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薪酬調整(2004年/2005年)條例草案》委員會
第二次會議

日 期:2003年9月17日(星期三)
時 間:下午2時30分
地 點:立法會會議廳

議 程

I.與團體代表及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下午2時30分至4時10分)

A 部分:各團體代表陳述意見
立法會文件編號

紀律部隊評議會(職方)

   CB(1)2427/02-03(01)
(只備中文本)
(於2003年9月9日發出)

警察評議會(職方)

   --

香港公務員總工會

   CB(1)2427/02-03(02)
(只備中文本)
(於2003年9月9日發出)

政府第一標準薪級員工總會

   --

政府紀律部隊人員總工會

   CB(1)2427/02-03(03)
(只備中文本)
(於2003年9月9日發出)

香港公務員工會聯合會

   --

香港職工會聯盟

   CB(1)2427/02-03(04)
(只備中文本)
(於2003年9月16日發出)

其他意見書

未能出席會議的下列團體提交的意見書:

立法會文件編號

香港大律師公會

   CB(1)2427/02-03(05)
(兼備中譯本及英文本)
(於2003年9月9日發出)

本地高級公務員協會

   CB(1)2427/02-03(06)
(只備中文本)
(於2003年9月9日發出)

香港政府華員會

(a)於2003年2月21日就2003年公務員薪酬調整提交的意見書

   CB(1)980/02-03(01)
(只備中文本)
(於2003年2月24日發出)
(於2003年9月16日重新發出)

(b)於2003年2月25日就2003年公務員薪酬調整發出的新聞稿

   CB(1)999/02-03(01)
(只備中文本)
(於2003年2月27日發出)
(於2003年9月16日重新發出)

B部分:政府當局扼要回應
立法會文件編號

政府當局對香港大律師公會意見書的回應

   CB(1)2455/02-03(01)
(於2003年9月16日發出)

政府當局對政府紀律部隊人員總工會意見書的回應

   CB(1)2455/02-03(02)
(於2003年9月16日發出)

政府當局對紀律部隊評議會(職方)意見書的回應

   CB(1)2455/02-03(03)
(於2003年9月16日發出)

政府當局對香港公務員總工會意見書的回應

   CB(1)2455/02-03(04)
(於2003年9月16日發出)

C部分:討論

立法會文件編號

立法會秘書處擬備的"意見書摘要"

   CB(1)2427/02-03(07)
(於2003年9月16日發出)

助理法律顧問2003年8月22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

   CB(1)2427/02-03(11)
(於2003年9月9日發出)

政府當局2003年9月4日致助理法律顧問的覆函

   CB(1)2427/02-03(12)
(於2003年9月9日發出)

助理法律顧問就"《公職人員薪酬調整(2004年/2005年)條例草案》第14條"擬備的文件

   CB(1)2455/02-03(05)
(於2003年9月16日發出)

II.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下午4時10分至4時25分)

2003年7月2日首次會議的續議事項

立法會文件編號

立法會秘書處擬備的"2003年7月2日首次會議的跟進事項"

   CB(1)2427/02-03(08)
(於2003年9月9日發出)

政府當局就"減薪決定對支取脫鈎入職薪金公務員的影響"提供的文件

   CB(1)2427/02-03(09)
(於2003年9月10日發出)

政府當局就"條例草案對公務員及廉署人員以外的公職人員類別的適用詳情"提供的文件

   CB(1)2427/02-03(10)
(於2003年9月10日發出)
III.其他事項
(下午4時25分至4時30分)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1
2003年9月16日