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

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
特別會議

日期:2002年5月29日(星期三)
時間:上午10時45分
地點:立法會會議廳

修訂議程

#I.2002年公務員薪酬調整
(上午10時45分至下午12時45分)

政府當局作出簡報
(上午10時45分至10時50分)

立法會文件編號

立法會秘書處擬備的"政府當局在2002年5月23日會議後須提供的資料一覽表"CB(1)1832/01-02(01)號文件(於2002年5月27日發出)

政府當局提供的書面回應 CB(1)1832/01-02(02)號文件(英文本於2002年5月27日發出,中文本隨文附上)

李卓人議員於2002年5月24日致事務委員會秘書的函件CB(1)1832/01-02(03)號文件(於2002年5月27日發出)

政府當局就李卓人議員的函件所作的書面回應 CB(1)1832/01-02(04)號文件(英文本於2002年5月28日發出,中文本隨文附上)

公務員事務局就"2002年公務員薪酬調整及《公職人員薪酬調整條例草案》"發出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檔號:CSBCR/PG/4-085-001/30-3 Pt7)

(於2002年5月28日隨立法會CB(1)1868/01-02號文件發出)

法律顧問作出簡報
(上午10時50分至10時55分)

立法會文件編號

立法會秘書處法律事務部提供的文件LS108/01-02號文件

各主要公務員工會陳述意見
(上午10時55分至11時30分)



團體名稱立法會文件編號

(1)第一標準薪級公務員評議會(職方) CB(1)1766/01-02(05)
(只備中文本)(於2002年5月17日發出)

(2)紀律部隊評議會(職方) CB(1)1832/01-02(05)*
(只備中文本)(隨文附上)

CB(1)1766/01-02(06)
(只備中文本)(於2002年5月17日發出)

(3)警察評議會(職方)CB(1)1766/01-02(04)
(兼備中、英文本)(於2002年5月17日發出)

(4)高級公務員評議會(職方)
(包括:香港政府華員會
本地高級公務員協會
香港海外公務員協會)
CB(1)1766/01-02(13)
(只備英文本)(於2002年5月17日發出)

(5)本地高級公務員協會 CB(1)1832/01-02(06)*
(只備中文本)(隨文附上)

(6)政府人員協會CB(1)1832/01-02(07)*
(只備中文本)(隨文附上)CB(1)1766/01-02(12)
(只備中文本)(於2002年5月17日發出)

(7)香港公務員總工會 CB(1)1766/01-02(09)
(只備中文本)(於2002年5月17日發出)

(8)政府紀律部隊人員總工會--

(9)政府第一標準薪級員工總會 CB(1)1766/01-02(10)
(只備中文本)(於2002年5月17日發出)

(10)香港公務員工會聯合會CB(1)1766/01-02(08)
(只備中文本)(於2002年5月17日發出)


2002年5月23日會議的意見書

* 是次會議的意見書


與政府當局及團體代表進行討論
(上午11時30分至下午12時45分)

2002年5月23日會議的文件

立法會文件編號

1968年香港政府(現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主要公務員協會達成的協議(1998年適應版) CB(1)661/99-00(04)號文件(於2002年5月24日隨立法會CB(1)1823/01-02號文件發出)

適用於按新合約條款聘用的公務員的服務條件說明書(2000年6月) CB(1)1823/01-02(02)號文件(於2002年5月24日隨立法會CB(1)1823/01-02號文件發出)

立法會秘書處資料研究及圖書館服務部擬備的資料便覽--與1936年及1937年《香港公務員(就薪俸徵款)條例》有關的資料CB(1)1823/01-02(03)號文件(英、中文本分別於2002年5月24日及28日隨立法會CB(1)1823/01-02及CB(1)1858/01-02號文件發出)

立法會秘書處資料研究及圖書館服務部就"公務員薪酬調整及薪酬趨勢調查"擬備的資料摘要 CB(1)1766/01-02(03)號文件(於2002年5月21日隨立法會CB(1)1776/01-02號文件發出)

公務員事務局就"2002年公務員薪酬調整"發出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檔號:CSBCR/PG/4-085-001/30-3 Pt 4)
(於2002年5月22日隨立法會CB(1)1769/01-02號文件發出)

香港政府華員會提交的意見書 CB(1)1766/01-02(07)
(只備中文本)(於2002年5月17日發出)CB(1)1823/01-02(01)
(只備中文本)(於2002年5月24日發出)


II.其他事項
(下午12時45分以後)

# 事務委員會邀請所有非委員的議員出席會議。

立法會秘書處
2002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