止有人在該等處所進行非法行醫活動;若有,過去3年,每年當局的巡查次數和結果分別為何;及
(三)
當局會否加強推廣和教育工作,以防止市民在該等處所誤墮非法行醫陷阱;若會,詳情為何?


第16項質詢
(書面答覆)

減少租用私人物業作政府辦公室

劉業強議員問:
據悉,隨着各新政府大樓相繼落成,政府產業署曾表示,會減少租用私人物業作辦公室,以節約公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現時各政策局及政府部門租用了多少個私人物業作辦公室,以及其租金範圍為何,並按全港18區列出分項資料;
(二)
就第(一)項所述的私人物業,當局有否制訂遷出計劃;如有,詳情(包括搬遷日期及新辦公室的地址)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鑒於《2017年施政報告》提出,重置位於灣仔海旁三座政府大樓,而根據《政府帳目委員會第六十九號報告書》,當局須興建9幢重置大樓供28個政策局、部門及司法機構使用,截至目前,該搬遷計劃的具體進展(包括有多少個政府部門仍未遷出)為何,以及預計何時完成整個搬遷計劃?


第17項質詢
(書面答覆)

私家醫院的冷氣故障事件

田北辰議員問:
據報,去年年中,九龍聖德肋撒醫院("醫院")位於主座大樓的手術室發生約45分鐘的冷氣故障,共有12宗手術受影響,及後有醫生及病人向衞生署投訴,而該署於今年3月完成調查,並表示醫院並沒有違規。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據報,有醫生表示事發時於手術室內感覺空氣停止流動、出現冷凝水導致手術燈滴水、內視鏡鏡頭及連接組件疑似受潮等情況,而醫院一度否認其手術室曾出現上述情況,但及後在傳媒報道上述事件後,醫院更多次改變就該事件的說法,衞生署在醫院進行調查期間,有否檢查涉事手術室(例如在該手術室進行環境模擬或採樣),以及了解為何醫院多次改變說法;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
鑒於衞生署曾表示,空調中斷不屬於私家醫院須呈報事件,而調查中亦沒有發現醫院違反《私營醫療機構條例》(第633章)("《條例》")及《私家醫院實務守則》)("《守則》")的規定,在上述事件發生後,衞生署會否適時檢討《條例》及《守則》,以保障私營醫療機構的醫療安全水平,以及提高處理事故的透明度;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鑒於據報,涉事病人表示醫院至今亦未有向她解釋上述事件,現時當局有否機制要求私家醫院需向涉事病人跟進和了解其情況;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8項質詢
(書面答覆)

大欖隧道巴士轉乘站

林新強議員問:
據悉,現時經大欖隧道來往元朗及天水圍一帶至港九各處的巴士路線,大多會於大欖隧道巴士轉乘站("轉乘站")設立站點,以便市民轉乘其他巴士路線。有意見認為,隨着元朗多個發展項目陸續落成,預期轉乘站的人流及巴士流量會不斷增加,造成交通瓶頸及擠塞問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預計,未來5年使用轉乘站的巴士路線數目;
(二)
有否研究將大欖隧道收費廣場改建成大型交通樞紐,以便市民轉乘各種公共交通工具來往各區;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有否計劃在轉乘站附近,興建大型停車場(包括電單車泊位)及單車停泊處,以便市民轉乘公共交通工具,從而減少大欖隧道的車流量?


第19項質詢
(書面答覆)

破產欠薪保障基金

管浩鳴議員問:
關於破產欠薪保障基金("該基金"),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該基金的批准申請宗數及其佔破產個案總數的百分比為何;
(二)
過去5年,每年該基金發放特惠款項的總額、累積盈餘,以及平均每宗申請的獲批金額分別為何;
(三)
鑒於該基金於2022年6月推出優化措施,包括委聘私人律師行協助申請人向有關僱主提出清盤/破產呈請,以及成立內部法律小組,直接就《破產欠薪保障條例》(第380章)第18條的申請向勞工處作出建議,自推出優化措施至今,(a)‍轉介予律師行跟進的個案數目(按(i)已協助申請人向僱主提出清盤/破產呈請及(ii)無需向僱主提出清盤/破產呈請的個案列出),以及(b)內部法律小組接獲的個案數目(按(i)根據第380‍章向勞工處作出建議及(ii)無需作出建議的個案列出)分別為何;
(四)
鑒於政府已成立一個跨部門專責小組,加強合作打擊濫用該基金的不法活動,過去5年,相關政府部門就涉及該基金的欺詐及其他違法行為,(i)成功檢控多少名僱主、公司董事、負責人及僱員,以及(ii)成功向法庭申請取消公司負責人出任董事及參與組成或管理公司資格的個案數目為何;
(五)
會否考慮修訂法例,提高濫用該基金的罰則,以加強阻嚇作用;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六)
鑒於政府於去年3月25日提交本會人力事務委員會的文件中表示,會檢討該基金遣散費特惠款項的保障範圍,探討調升特惠款項上限以提高全數覆蓋率的空間,有關工作的進展為何,以及政府會否考慮將該基金的保障範圍擴大至涵蓋僱主拖欠的強制性公積金強制性供款;會否考慮設立機制,以定期檢討該基金;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七)
鑒於政府去年4月1日開始,豁免收取該基金的150元商業登記徵費兩年,政府會否考慮,在不影響基金運作下,因應經濟增長放緩而進一步下調及/或豁免收取該徵費;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20項質詢
(書面答覆)

遺產規劃

林琳議員問:
據報,有社會企業("社企")的調查顯示,本港僅約兩成市民已訂立遺囑,近四成市民更沒有任何財富傳承規劃文件,反映公眾對遺產規劃的認知嚴重不足。此外,該社企推算2038年本港65歲以上長者將達250萬人,其涉及的資產約3萬億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政府會否推出全港性遺囑普及宣傳計劃,並與法律界及社福機構合作,提升市民對遺囑法律效力和訂立程序的認知;如會,具體措施及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
鑒於據報,現時內地已有城市設立由政府支持的遺囑服務中心,為市民提供一站式遺囑訂立諮詢、遺囑保管及協助執行遺囑的公共服務,政府會否考慮與法律界合作設立類似轉介服務,以滿足市民需求;及
(三)
鑒於據報,現時有逾500名港澳台人士透過內地的中華遺囑庫登記保管遺囑,反映香港市民對跨境遺產規劃需求殷切,政府會否與內地部門協作,簡化香港遺囑在內地的公證程序(例如豁免部分文件重複認證);如會,詳情為何;如否,有關考慮因素為何?


第21項質詢
(書面答覆)

僱員再培訓局課程

陳沛良議員問:
僱員再培訓局("再培訓局")委任培訓機構所開辦的課程("再培訓課程"),旨在協助服務對象投入就業市場和持續提升技能。據報,目前再培訓局有超過130億元的結餘,但每年有約8至9‍億元的赤字,引起社會對其課程有效性、覆蓋範圍,以及長遠財政資源是否足夠等事宜的關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過去3年,每年完成再培訓課程學員的總體就業率為何,並按培訓課程列出分項數字;
(二)
是否知悉,再培訓局有否長期跟進完成就業掛鈎課程學員的就業情況及收集有關數據(例如平均需時多久才成功就業、未能成功就業的學員比例及原因為何);該局有否為學員提供相關就業指導;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
鑒於據悉,有人為申請再培訓津貼而重複參加再培訓課程,出現資源被濫用和浪費的情況,政府有否就此作出跟進;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
鑒於有意見認為,部分再培訓課程內容重疊且過時,政府是否知悉,再培訓局會否考慮與時並進,進一步優化課程,並因應現時市場需求增加更多相關課程;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五)
政府有否評估再培訓課程的成效;鑒於有意見指出,青年報讀再培訓課程的比率較低,當局如何提高並吸引不同年齡組別的學員報讀該等課程;及
(六)
鑒於再培訓局現時每年有約8至9億元的赤字,政府如何確保其長遠財政的可持續性,以繼續提供再培訓課程?


第22項質詢
(書面答覆)

應用創新科技管理公共屋邨

梁美芬議員問:
據悉,房屋署正積極推動智慧屋邨管理,包括使用無人機檢查升降機槽、大廈外牆及置於樓底較高天花下的管道,利用光學雷達定位拍下影像,並透過人工智能及熱成像技術分析影像以識別樓宇的問題,從而減低高空作業風險並提升工作效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目前應用無人機技術於日常管理的公共屋邨數目及其佔全港公共屋邨數目的百分比為何;有否統計,自推行智慧屋邨管理以來,當局在提升維修效率及降低事故風險方面的具體成效數據(例如節省的時間或風險事故減少的比率);
(二)
鑒於據悉,在使用無人機進行檢測前,相關公共屋邨的管理處會提前通知住户,而系統亦會自動模糊人像以保障住户私隱,通知住户的標準程序(例如提前多少天及以何種方式通知)及自動模糊人像技術的運作詳情為何;當局會如何處理住户因無人機檢測而提出的私隱相關投訴;及
(三)
有何計劃進一步推展無人機技術及其他創新科技在公共屋邨管理方面的應用(包括推展的時間表、應用該等技術的屋邨數目,以及開支預算和資源分配概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