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項質詢
(口頭答覆)
推動北部都會區發展的措施
林健鋒議員問:
今年的《施政報告》提出加快發展北部都會區(下稱"北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政府表示會以包括"片區開發"等多元開發模式推動市場參與以加速北都發展,並擬在今年第四季及明年分別推出洪水橋,以及粉嶺北新發展區和新田科技城的"片區"試點,該3個片區的具體招標程序為何,以及何時公布相關時間表;
(二)
據報政府計劃以"雙信封制"就北都部分土地項目進行招標,以便在評審過程中可同時考慮投標企業所帶來的技術、經濟和稅收貢獻等因素,有關招標的具體評分準則(包括技術與價格的各佔比重)為何;政府將如何確保評審過程公開透明;及
(三)
北都的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香港園區的最新招租情況為何,包括目前已簽署租約的企業數目,以及首批租户預計開始營運的日期;當局有何進一步的配套及優惠措施吸引高端科創企業進駐園區?
第2項質詢
(口頭答覆)
BUD專項基金
陳祖恒議員問:
《2025年施政報告》宣布向"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的專項基金"(下稱"BUD專項基金")注資14.3億元,並擴大資助地域範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有業界人士反映,BUD專項基金下的簡易申請計劃(簡稱"申請易")極受業界歡迎,政府會否考慮將申請易的項目資助上限由10萬元調高至30萬元;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
政府會否考慮將BUD專項基金的適用範圍進一步擴大至所有境外市場,以與明年整合至該基金的"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的適用範圍看齊,從而更好地支援業界開拓內銷、傳統及新興市場;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鑒於政府經營帳目有望於下一財政年度錄得盈餘,政府會否考慮將BUD專項基金的資助配對比率,調整為政府與企業以1對1比率分擔總核准開支,以協助業界升級轉型;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3項質詢
(口頭答覆)
政府部門推出的流動應用程式
李鎮強議員問:
有意見認為,政府推出的流動應用程式功能分散,市民往往需要下載多個應用程式,以獲取不同的政府資訊和服務,變相浪費時間及公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每年下載量最少的10個政府流動應用程式及其下載次數為何;該等應用程式的下載量是否達到推出時所訂立的目標;
(二)
過去5年,每年提供最多流動應用程式供市民下載的10個政府部門為何,並列出該等部門應用程式的主要功能及每年的維護成本;及
(三)
鑒於政府表示,目標在今年年底前將所有政府流動應用程式所提供的服務,遷移至"智方便"的小程序平台上,以達至"一網通辦",並在未來兩年內將政府的應用程式數量減半,有關工作的具體詳情及進展為何,包括會否將運輸署最新推出的"電子駕駛執照"流動應用程式整合至"智方便"內,以減省維護成本?
第4項質詢
(口頭答覆)
清除危害道路安全的障礙物
李世榮議員問:
上月先後發生巴士司機在駕駛期間被路面輾起的鐵通插傷,以及巴士擋風玻璃遭路面彈起碎石擊中的事故,引起公眾高度關注路面障礙物對道路使用者造成的風險。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會否採取措施加強清除公路上的障礙物,例如增加巡查次數、在路面增設閉路電視及完善清理流程等,以切實保障所有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
政府會否檢討現行法例,就在行車道路丟棄或遺下可能危害道路安全物件的行為,提高罰款及其他罰則以加強阻嚇力;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會否檢討現時市民通報路面障礙物的機制,以及設立更便捷的路面安全隱患通報渠道,例如專屬熱線及線上平台等,並加強道路安全宣傳教育,鼓勵市民主動通報,以及在安全情況下清除路面隱患,共同防範相關意外重演;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5項質詢
(口頭答覆)
防止濫用人才入境計劃
李浩然議員問:
據報有部分人士透過人才入境計劃來港產子後便離開,其目的只為了讓子女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而非真正有意來港發展。有意見指出,有關做法不但有違人才政策原意,更為本港各項社會服務的資源規劃帶來不確定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在現行人才政策下,有否機制防止"以來港發展為名,產子為實"的情況;
(二)
為避免大量雙非兒童(即父母均非香港永久性居民但在香港出生)的情況重現,政府有否考慮設立機制,要求來港人才及其受養人在本港公私營醫療機構預約分娩時,須簽署聲明文件確認其留港發展意向,或要求其提交證明文件(例如在港的工作證明或出入境紀錄),以確定其已達到一定的留港日數要求;及
(三)
有否評估人才入境計劃對香港長遠人口規模及結構的影響,以精準調控社會福利、住屋、醫療、教育等公共服務的資源分配?
第6項質詢
(口頭答覆)
長者醫療券大灣區試點計劃
吳秋北議員問:
政府於去年6月推出"長者醫療券大灣區試點計劃"(下稱"試點計劃"),以擴大長者醫療券適用範圍至粵港澳大灣區(下稱"大灣區")內合適的醫療機構。現時試點計劃已擴展至大灣區9個內地城市,今年8月更新增5間試點醫療機構至共有21個服務點,進一步提升跨境醫療服務的覆蓋範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醫務衞生局局長早前表示,政府正循序漸進考慮將"長者醫療券"計劃擴展至福建省,有關的構思、具體安排及時間表為何;
(二)
至今透過試點計劃於大灣區使用醫療券的香港長者人數及人次為何,並按城市及醫療機構列出分項數字;政府有否分析有關的使用率及使用趨勢;及
(三)
在推行試點計劃時,特區政府有否與內地相關部門在醫療紀錄互通、付款流程、醫療爭議解決機制、收集長者反饋等方面,建立協調機制,並制訂具體協議或合作安排?
第7項質詢
(書面答覆)
遠足人士的安全
蘇長荣議員問:
據報不少市民喜歡獨自遠足,但近年涉及獨自遠足人士的意外時有發生。有意見認為,獨自遠足人士在發生意外後往往未能及時報警求助,延誤了搜救行動,同時在沒有同伴提醒下,容易低估了山徑路線風險或高估自己的體能,導致意外發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涉及獨自遠足人士的求助個案數目為何;該等求助個案的傷亡人數,以及有關搜救行動所涉及的政府開支為何;
(二)
有否研究過去3年遠足意外的主要成因;有否統計,該等意外中獨自遠足人士和結伴遠足人士的比例,以及兩者在搜索及拯救難度和時間上的差異為何;及
(三)
會否加強宣傳,鼓勵結伴遠足,並將險要路段定為"獨自遠足人士意外黑點",以提醒遠足人士切勿獨自前往?
第8項質詢
(書面答覆)
南港島線(西段)項目
邱達根議員問:
政府於去年12月公布將會採用智慧綠色集體運輸系統推展南港島線(西段),替代原有重型鐵路方案,並計劃在今年內開展詳細規劃及設計,目標爭取在2027年開展前期建造工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南港島線(西段)項目的規劃及設計工作的最新進展為何,以及何時公布整項工程的具體詳情,包括預計的動工及竣工日期,以及涉及的人手及開支等;
(二)
就在南港島線(西段)引入中國內地或海外採用的智慧綠色集體運輸系統、先進技術和管理模式,政府曾經進行哪些相關的可行性研究,以及該等研究的結果為何;政府是否已基於研究結果得出初步的傾向性取態和決定;及
(三)
鑒於根據政府資料,南港島線(西段)將途經數碼港及香港大學等創科發展的核心區域和院校,為促進本港創科的可持續發展,政府有否全面檢視該項目的施工計劃及時間表,以令其可盡快上馬和落成通車;若有,詳情為何(包括整個項目如何分階段進行、有哪些工序可精簡和壓縮、相關工程造價、預計最早通車時間,以及其他可令工程提速、提效的具體措施)?
第9項質詢
(書面答覆)
加強打擊騙案
簡慧敏議員問:
根據香港警務處資料,本港今年上半年共有20 760宗詐騙案,較去年同期上升4.3%,佔整體罪案數字約48%。關於加強打擊騙案,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自電話智能卡("電話卡")實名登記制實施以來,每年警方接獲的電話騙案數目,並按騙徒所持電話卡是否屬香港居民登記、受騙人士的年齡組別及職業背景以表列出分項數字;當局就防範騙案對不同群組人士的宣傳策略為何,以及有否評估當中成效;
(二)
鑒於有業界人士指出,騙案頻生源於電訊商核實電話卡用户身份的第一道防線存在漏洞,當局會否研究加強相關的身份驗證要求(例如規定電訊商在發卡前,必須當面核實客户身份證明文件正本,以及探討可行方案以有效識別客户用作登記的身份證明文件真偽等);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
鑒於政府於今年7月14日本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的會議上表示,擬修訂法例打擊不當使用已登記電話卡的行為,現時修例工作的進展及立法時間表為何;
(四)
在進行第(三)項所述的修例工作時,政府會否研究劃分香港居民及訪客的電話卡登記總數上限,以加強打擊電話騙案;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五)
據悉內地及新加坡等地區已制定專門法例,禁止出售或租借銀行帳户等行為,以加強打擊傀儡户口,當局會否參考相關經驗,研究制定專門法例的可行性;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六)
鑒於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會")在2022年發表《依賴電腦網絡的罪行及司法管轄權事宜》諮詢文件,其中建議香港法律就某些罪行適用於域外範圍,為更有效打擊包括在境外轉售電話卡予不法分子等跨境犯罪行為,當局會否參考法改會的建議,在相關法例適當加入"域外效力"的條文;如會,詳情為何;如否,當局有何其他有效策略應對跨境詐騙罪行;
(七)
鑒於本年11月3日生效的《2025年銀行業(修訂)條例》引入自願機制,讓銀行在發現懷疑受禁行為(例如洗錢)時,能透過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指定的安全平台,與其他銀行及相關執法機構以電子方式分享相關企業及個人帳户的資料,從而更好保障市民免受詐騙,金管局所指定的安全平台的詳情(包括現時系統的籌備進度)為何;至今共有多少間機構確認參與有關機制以分享帳户資料;及
(八)
為有效協助香港銀行核實在港內地居民及企業身份,做好"了解你的客户"工作,以防範有人以不法手段在港開户及詐騙貸款,現時推展"跨境徵信互通"和"深港跨境數據驗證平台"的工作進度為何,以及有否就該等措施制訂成效目標?
第10項質詢
(書面答覆)
社區牙科支援計劃
陳沛良議員問:
自本年5月26日起,政府與非政府組織合作推出"社區牙科支援計劃"("該計劃"),向有經濟困難的弱勢社群提供資助的牙科服務,協助弱勢社群及早發現和治療牙患。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自該計劃推出以來,參加者的人數、性別、年齡和其選定的非政府組織牙科診所的分布(按全港18區劃分)分別為何;在參加者中獲得以下指定的資助牙科服務:(i)口腔檢查、(ii)緩解牙齒疼痛的藥物、(iii)X光檢查及(iv)補牙或拔牙的人數分別為何,以及當中有多少名參加者已在180天的循環期內用完3個"補牙或拔牙配額";
(二)
自該計劃推出至今,(i)參與的非政府組織數目,以及(ii)牙科服務點的數目和在全港18區的分布分別為何;
(三)
政府為該計劃預留的財政撥款,以及該計劃推出至今的具體開支分別為何;
(四)
自該計劃推出至今,政府有否收到參加者的投訴;如有,主要涉及了甚麼內容,以及政府的處理流程為何;及
(五)
自該計劃推出至今,各項指標是否符合政府預期;政府有何措施鼓勵更多非政府組織和牙科服務點參與,令服務點在各地區的分布更平均,以滿足合資格人士對牙科服務的需求?
第11項質詢
(書面答覆)
2025年立法會換屆選舉
陳勇議員問:
關於2025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2025年立法會換屆選舉的籌備情況為何,包括當中的主要工作階段、當前進度,以及後續的關鍵時間節點;
(二)
政府有何具體的新措施宣傳2025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以及有關宣傳工作的籌備進度及預期成效為何;
(三)
政府有何措施進一步便利選民,以增強選民投票的意欲,並提升選民的投票體驗;
(四)
在科技應用方面,政府有否計劃在公共選舉中引入更多科技措施,以進一步改善選舉流程和效率;如有,目前在這方面的研究進度為何;及
(五)
鑒於在2023年區議會一般選舉中,政府透過不同活動鼓勵公務員盡好公民責任,在選舉日當天踴躍投票,政府將如何在2025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進一步鼓勵公務員積極參與投票,令其在社會上發揮良好的示範作用?
第12項質詢
(書面答覆)
尖沙咀東的公眾登岸梯台
易志明議員問:
政府大力推動旅遊業,而"維港遊"是其中一個深受旅客歡迎的旅遊活動。然而,據悉現時的維港遊主要集中在尖沙咀東海濱進行,惟該處的公眾登岸梯台數量有限,並出現供不應求的情況。有業界人士更指出有船舶霸佔登岸梯台的泊位,導致其他船舶需等候良久才可靠泊,令爭奪泊位的情況時有發生,甚至出現險象環生的危險場面,引發海上安全隱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尖沙咀東各公眾登岸梯台在平日、周末及內地長假期期間(尤其是黃昏時段)船舶的使用情況及輪候安排分別為何;
(二)
有否統計參加維港遊的旅客資料;如有統計,經旅行團及以散客身份參加的人數分別為何;
(三)
當局有何措施善用公共資源,以防止有船舶霸佔位於尖沙咀東的公眾登岸梯台,並維持船舶靠泊及旅客登上經營維港遊的船舶的秩序;及
(四)
據悉現時在九龍城碼頭附近接待旅行團的食肆及商店數目已大幅減少,不再出現大量旅客聚集的情況,令現時九龍城景雲街公眾登岸梯級的使用量極低,當局會否考慮在可控的情況下,逐步重啟該公眾登岸梯級的使用,例如首先在平日或周末的指定時間,甚至內地長假期期間開放,以分流部分尖沙咀東海濱的維港遊旅客;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3項質詢
(書面答覆)
推動人工智能發展
黃錦輝議員問:
有意見指出,人工智能("AI")發展一日千里,多個國家(例如新加坡及韓國)均為AI制訂發展策略。今年《施政報告》亦提出多項推動AI發展及應用措施;而本年8月國務院也發布了《關於深入實施"人工智能+"行動的意見》("《意見》"),確立了分階段目標,包括到2027年實現AI與6大重點領域深度融合、在2030年前推動AI全面賦能高質量發展,以及到2035年全面步入智能經濟和智能社會發展新階段。此外,《意見》亦提出加快實施6大重點行動,包括"人工智能+"的科學技術、產業發展、消費提質、民生福祉、治理能力和全球合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會否參考其他國家及地區的做法,全面檢視香港推動AI發展情況和制訂未來發展策略;
(二)
會否參考《意見》確立的目標和重點行動,為香港推展"人工智能+"的行動訂立分階段的目標;
(三)
會否制訂政策措施,不單為個別企業提供支援,也主動推動各個行業應用AI技術,從而提升本港各行業的整體競爭力;及
(四)
有否檢視現時培育AI人才的工作是否足夠應對未來需求,以及有否就本港AI的發展制訂人才培訓目標?
第14項質詢
(書面答覆)
確保本地勞工優先就業及勞工權益
鄧飛議員問:
社會各界一直關注輸入勞工政策對本地勞工就業機會及勞工權益的影響,而《2025年施政報告》的附篇亦表示政府會在2026年第二季公布檢討"補充勞工優化計劃"的結果,當中包括保障本地勞工優先就業的措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自2023年至今,每月各項輸入勞工計劃的申請及獲批宗數為何,並按(i)申請公司的行業分類(依據政府統計處就勞工統計所劃分的行業主類)和(ii)職業分類,以及(iii)每宗申請所涉及的輸入勞工人數(例如1人至10人、11人至20人等)列出分項數字;
(二)
鑒於有意見指出,勞工處自去年4月起先後關閉3所就業中心,顯著縮減就業中心及行業性招聘中心網絡,令部分本地求職者難以取得即時及全面的就業支援服務,而參加招聘會以獲得即場面試的機會亦相應減少,政府作出有關安排的原因為何;鑒於本港失業率自今年初起有回升趨勢,部分行業(例如建造業)的失業率升幅尤其顯著,但另一方面卻不斷有公司申請輸入勞工,反映本港仍存在一定的就業及招聘需求,勞工處會否考慮回復就業中心及行業性招聘中心的數目(或最低限度維持現有數目),並適度增加招聘會數目,以加強協助本地勞工求職;
(三)
自2023年至今,每年勞工處就業中心及行業性招聘中心的服務人次、舉辦招聘會數目、參加招聘會的人次及僱主數目、每場招聘會提供的面試平均數目,以及每年該等數據的增減幅度分別為何;
(四)
據悉除了"建造業輸入勞工計劃"明確規定申請公司必須舉辦招聘日,以及飲食業僱主在輸入指定職位時必須在勞工處的就業中心舉行招聘會外,其他輸入勞工計劃/行業並無相關硬性要求,原因為何;
(五)
有否考慮要求所有申請輸入勞工的僱主(不論行業、工種及申請輸入勞工數目)必須在勞工處就業中心及行業性招聘中心舉辦招聘日及登記招聘職位,以便利本地求職者申請有關空缺,並確保有關的本地招聘過程公正及真誠,從而杜絕"假招聘"的情況;
(六)
自2023年至今,每年當局收到多少宗有關以輸入勞工取代本地工人的投訴,當中涉及的行業為何;該等投訴的調查進度及結果為何;當局有何措施進一步防止僱主以輸入勞工取代本地工人;及
(七)
鑒於市場上有中介公司/機構(包括非持牌職業介紹所)聲稱可收費協助本地公司申請輸入勞工,當局有否計劃就此作出規管,以保障本地工人、輸入勞工及申請僱主的權益?
第15項質詢
(書面答覆)
北部都會區支援青年上流的措施
陳曼琪議員問:
政府於《2025年施政報告》中表示,北部都會區("北都")的面積和未來人口約佔香港的三分之一,是香港的戰略發展區域。有意見認為,北都發展為香港青年提供上流及打造幸福人生的機遇。關於北都支援青年上流的措施,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政府有否就北都未來發展,為青年規劃一條涵蓋學業、就業、置業和創業各方面的向上流動生態鏈;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
鑒於《2025年施政報告》表示,預計北都將會創造約50萬個新工作職位,該等職位的種類分布及比例為何;有否制訂緊扣該等新職位的培訓本地人才計劃與策略,以協助青年把握有關機遇;
(三)
有否因應上述50萬個新工作職位所帶來的北都人口,評估北都的住宅單位數目是否足夠應付青年家庭的需求;如有,因應評估結果所制訂的房屋規劃為何,以及當中公營房屋、"居者有其屋"計劃及私人住宅的單位數目比例分別為何;及
(四)
有否規劃在北都興建支援在職青年及其家庭的設施(包括青年宿舍、青年驛站、託兒服務中心、幼稚園、中小學等);如有,規劃的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6項質詢
(書面答覆)
便利表演團體來港的措施
陳恒鑌議員問:
政府宣布於今年2月26日起,就各項人才與資本投資者的入境計劃("指明入境計劃")增設申請費600元,並將簽證/入境證的簽發費分別上調至600元(逗留期限180日或以下)及1,300元(逗留期限181日或以上)。有意見反映,上述簽證收費對由其他地區來港並靠捐款維持營運的表演團體(例如在盂蘭勝會表演的神功戲戲班)造成沉重的財政壓力,影響傳統文化的傳承及交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每年經指明入境計劃獲批來港的中國內地民間傳統表演團體(包括神功戲戲班)數目及所涉及的人員為何(以表列出);
(二)
據悉不少地區團體在慶典活動時均會邀請中國內地的表演團體來港演出,以促進文化交流,政府會否考慮對該等沒有向公眾收取演出費用的表演團體人員豁免簽證申請費及簽發費,或推行分級收費制度,以鼓勵民間的文化交流及促進文化遺產傳承;
(三)
自"為來港參與指定界別短期活動的訪客提供入境便利計劃"("短期訪客計劃")於2024年恆常化以來,透過該計劃獲准在以訪客身份逗留期間,參與文化藝術界別指定短期活動的中國內地表演團體數目為何;及
(四)
鑒於有意見指出,地區團體對民間傳統表演團體表演的需求甚殷,但表演團體透過短期訪客計劃來港須獲得認可主辦機構(例如文化體育及旅遊局)以邀請信的方式作出認可,過程上存在一定難度,政府會否考慮進一步簡化相關申請程序,以令更多表演團體可在無須申請工作簽證的情況下來港交流?
第17項質詢
(書面答覆)
在學校推動國民及國家安全教育
吳永嘉議員問:
《2024年施政報告》為愛國主義教育訂下一系列項目指標,當中包括推展"心繫家國3.0"聯校國民教育活動、3年內為約1 000位非主修歷史的初中中國歷史科教師提供培訓名額,以及在兩年內提供不少於1 000個高中中國歷史科教師學習圈培訓名額等。此外,今年《施政報告》表示政府會推廣內地的愛國主義教育設施,將其納入特區愛國主義教育基地,而教育局亦會設計建國歷史體驗行程等。政府在學校推動國民及國家安全教育的最新情況備受社會關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各項愛國主義教育措施的最新推行情況為何,當中有多少項措施已經達標;會否為已達標的措施訂立更高的目標;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
鑒於國民教育涵蓋的範疇廣闊,相關學習元素蘊含於多個學術科目,當局未來訂立愛國主義教育的新指標時,會否涵蓋更多學科;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
鑒於教育局為教師舉辦了多輪《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相關測試的及格率分別為何;
(四)
過去3年,每年有多少間學校申請"我的行動承諾"加強版撥款計劃,讓該等學校有更多資源加強於校內推展國民及國家安全教育;成功申請該計劃的比例,以及每個獲批申請平均取得的撥款金額分別為何;
(五)
據報教育局近日更新中小學國家安全教育課程框架,以突出"大安全"概念,並將舉辦簡介會及教師培訓課程支援學校落實國家安全教育,相關簡介會和培訓課程的詳情(包括預計舉辦的簡介會場數,以及可為多少名教師提供培訓)分別為何;
(六)
有關推廣內地愛國主義教育設施的詳情為何,包括預計被納入特區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的設施數目,以及該等設施的名稱為何;及
(七)
教育局就設計建國歷史體驗行程的工作預計所需的時間及人手為何;預計何時可讓學校報名參與該等建國歷史體驗行程?
第18項質詢
(書面答覆)
保護兒童的相關法例
陳家珮議員問:
有意見認為,保障兒童的安全及福祉極為重要,但本港保護兒童的相關法例的尺度及所訂的兒童年齡上限並不統一,有需要作出檢討。例如在《僱用兒童規例》(第57B章)下,年滿13歲及15歲者分別可受僱於非工業機構和受僱於工業工作;在《婚姻條例》(第181章)下,年滿16歲者可在提交父母或監護人的書面同意書後結婚;而在《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12章)第27條下,有關"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行所訂的兒童年齡上限則為16歲,家長獨留不足16歲兒童在家便可能觸犯法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每年因觸犯第212章第27條而遭定罪的人數,以及當中涉及獨留兒童在家的個案數目為何;
(二)
據悉有學校向家長表示,小學三年級或以上的學生已可無須家長接送並自行往返學校,當局是否知悉有關情況,以及有否就第212章的相關法例規定向學校作出清晰指引,以防範意外發生;
(三)
有否計劃全面檢討保護兒童安全的相關法例,以統一標準及更好地保障兒童的福祉;及
(四)
鑒於行政長官在《2025年施政報告》宣布會優化"在校課後託管服務計劃",取消名額上限以擴大支援有需要的小學生和家長,但有意見指出該計劃只涵蓋小學生,按現時第212章第27條的規定,意味育有12歲至16歲以下兒童的家長仍難以外出工作,政府有否政策措施協助該等家長,以鼓勵生育及釋放勞動力?
第19項質詢
(書面答覆)
提升九龍公園設施
江玉歡議員問:
有意見認為,九龍公園作為本港市區大型公園之一,擁有豐富歷史遺產,而且地理位置優越。然而,隨着時代變遷,園內部分設施日漸老化及使用率偏低,整體發展潛力尚未得到充分發揮。關於提升九龍公園設施,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每年九龍公園各項主要設施(例如游泳池、體育館、兒童遊樂場、歷奇樂園等)的使用人次及使用率,以及滿意度調查結果為何,並按設施類別列出分項資料;
(二)
鑒於有意見指出,與九龍公園同屬市區大型休憩空間的維多利亞公園,因經常舉辦多元化大型活動而成為市民及遊客的熱門去處,過去3年該兩個公園相類設施(例如游泳池、體育館/運動場地、兒童遊樂場等)的使用情況的比較為何;有否具體分析該兩個公園設施的使用率出現差異的主要原因;
(三)
當局有何恆常機制及具體措施,以定期檢查、維修及更新九龍公園的設施,以確保該等設施符合公眾需求並維持良好狀態;有否制訂優化方案增加九龍公園對本地市民及遊客的吸引力(例如改善園內空間的規劃及設計、增辦多元化活動等),從而提升園內設施的使用率;
(四)
當局會否考慮以"公私合營"的模式為九龍公園進行翻新工程,讓私營機構參與特定園區的設計、營運及維修保養工作,以減輕政府的財政負擔並加速更新設施;及
(五)
鑒於政府於去年公布改建九龍公園內前威菲路軍營58座為中華文化體驗館,以及在鄰近的尖沙咀天文台總部興建副樓以提供包括公眾教育資源中心及展覽廊等設施,政府如何將上述項目與九龍公園的現有設施及活動進行整合,以打造統一的休憩、文化及旅遊體驗空間;會否就上述的項目及整合工作設立跨部門協作機制,以發揮協同效應,從而提升區內遊客流量及市民參與度?
第20項質詢
(書面答覆)
青年宿舍計劃的推行情況
鄭泳舜議員問:
政府推出青年宿舍計劃已逾13年,由政府全資興建的7個青年宿舍項目中,目前只有兩個投入服務。此外,政府在2023年擴大該計劃,資助非政府機構租用合適酒店和旅館轉作青年宿舍("資助計劃"),至今已有6個項目獲批。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5個由政府全資興建但尚未投入服務的青年宿舍項目的最新進度為何,以及該等項目有否出現延誤;如有,原因為何;鑒於政府就2025-2026財政年度開支預算回覆本會議員問題時表示,青山公路及灣仔救世軍街的兩個項目分別處於"施工前工程"及"技術可行性研究"階段,政府是否仍會繼續該兩項興建計劃;
(二)
資助計劃下的6個青年宿舍項目的最新入住率及租户數目分別為何;
(三)
鑒於資助計劃規定,青年宿舍項目的青年租户須每年參加不少於200個小時的社區或志願服務以回饋社區,青年租户就上述要求的達標率為何(按項目列出);據悉有青年人擔心未能達到社區服務的時數要求而未有申請入住青年宿舍,政府有否評估有關要求在鼓勵青年回饋社區上的成效;及
(四)
據報位於通州街的首個由私人住宅物業轉作青年宿舍項目的部分宿位租金達7,600元至7,800元,而據悉雖然有關租金水平高於政策所訂(即租金水平應在同區附近相似單位市場租金的60%以內),但外界對該項目宿舍的質素反應正面,政府日後會否再接納以私人物業轉作青年宿舍用途的項目申請,又或是否已收到其他同類申請;有否評估,日後該類項目的租金會否有下調空間?
第21項質詢
(書面答覆)
治療及支援軟骨發育不全症患者
葛珮帆議員問:
據悉軟骨發育不全症是一種既複雜又罕見的遺傳性骨骼疾病,影響患者的生長發育和多個系統功能。有專家指出,該疾病在香港的發病率大概為兩萬分之一,患者需要面對漫長而痛苦的治療過程,以及負擔龐大的醫療費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統計公立醫院目前的軟骨發育不全症患者總數為何,並按年齡組別(即15歲以下、15歲至18歲以下,以及18歲或以上)列出分項數字;
(二)
是否知悉,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有否就軟骨發育不全症成立專家小組或撥出專項資源,以支援患者的長期治療過程;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
政府有否估算軟骨發育不全症患者的終生醫療成本為何,包括為其提供傳統的骨頭延長手術治療,以及有關的醫療跟進(包括住院、手術、術後護理、復康訓練等);
(四)
鑒於有病人組織指出,現時軟骨發育不全症患者(尤其成人患者)分散於不同公立醫院聯網,所獲跟進服務的水平不一,政府是否知悉,醫管局有否就該疾病制訂統一和全面治療指引;
(五)
據悉近年推出了新的C型利鈉肽("CNP")藥物,軟骨發育不全症患者能透過皮下注射促進軟骨生長,該藥物也有助改善嚴重併發症對患者所帶來的影響,而多個地區已將有關藥物納入其國民保險或資助項目,政府會否參考有關經驗,研究將該藥物納入藥物名冊和安全網的資助範圍;
(六)
政府會否考慮提高評估新藥物成本效益準則的透明度,以加快新藥物(尤其是治療罕見疾病藥物)納入安全網的程序;及
(七)
政府會否參考國家近年推出的輔助性重大疾病醫療保險(例如"惠民保"),研究透過優化"自願醫保計劃",或另設具"不限年齡、不限病史、全民可參與"特色的重大疾病保險產品,以鼓勵市民投保,從而紓緩醫療機構引入新藥以治療罕見疾病時的財政壓力?
第22項質詢
(書面答覆)
支援展覽業
容海恩議員問:
為支援香港展覽業,特區政府透過"定期展覽獎勵計劃"、"定期展覽獎勵計劃2.0"和"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市場推廣基金")等資助計劃向主辦商和參展商提供資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i)定期展覽獎勵計劃推出至今,以及(ii)市場推廣基金自2021年4月30日推出特別措施後的以下資料:接獲和批准的申請數目,以及獲資助的合資格展覽會的主辦單位名稱、展覽內容、舉辦日期、場地、資助金額、本地和海外參展商數目和比例、本地和海外參觀訪客數目和比例、海外參展商和參觀訪客所來自的地區(以表列出);
(二)
鑒於有業界人士反映,政府於本年7月1日推出的定期展覽獎勵計劃2.0並未定下明確結束日期,影響業界在籌辦展覽會時的成本預算,政府何時會公布該計劃的結束日期,以及會否優化該計劃,例如調整非本地參與者名額,以及放寬用於展示產品、物料及服務的總樓面面積等方面的要求;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
鑒於市場推廣基金將在2026年6月30日後整合至"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的專項基金",並會調整資助上限及資助比例等安排,政府有否評估有關調整對業界所帶來的影響(例如相關申請數目、活動規模等);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
除了上述資助計劃,政府有否其他政策措施支援展覽業,以維持業界的競爭力及進一步鼓勵投資;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